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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正>(2017年10月26日)沪府办发[2017]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强化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相似文献   

2.
正渝府办发[2019]3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3月25日重庆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4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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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1]16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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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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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1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24日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  相似文献   

7.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青海省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青海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青海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青海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四项制度以及《青海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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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陕政办发[2017]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4月5日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强化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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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7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档案收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9日重庆市档案收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档案收集工作,更好地建设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丰富市和区县(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发挥其公共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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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有效地防范我市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2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明确职责,防范事故发生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在其分管职责权限内,对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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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月24日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流转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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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7〕2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重庆市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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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11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5月9日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工作目标管理,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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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8]6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14日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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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地区党委和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6年6月5日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在信访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各级党政机关直接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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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重庆市囝防教育条例》和《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国动教育[2007】9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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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废止我市现行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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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8]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5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地质灾害责任认定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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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2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全市应急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支"训练有素、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全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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