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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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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法学刊》2016,(1):107-111
自我国继受诉讼时效制度以来,该制度在立法正当性,届满效果和期间长短等方面就存在争议,现在重启民法典编纂工作,总则中的诉讼时效制度相关问题值得进行讨论,这对诉讼时效制度立法的理论基础和具体规则设置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是贯穿本文的一条主线,在利益衡量的选择下,我国在民法典总则中而应继续沿用称"诉讼时效"的概念,不必改称"消灭时效";设立诉讼时效的正当性理由在于利益衡量,且应更倾向于保护原始权利人的利益;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应当是权利人取得了抗辩权;目前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设置过短,应修改为5年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2.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这种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是国家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而规定的。 首先,诉讼时效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权利人的权利是应该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权利人不及时行使权利,这不仅对权利人不利,而且使物质财富的经济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对社会不利。规定了诉讼时效,权利人担心超出诉讼时效法律不再保护,就会及时行使权利,这就起到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物质财富的效用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我国诉讼时效中止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制度是基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以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制度。但这种限制使诉讼时效制度可能成为义务人逃避债务的工具.违反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不公平的结果。诉讼时效障碍则是为避免这种可能的不正义而产生的。诉讼时效中止是诉讼时效障碍的重要类别,其使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处于暂停状态,是对诉讼时效制度予以合理限制以实现其正当价值的重要方式。我国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时效制度是民法总则的重要内容.各种时效制度在性质和功能上有同一性,应于总则中统一规定.这也是有立法例的.时效制度的设计,应考虑相互间的协调、衔接.民法总则草案规定了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还应当规定取得时效和权利失效期间.时效制度的构建应注意内部规则的协调.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法定期间,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经受理进入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不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重新开始,而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终结.权利人保护权利的请求并非全受诉讼时效限制.人身权的保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关基本生存利益以及涉及他人利益的,权利人的请求也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纵观各国立法例,学界众说纷纭。随着社会的发展,诉讼时效的价值基础与我国社会大众道德、伦理相背离,权利人欲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时,却往往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般社会大众的感情和道德观念难以接受,最直接的反应是权利人对法律的公平、司法的公正失去信心。权利人受到不公平对待,与我国的本土法文化资源格格不入,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不再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更不是为了惩罚"躺在权利上睡觉"者。诉讼时效如何摆脱民众道德感情上"恶法"的感官印象,以及对诉讼时效正当性基础的怀疑,都需要在理论上重新考量。本文欲从诉讼时效的价值基础入手,运用法社会学的理论论证诉讼时效的正当性,从而为建构诉讼时效具体制度提供价值指导。  相似文献   

6.
一、现实原因。笔者认为,应当在以个人为主体提起债权请求权的法律关系范围中取消诉讼时效制度,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现实原因:(一)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缺陷。这些缺陷主要有如下四点:1、诉讼时效的法定时间过短。我国现行法律对诉讼时效的法定期间一般规定为2年。这一期间过短,不能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给予充足的时间予以保护。2、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采用诉权消灭说。此说认为诉讼时效完成,并不消灭权利人怠于行使的权利本身,而只是消灭权利人的诉权,即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完成,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胜诉权”。但是实际上…  相似文献   

7.
诉讼时效制度既不是限制权利人行使权利,也不是鼓励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时效中断的制度几乎是空白,本文从价值层面反思行政诉讼无中断制度的理由,这对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进一步完善有重大意义,同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行政诉讼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既有的民事基本法中对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关系尚未有统一的规定。本文以当事人撤诉的现实原因的多样性出发,结合诉讼时效制度对权利人利益的影响的分析,得出应注重对权利人的修正性保护。在规则制定上,借鉴了大陆法系的具体规定,提出了建议,以期望弥补这一规则空白。  相似文献   

9.
邓忠明 《人民司法》2016,(4):97-101
本文梳理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有关的法律与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必要性。同时,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该问题的规定,分析撤诉后时效中断与否的价值取向,运用数学中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分析诉讼时效中断的三个法定事由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解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找出时效中断的共通性因素,提炼出导致时效中断的因子,即"权利主张"+"到达义务人",符合因子的事由出现即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分析推理过程及结论符合撤诉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基本法理,做到注重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平衡保护义务人的利益,体现正义理念的同时不忘效率和秩序价值,是一种均衡可取的方式,弥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时效期间偏短的缺陷,符合传统民事诉讼法理论对撤诉的定位。  相似文献   

