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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邦铺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7,(1):31-35
配偶权是指法律赋予的夫妻互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身份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我国现行《婚姻法》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尤其是未规定配偶间的同居权和贞操保持权,漠视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并对配偶权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因而有待完善。完善配偶权,主要应充实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并设计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2.
蒋季雅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5):21-23
通过对婚外恋现象进行法律层面的讨论,指出我国《婚姻法》应当完善配偶权内容,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且应紧密联系实际,对婚外恋引发的其它一系列问题于法律上加以规范和解决。 相似文献
3.
王冶英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5,(3):89-92
现行婚姻法中完全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建立以及故意侵害配偶权补救方面的立法空白在实际上减轻甚至取消了某些配偶或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这显然不足以抚平无过错一方的精神创伤,更不能有效地制裁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为此,《婚姻法》应尽快确认“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责任,通过这种立法保护,使婚姻家庭关系不受非法干涉,这是我国《婚姻法》目前所应承担的任务。 相似文献
4.
试论配偶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素芳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2):49-50
于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配偶权给予了法律上的认定 ,这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 ,它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将发挥巨大的作用。但新《婚姻法》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原则 ,仍有待完善。而完善配偶权制度 ,是关键的就是应进一步充实、健全配偶权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5.
陈玉玲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28-30
本文就配偶权中夫妻同居义务与忠实义务的立法规定及争议的不同观点进行了剖析 ,并借鉴国外相关立法 ,论证了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新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提出对配偶权侵害的法律认定和处理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配偶权是夫妻双方享有的重要的身份权,也是我国婚姻立法中一项颇受争议的权利。虽然在2001年新修正的《婚姻法》及其解释中涉及到配偶权所应包含的具体权利义务,但立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的概念,配偶权制度的法律体系也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现实生活中,婚外情现象的普遍性极大地伤害了配偶一方,侵害配偶权的表现及如何救济就成为本文的重点。以突出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维护婚姻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7.
邵世星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本文分析了配偶权与夫妻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关系 ,论证了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两项义务的理由 ,并提出了具体设立这两项义务的设想 ,以期对我国的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马春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
夫妻关系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千古话题 ,是一个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祖先认为夫妻关系 ,是人类社会基本的人伦关系 ,是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在工业化、现代化和商品经济的条件下 ,夫妻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平等是夫妻关系发展的主导方向。配偶权调整的是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虽对配偶权没有明确规定 ,但学术界对配偶权的观点却种类繁多。配偶权应是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 ,由法律赋予夫妻的平等地、专属地、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身份权。配偶权包括七项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规定了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 ,而且规范着夫妻与公众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对于社会的安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孟德花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34-36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1、配偶一方有侵害另一方的过错行为;2、有损害配偶权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存在过失。意义: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 相似文献
10.
11.
12.
忠实义务是配偶权的核心义务之一,在立法中颇受争议。反对在配偶权制度中设立忠实义务的具有代表性的理由认为:忠实义务属于道德方面的问题,反对将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本文将从忠实义务立法中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体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道德法律化对忠实义务等婚姻家庭立法的影响三个方面对忠实义务立法进行伦理分析。 相似文献
13.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学界存有争议.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排除了第三者的责任.笔者认为,配偶权是绝对权,第三者作为义务主体负有不得侵犯的不作为的义务."第三者插足"属于与过错配偶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受害配偶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承担责任对于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善良风俗是有积极的导向意义的. 相似文献
14.
管宏杰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1,(2)
恐怕没有一部法律的修改,能象婚姻法这样如此牵动人们的视线。这部与亿万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后,常委会又于近期将修正案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这次婚姻法修正案没有采纳一些学者或群众团体的如限制离婚、设立配偶权等问题的提议,引起部分学者的异议,在人们关注的诸多焦点中,现仅就配偶权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浅议生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竹梅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2,(4):52-53
生育权是婚姻法所调整的内容之一 ,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生育权属人身权 ,具体应为配偶权范畴 ,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 ,共同行使。我国现行法律对生育权的规定不甚明确 ,如何正确行使生育权 ,生育权受到侵权时又如何保护 ,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刘春荣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1):26-27
配偶权是对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利益所享有的权利,配偶权的专属性决定了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当配偶权受到侵害时,可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以保证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维护婚姻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军婚保护立法规定的不足
1.我国的军婚保护立法违背了平等自由原则。《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婚姻法》第10条至18条都有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规定。而《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的规定虽然出于保护军婚的目的,但从另一个方面却造成离婚权利的不平等。 相似文献
18.
配偶权是夫妻间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我国婚姻法却没有明文规定。从社会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对配偶权的侵犯来看,我国婚姻立法有必要对该制度做出规定,这对于完善我国婚姻立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刘建刚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1):33-38
《物权法》与《婚姻法》在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适用上存在冲突,《婚姻法》作为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特别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物权法》有突破。结合司法实践,从夫妻共有房屋与物权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夫妻仅共有一套房屋与一物一权原则、夫妻共有房屋分割与抵押权及《婚姻法解释(三)》与《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聂阳阳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12(4):75-80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他方的合法权益 ,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我国 2 0 0 1年颁布的《婚姻法》专设“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 ,新增了这一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 ,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依据。本文首先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内容加以介绍 ,又着重阐述了其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