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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已有观点对于票据诈骗罪犯罪客体的认识,囿于“纯刑法”或者“纯公法”的思维方式,认为其主要客体是票据管理秩序。然而,对于此问题应从整个法律体系(刑法与其他部门法或者公法与私法的关系)的角度,并结合刑法分则的体系结构进行整体把握。本罪的主要客体应该是“票据流通秩序”,而不是所谓的“票据管理秩序”,二者分别代表了“公”和“私”两种不同的法益。  相似文献   

2.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新规定的一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十分巨大。但由于我国认识较晚,且没有任何司法判例,因而理论界对其研究尚不够深透。洗钱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活动的正常秩序,间接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刑法将洗钱罪归入分则第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是不妥当的,应当将洗钱罪纳入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司法罪一节中。  相似文献   

3.
我国金融犯罪分类在理论上的争议主要是围绕对金融诈骗罪独立设节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问题展开的,在明晰金融诈骗犯罪立法沿革背景下,基于对犯罪客体概念的重申和犯罪客体的犯罪化与犯罪分类机能的认知,我国金融诈骗犯罪独立设节虽然能突出国家对该类犯罪的重视,但是违背了我国以同类客体作为《刑法》分则章节设置的标准。从实然的法规范和应然的法体系视角来看,应将其纳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中;从应然的目的性视角来审视,未来《刑法》进行补正解释或将其纳入《财产犯罪》一章也许更具正当性与合理性,也是对我国国权主义刑法向民权主义刑法转变的有力回应。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秩序,但刑法典却将本类罪规定为结果犯、目的犯。这种构成形态与立法趣旨的悖反,源于人们对金融诈骗罪法益的模糊认识。金融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其主要客体应是公私财产权。我国刑法应当调整本类罪的体系,将其置于诈骗罪之下。  相似文献   

5.
刑法应增设“高利贷款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利贷款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管理秩序。容易引发新的刑事案件。因此。在刑法中增设“高利贷款罪”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高利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有非法荻取高额利率的目的。其侵害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政策、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高利率借贷私款并获取了数额较大的暴利行为等。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本罪与他罪之间的界限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对此我国刑法学界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该罪的主要客体则有不同观点。一种认为主要客体是信用证管理制度,理由是金融秩序是整个经济秩序的核心。另一种观点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提出批评,并认为主要客体应该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理论中的主要客体认定标准是立法者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公私财产所有权说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的批评不能成立,其对自身观点的论证也缺乏说服力。因此,信用证管理制度说应当获得肯定。  相似文献   

7.
观点摘登     
目前,法学界对非法所得罪客体问题的观点有:1.本罪无特定客体,不能归入刑法分则八类的犯罪中的任何一类。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3.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秩序。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5.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设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维护现代金融活动之诚信原则和信用机制的迫切需要,也是惩治金融欺诈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信用,其犯罪对象包括直接对象和间接对象,而且其间接对象的外延非常广泛。在犯罪客观方面,该罪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等四种情形。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区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与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等金融诈骗罪的界限,准确理解罪状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内涵于外延,及其在本罪构成中的地位与意义。  相似文献   

9.
论票据犯罪     
票据犯罪是新《刑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中的一个犯罪集合。由于票据本身所具有的形式法定、操作特殊、专业性强等特性,对于以其为犯罪对象的有关犯罪构成进行总体把握和比较分析,特别是准确理解票据法和刑法意义上的票据伪造、变造的不同含义对有关票据犯罪构成的影响更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关于非法行医罪侵犯的客体,应当明确的是,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同时也是对公共卫生的侵犯,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是主要客体,公共卫生是次要客体。  相似文献   

11.
金融诈骗罪的立法模式显然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存在不同,前者是诈骗行为在金融交易领域的体现,侵害的不仅仅是公私财产权,更包括对金融交易秩序的侵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显然立法者希望将此类诈骗行为重点规制,将金融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采取了类似行政刑法立法的处理,其既难以归入典型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也特殊于一般诈骗,形成当前立法的现状,是理论的修正也是政策的使然。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我国金融创新、金融环境的优化以及中小企业融资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并对刑事法律的适用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可能导致洗钱犯罪、信用卡诈骗、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的加剧,也使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适用范围面临调整。刑法应当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合理性,肯定金融创新。一方面,坚持刑法调整的补充性;另一方面,对于确因互联网金融而引发的金融犯罪行为,刑法介入应坚持及时性、准确性和适度性,从而发挥刑法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屏障作用。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的一则案例,定贪污罪还是诈骗罪,存在严重分歧。贪污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对象是否是公共财物。而理论和实践中对公共财物的界定模糊,导致实践中认定贪污罪存在争议。现行刑法规定,普通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特殊贪污罪的对象包括国有财物、应交公的礼物、保险金和单位财物。这一规定已落后于司法现实,亟待调整。立法应将普通贪污罪的对象扩大到公私财物。  相似文献   

1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等是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常见罪名,但是上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特别是在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制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时要特别慎重,把握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之间的限度。在刑法应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行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恢复社会秩序。另一方面,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和刑法最后保障法的特性,有必要在刑法适用的过程中从刑法的基本价值、刑法教义学、刑事政策等方面进行限定,确保公平、正义、合理适用刑法,确保疫情防控不偏离法治的路线,确保刑法在疫情防控中的适用保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应建筑于融资者不披露或者违规披露与融资相关信息的事实基础之上,通过对融资欺诈犯罪的打击,控制融资市场中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行为所创制的金融风险,通过对融资诈骗犯罪的打击,控制投资者基于重大诈骗行为而可能遭受的个体金融风险。刑事立法应以融资市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控制为视角,重构融资犯罪刑事控制原则与具体法律规范;刑事司法应以避免融资市场的类型化风险为核心、从实质解释的视角对融资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进行阐释。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的金融犯罪构成要件存在缺陷,无法适应新形势下遏制金融犯罪的刑事政策的需要,应当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我国金融犯罪刑罚结构重新设计:一方面应当严密金融犯罪的刑事法网,严格金融犯罪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基于对刑罚权可能被滥用的警惕,设计相应的刑罚排除机制,进行适度的限制与节制,以实现刑罚的宽缓。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化犯罪视野中审视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可以得知,在现代化初级阶段,由于面临现代化犯罪大潮的压力,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大体上首先是以犯罪控制为基本价值定位的。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深入,一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动态比例关系会发生微妙的变化。以这种历史考察为依据,对有学者以“底限正义”作为评判标准,得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扭由和变形的判断、“底限正义”具有元规则地位、一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须遵照“底限正义”的“逻辑优先性”和“绝对要求性”进行等观点可以进行批驳.  相似文献   

18.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重视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现有的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存在不足,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应按以下思路进行调整:重新定位食品安全犯罪;扩充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体系;完善责任形式。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调整食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分则中的位置;增设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食品”的概念作扩大化解释,并在刑法中明确其涵义;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犯罪构成加以改造;完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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