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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2014]40号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重庆市档案馆接收单位、档案门类一览表2014年11月4日重庆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建设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发挥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重庆市档案收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带定本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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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档案收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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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文件渝文委规[2016]9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机关各处(室、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部署,推动我委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6]15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庆市文化委员会行政许可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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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6日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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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档发[2017]8号《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办法》已经2017年4月10日第86次局(馆)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4月18日重庆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向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更好地依法管档、安全用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档案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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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7〕2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重庆市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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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月3日重庆市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第一条为有效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激励约束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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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废止我市现行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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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其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确保江河行洪排涝畅通,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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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9日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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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月24日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流转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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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发〔2015〕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1日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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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8]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5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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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6]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3月15日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筑高端产业高地,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二、三产业园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认定与管理,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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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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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8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避难场所,是指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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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1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24日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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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4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4日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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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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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1]9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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