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关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若干理论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 ,也是跨国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 ,具有结构更加严密、能在国际范围内更加迅速调集资金等特点。不同的历史时期 ,跨国有组织犯罪因经济、社会、文化变迁有不同的特点。近几年来 ,国际恐怖主义及国内分裂势力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联系日趋紧密成为新的动态。基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复杂性及危害性 ,从国内方面来讲 ,需从政治、经济、法律各方面入手加以控制 ,就国际社会来讲 ,各相关国际组织及各个国家集团或地区性组织均应加强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2.
我国关于有组织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有组织犯罪是当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最高形态的犯罪,不仅直接威胁到世界各国的政治稳定和人民安全,也严重威胁到社会组织的存续以及政治发展和经济民主化的进程,是为世界各国所普遍关注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由于有组织犯罪近几年发展迅猛,犯罪组织频繁制造震惊世界的系列灾难,因而为各国所重视和警惕,被联合国大会称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  相似文献   

3.
吴敌 《法制与社会》2010,(10):247-248
有组织犯罪是当代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其犯罪的严重化,已危及到各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安宁,成为全人类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及范畴进行界定将有利于全世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联合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关于惩治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黑社会”为外来语,即英语Under—world Society,直译为“地下社会”,主要指秘密从事卖淫、盗窃等非法活动的社会集团。在国际社会中,包括联合国预防与控制犯罪机构的官方文件中,均视有组织犯罪为黑社会犯罪。……但一般的观点认为,黑社会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最为典型的一种形态。黑社会犯罪是一种犯罪现象还是一种犯罪形式或者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至今并未形成人们的共识。我们认为,黑社会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以获取非法的经济、政治利益为目的,用犯罪的手段,按照企业化或帮会等方式组成的犯罪组织。  相似文献   

5.
犯罪组织化和有组织犯罪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受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特 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我国有组织犯罪将呈现新的发展趋势。本文分析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 有组织犯罪的特点,从刑事、社会综合治理和国际合作的角度提出了控制有组织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有组织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其发展、蔓延正严重威胁着各国的政治、经济,也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和平和安全。在中国,有组织犯罪也日益泛滥,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引起法学界和实践部门的关注。因此,改革和完善立法与司法,从理论上预防控制有组织犯罪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有组织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其发展、蔓延正严重威胁着各国的政治、经济,也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和平和安全。在中国,有组织犯罪也日益泛滥,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引起法学界和实践部门的关注。因此,改革和完善立法与司法,从理论上预防控制有组织犯罪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市民社会与有组织犯罪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姚建龙 《犯罪研究》2004,(2):16-19,15
市民社会与有组织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前者是后者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黑社会本身就是一种变异的市民社会。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政治国家必然统一于市民社会。但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决定作用可能异化,而以黑社会组织对国家的强大负面作用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应该认识到有组织犯罪勃兴的这一巨大潜在危害性,并在这一高度未雨绸缪地寻找和设计治理有组织犯罪的对策。面对有组织犯罪勃兴的趋势,我国传统司法体系迫切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但是关键还在于防止市民社会的变异。这需要加强市民社会的道德投入、自我约束,和必要的外部规范与引导,促进市民社会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9.
我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与现代化进程有某种程度的同步性,这深刻反映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社会主义现代进程中,我国有组织犯罪呈现出犯罪数量大、性质严重的特点,犯罪形态呈多样性,重视寻求保护伞,犯罪手段越来越科技化。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复杂;既有经济原因,也有政治原因,既有文化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10.
有组织犯罪之对策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贾宇 《法律科学》2003,(5):116-121
要有效防治有组织犯罪,必须兼顾社会对策和刑事法律对策,二者不可偏废。在社会对策方面,宏观上,必须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微观上,必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金融机构管控、流动人口管理、枪枝弹药等危险物品管理。在刑事法律对策方面,应完善刑事立法,明文规定有组织犯罪的单位主体,完善刑法总则中刑事责任、刑罚方面的规定;提高有组织犯罪法定刑,引入财产刑。在刑事司法制度方面,尽快成立专门防治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机构,允许检察机关对有组织犯罪立案侦查,借鉴污点证人司法豁免制度,加强对证人的保护,加强国际区际刑事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