10.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为获得法院的保护必须及时行使其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权利人持续地不行使权利,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保护。依照民法通说,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知识产权入享有的停止侵害请求权和侵害赔偿请求权,在逻辑上也应适用诉讼时效。但是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侵害之诉的诉讼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1.
杜贵波 《行政与法》2010,(8):123-126
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体现了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禁止权利的滥用,以维护社会交易秩序,进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趋向。此价值趋向具体表现在限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坚持诉讼时效的法定性,明确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放宽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扩张诉讼时效障碍的适用等制度设计上。这与当前司法背景相适应,应当予以肯定。  相似文献   

12.
诉讼时效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诉讼时效制度比较复杂,现行民法规定尚不够具体、明确,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疑难问题,笔者就此谈一些个人观点,以供参考。法官适用诉讼时效时的态度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即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基于诉讼时效对权利人利益的重大影响,笔者认为,法官在适用诉讼时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应当树立法官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观念。罗马法时效制度有一项重要原则,即时效只能由当事人主张而不能由法庭主动援用。发达国家…  相似文献   

13.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在法定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则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为我国法律中关于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但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对权利人究竟产生何种性质的法律后果,则语焉不详。本文将对目前通行的“胜诉权消灭说”进行研析,探讨其不足,并在此基础上论证“抗辩权发生说”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黄念 《行政法制》2005,(4):40-42
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持续进行,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发生权利消灭或受限制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制度有几大基本问题:适用范围、如何起算、中止中断、时效效果以及时效援用等,这些问题我国立法规定并不全面,有的与大陆法系的通行做法不一致,而学者在探讨时多侧重具体规则的比较研究,较少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存在理由或该制度的功能出发。一项法律制度的功能或价值决定了该制度具体规则的设计,诉讼时效的基本问题均受制于立法规定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只有弄清了诉讼时效限制权利的正当理由才能在具体问题上不迷失方向,但各国对诉讼时效的存在理由并非没有争议。  相似文献   

15.
郝红 《山东审判》2003,19(2):46-48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以牺牲权利人一定权利为代价,来满足整体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要。因此,它是一种维护法律稳定性的手段。但是并非所有的民事权利都适用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过宽,就会造成对权利人的侵害,对经济秩序的破坏,有违立法本意。民事权利是  相似文献   

16.
刘煜 《法制与社会》2014,(13):33-34
"任意授予他人以占有,除得向相对人请求返还外,对于第三人不得追回,唯得相对人请求损害赔偿",此即善意取得制度。自2007年《物权法》施行以来,被认为侧重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善意取得制度引起较大关注。本文将从动态多维角度对真实权利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平衡展开分析,并探究强化该制度利益平衡价值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民法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经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即产生与此事实状态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项制度。在传统民法理论中,时效制度有三种,即诉讼时效、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其中,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丧失胜诉权。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自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之时起,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丧失该权利的制度。它消灭的是权利人的实体请求权。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行为人在一定条件下占有他人之物,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取得…  相似文献   

18.
葛颖 《法制与社会》2011,(27):257-258
诉讼时效制度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解决各种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均在民法典中作出了精巧的设计。我国在诉讼时效制度的许多问题上,学界对于诸多问题的认识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本文主要是从理论角度,对诉讼时效客体进行了分类的阐述,对学术界存在的一些争议,提出了自己的理解与想法。  相似文献   

19.
诉讼时效制度是我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关于此项制度在适用中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抗辩权发生主义;二是法院依职权审查主义。通说所称的诉讼时效届满的三种立法体制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即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只取得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权利人的诉权和实体权利依然存在。法官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进行裁判。本文针对这一制度的具体适用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20.
浅谈诉讼时效适用的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是我国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立法上,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导致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理论与实践的误区。本文试就我国民法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标准问题和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问题略陈管见。  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应当说,从字面上来看,这种界定是不准确的。诉讼时效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其适用应当考虑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可能性,在当事人客观上不存在行使权利的可能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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