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环境知情权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是知情权的内容之一.它既是公众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又是公众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必要条件.环境知情权是知情权在环境领域的细化,是公众表达环境利益诉求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比较国外环境知情权的相关立法,分析我国环境知情权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环境知情权完善的法律措施,从立法模式完善、政府责任明确、公众参与制度确立、企业责任明确、法律救济等方面提出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环境知情权的缺失与补救——从开县井喷事故切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开县井喷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折射出我国环境知情权制度缺失的现实。环境知情权制度的缺失,不仅使得公众的私人权利与利益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对公共环境利益的维护产生消极的影响。要确立并能实现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利,最主要的是,在权利保护与冲突以及不同利益衡量的基础上,由环境公共当局主动或被动地承担起环境信息公开与告知的义务。对于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的排污者,也应该通过强制与自愿两种方式实现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新闻媒体具有舆论监督功能,在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二者承担着共同的职责。新闻媒体对检察院办理案件的报道在实现公众知情权,促进公正高效地行使检察职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报道片面,误导公众、干扰办案等。本文指出研究新闻监督对检察机关工作的影响,进而规范二者的关系,加强双方合作与制约,对推动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环境信息公开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环境信息的公开不仅是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重要方式,也是公众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产生后维护自身生命健康和财产等权益以及积极有效参与事件处置的前提.要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信息制度,就必须结合这类事件的特殊性,在尊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共性的前提下,尤其要强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相似文献
5.
6.
7.
8.
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参与一切与公众环境权益有关的活动.公众的参与有利于在决策中保护公众权益,对政府起到更好的制约监督作用,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韶关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管理、技术和参与效果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因此,应借鉴国内外相关举措,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大力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对社区和农村实施不同的环境管理,早日将韶关打造成绿色文明城市. 相似文献
9.
股东权利的维护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内容。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权力体系申其他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保障股东对公司业务监督纠正权得以有效行使的必要前提和手段。中国《公司法》第34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在法律实践申如何有效维护股东知情权,以及当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如何进行司法救济,使股东知情权制度真正实现其法律价值,是本文重点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初论——以环境会计制度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并监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机制,环境会计制度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体现。本文在分别考察国外环境会计制度基础上,对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提出了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加强政府监管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