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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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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集体土地产权权益与失地农民利益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农民拥有的集体土地产权权益1、集体所有制关于农民个人的二重规定性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既然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无论从法律意义上还是经济意义上都既是所有者,因为他是公众的一员,共同占有的权利是任何个人所拥有的那一部分所有权和一切其他人所同时拥有的所有权共同构成的;又是非所有者,因为他仅是公众的一员,作为个人所拥有的公有权只有同其他本集体成员的所有权结合、共同构成集体所有权的时候才…  相似文献   

2.
夏锋  张娟 《理论参考》2009,(1):56-58
一、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边界不清。49.1%的专家认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边界不清,实质上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有专家指出,农村土地确实为村民小组所有,但基层政权对农民集体土地权利的干预过多。  相似文献   

3.
论股田制--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延生 《理论导刊》2003,(12):33-34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存在着缺陷.在坚持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实行股田制,可以达到使土地制度适应农业市场化变革的目标,进而促进农业的增长,农民的增收,农村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走过了土地改革、集体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较长的制度变迁过程,其中具有诱致性变迁特征的土地制度改革是在农民自发要求下形成的,强制性变迁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农民的意愿和利益.土地改革时期农民享有土地所有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农民获得了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绝大多数土地权益,产权的激励作用得以彻底释放并达到空前最大化.伴随土地流转的日益增多,土地发展权成为从原有权益基础上派生发展出的新权益,是农民分享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设立和尊重农民的土地发展权,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开发制度的需要.我国未来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突出尊重农民的土地发展权,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绩效.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现阶段,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集体经济本身的存在形式也具有多样性:这既包括农村经济体制下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也包括城市和乡村统一管理经营的集体企业,还包括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存在形式的各种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产权性质的特点是这种集体经济的产权为联合起来的集体成员所共同所有,从而形成了集体经济产权在所有权上的整体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完整的产权包括有诸多产权的权项,而产权作为一组权利的体系和集合,其本身又具可分解性。在所有权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制度究竟应该怎样改革,各方有不同的意见。笔者就以下七个问题表明看法。1·土地到底是国家的,还是农民的,有关土地的发展权应当在国家手中,还是应当在农民手中?宪法规定,农村耕地和牧场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然而,在理论上有关农村土地,有两种模糊的认识:一是一些学者认为,土地的最终权力应当在国家手中;二是经济发展应当由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国家应当拥有土地的发展权。实际上,解放以来,由于强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城市国有土地,农民从补偿、安置等方面,都没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权力,农村集体…  相似文献   

7.
基于产权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模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来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不稳、收益权受限和处置权残缺的主要缺陷,亟待改革。学界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众说纷纭,主要形成国有化、私有化和完善集体所有制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方案。通过批判与借鉴这些方案,将土地"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这样一种国家与农民二元产权作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模式似更为可取。  相似文献   

8.
杨立新 《团结》2006,(4):33-35
一、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发展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土地私有阶段。这一时期,是用革命的手段把土地从地主那里夺过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我国第一次解决农村土地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土地权利制度,其特点是,农民是土地的主人,是所有权人。2.集体化阶段。这就是互助组、合作社、公社化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人地关系比现在相对宽松,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低下。人民公社的建立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实现国家对乡村一级的统一治理,提取农业的产业剩余,用于支持工业化进程。农村在长时…  相似文献   

9.
孟继民 《学理论》2008,(14):23-25
对农村土地产权实行“国有民用”的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国有”就是把所谓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与城镇土地一样的国家所有.“民用”就是归农民和其他民事主体长期使用。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建立土地流转、农民转移和城乡互动的良性机制,是实现土地“国有民用”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以及土地产权缺乏保护、缺乏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有必要重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相应配套改革,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深化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面临的困境及改革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定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必须与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愈发凸显其困境。主要表现为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权能残缺,土地预期不稳以及流转不畅。解决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困境迫切需要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以及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的配套。  相似文献   

12.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大量流失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矛盾因此日益加剧。土地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是直接关系我国农民以及农业、农村的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对农民土地权益与"三农"问题的关系的剖析,可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战略意义。忽视农民权益的农地制度安排,是导致我国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最根本原因。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对农地制度的创新提出了要求,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路径是逐步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迈向"国家所有、农民永包",制度创新的重点在于重新引入国家土地征购模式,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并最终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历史。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土地改革,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对社会主义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农民集体所有制;改革开放以来,建立了家庭承包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土地市场是新时期土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总体上讲,党领导下的土地制度变迁过程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在探索中也出现过曲折。  相似文献   

14.
集体所有制是民有制,只有落实了民有制,才能在此基础上讨论怎么实现村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最近一段时间,陆续收到黑龙江富锦市、陕西渭南市、江苏宜兴市、天津市武清区等地农民发布收回土地的申明和相关评论文章,感觉大有"土地革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重点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必须对现有的征地制度进行改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平等分配现代化进程的成果。广东省在保障农民土地增值权益过程中注重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探索实行土地股份制,多元化的征地补偿方式,设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集体经济财务监管平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交易平台,确保集体资产交易公开和公正等。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农村土地私有化主张势将引发的巨大政治风险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回顾了中国历代土地私有制的惨痛历史教训,也论述了近现代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制完全不适合中国国情;同时指出如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将无法解决农村1.8亿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无法提供农民最低社会保障,特别是在当前中国贫富悬殊情况下,土地买卖双方已经形成,一旦搞土地私有化,就会在短期内形成人数巨大的失业流民队伍,引发社会动乱,危及我国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本文主张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进行土地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农村土地物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需要构建相对完整的农村土地物权制度,主要包括:构建以保障农民成员权为中心的制度,解决主体虚位、权属不清、各主体关系不明的问题;构建以保障发展权为突破口的制度,最大限度赋予农民土地权利,解决以承包权为中心的权利不足问题;科学设计农村土地有序适度流转的制度,实现经济效益发挥与农民权利保障的平衡;分步统一农村土地物权登记,为农村土地有效流转提供程序保障;推动相关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8.
论农地持有权——兼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勇 《理论导刊》2007,(3):61-6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非独立的物权。土地承包权的非独立物权性质造成农地产权的不稳定,从而影响了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稳定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势在必行。稳定地权的两种主要方式——土地私有化和永佃制都存在较大的缺陷。而在对土地承包权改造基础上建立的农地持有权是稳定地权的可行路径。农地持有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可以从根本上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解决当前农村土地利用中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问题。  相似文献   

19.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 第一,完善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土地问题仍然是中国“三农”政策的核心问题。应当采取稳健的步骤来界定、确保、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使农民享有更大的处分土地的权利,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推动农地的市场化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一是赋予农民长久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20.
“三权分置”是中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民法典(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将于2020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其在“物权编”简单移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经营权的个别条文,解决了土地经营权定性不明的问题,但使《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逻辑紊乱、利益失衡、无法放活经营权等问题进一步固化、显化,亟待作出实质性修改。其进一步修改应以实现“放活经营权”改革目标为基本遵循,坚守“物债二分”基本理论,充分尊重中国实际,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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