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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桂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了吗?莫纪宏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秋菊打官司》肖像权案”不久前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方《秋》片摄制单位给原告贾桂花3500元,一审败诉的贾桂花已经撤回上诉。虽然此案的诉讼已经结束。但是,正如原告律师所说的那样,案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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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利今年第1期介绍了电影《秋菊打官司》引出的一起肖像权纠纷案。据悉,一审原告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已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此案有一定应进性.敌对晋军电影制片厂的计为是否构成侵权,法律界及社会上有不同观点。越庭平周定的观点有一定代表性.现兮出八期引起大家对此周题的探讨。《法律适用》杂志1995年第1期介绍了电影《秋菊打官司》(以下简称《秋》)引出的一起肖像权纠纷案一审的情况。笔者详读了一审法院的定案理由,觉得不敢苟同,遂不揣冒昧,就该案谈点粗浅看法。一审法院认为被告青年电影制片厂的行为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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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的官司之我见袁志良《秋菊打官司》摄制组在陕西宝鸡进行纪实性摄影时,摄下了一位在场卖花糖的公民贾桂花的形象。贾氏本人自称因“生理缺陷”(贾氏患过天花,脸上有麻子)从来“连照相都不愿”。影片公映后,贾氏形象公之于众大约四秒钟左右(但并不能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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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秋菊打官司》让人们有了"讨个说法"的意识,更有了"讨个说法"的行动。影片中卖棉花糖的贾桂花"讨个说法"的一纸诉状,开启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因拍摄电影引发的公民肖像权的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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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94年12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电影偷拍引起的一起肖像侵权纠纷案。此案在国内尚属首起,具有一定典型性。现将本案一审情况登出以谷读者。一、实情简介原告:贾桂花,女,陕西省某建筑公司退休工人,住陕西省宝鸡市。被告: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1992年2月,影片《秋菊打官司》摄制组在陕西省宝鸡市以偷拍的方法拍摄体现当地风土人情的场景时,将正在街头卖棉花糖的贾桂花摄入镜头,并在制成的影片中使用了该镜头。带有贾某肖像的镜头占胶片画面IO4个格,放映时间为4秒钟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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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的艺术和法律的价值——再析“秋菊打官司”的官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影片“秋菊打官司”引起的贾桂花肖像权纠纷一案入手,分析了法官审判的几种风格。认为法官应将法律视作人类艺术的结晶,而不是政治权力手中的工具,从而忠实于现行法律,遵守现行法律,依法律的有关规定审判。法律的价值在于其稳定的制度性和秩序性,公平仅是法律的目的而不是它的价值,对公平问题的解决应依赖于与法律分离了的法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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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这几年曾发生过不少著名的案子,很多人仍会记忆犹新,如电影《秋菊打官司》肖像权案,“‘气功大师”张香玉招摇撞骗案.卡式炉爆炸女学生贾国宇被毁容案,“裕兴”诉“小霸王”不正当竞争案,当代商城牡丹卡审验过失赔偿案…这些案件全都是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今天.全国最高法院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海淀法院是全国第一家成立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因为靠近“中国硅谷”中关村,所以“科技官司”成了海淀法院的重头戏。1995年2月10日知识产权庭成立后,当年就受理版权、技术合同、专利、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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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兴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8,(5):63-65
在电影《秋菊打官司》的整个影片中,秋菊的那句“俺就想讨个说法”的口头禅,虽然土得掉渣儿,但却很快风靡全国。一时间,“讨说法”就成了人们追求正义的时代潜台词,和对法律精神信仰的一种性格符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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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着北京判决的结果到全国去和上千家的“唐人街”商标使用者打官司,这些企业败诉的几率相当地高,原告将有天文数字般的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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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些民事法律文书将当事人双方分别称为“原告人”、“被告人”,“原告单位”,“被告单位”,“上诉法人”、“被上诉法人”;有的将单位的党内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等。这些写法既不合法也不符合民事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要求。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在一审中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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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周海婴为鲁迅肖像权打官司,此乃全国首例,最高法院批复:“死者没有肖像权”1996年11月,浙江省邮政局制作发行2000套《纪念鲁迅诞辰115周年纯金纯银邮票珍藏折》,每册售价1115元。周海婴以被告侵犯“鲁迅肖像权”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起关于“死者肖像权”的诉讼。原告代理人朱妙春律师认为鲁迅的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包括鲁迅肖像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鲁迅虽已去世60余年,但是鲁迅的精神不仅影响了几代人,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还将继续影响下去,其精神利益具有社会关联性。鲁迅肖像的物质利益虽然不是其肖像利益的主要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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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张学英诉蒋伦芳遗赠纠纷一案,引起社会极大反响。2001年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以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据此判决原告张学英败诉。张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虽本案已尘埃落定,但笔者认为就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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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广夏”股票盗买案股民败诉凸显诉讼风险持续了近一年的股民贾铁英诉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营业部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一案,9月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终于有了终审结果:驳回原告贾铁英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在去年9月银广夏连续跌停中,贾铁英所持的2.3万股爱建股份和华东医药两只股票莫名其妙地变成了1.7万股银广夏而遭受了严重损失,加上此类事件在股市上曾时有发生而现在诉诸了法庭,使该案备受媒体和市场的关注。贾坚持认为,因安外营业部作为证券公司管理混乱,不仅未履行保证投资者账户内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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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局者,某县公安局邱姓局长之简称、尊称、昵称、谑称也。君不闻,大凡行政机关内,张局、李局、王局之声不绝于耳,谅大家早已习以为常,不足为怪了。所以,此邱局并非电影《秋菊打官司》之秋菊也。不过,这两年邱局倒也频繁打官司。与秋菊不同的是,邱局总是以被告的身份出现,而且屡遭败诉。秋菊打官司最终讨了个说法,而邱局打官司却是交了点学费。诸位看官或许要问,莫非邱局“喜讼成癖”?否则为何三番五次对簿公堂?非也,而是因为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邱局作为行政机关的首长,便多了这么一条法定义务。人在官场,身不由己也。即便如此,笔者还要郑重声明:邱局之人,亦系假托,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欲知端的如何,且听逐回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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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肖像权纠纷,安女士、张先生夫妇将某婚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令婚庆公司及《时尚》杂志社向安女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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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有“方”,拒假无“理”?岂有此理!湖北省枣阳市一位“下岗”职工因拒销“假货”被造假者推上被告席,竟被一审法院判决败诉。这起全国首例销售员拒销假货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此案的代理律师,从败诉到胜诉自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下岗职工马成贤二次就业后,因拒销假货被厂方——湖北省枣阳市爱丽丝宝日用化学品厂推上被告席,一审败诉的马成贤毅然提出上诉。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马成贤销售本厂产品“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同时查明“爱丽丝宝”生产销售的部分化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遂终审裁定:撤销枣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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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秋菊打官司》因凸显了中国法制建设中诸多问题,已引发不少法学、社会学学者关于法律本土化的讨论,而从影片中诉讼当事人秋菊逐渐失去表述机会的过程与原因,同样反映出传统诉讼模式与现代司法诉讼程序的冲突,刚性的司法制度成功地将传统的“诉冤”模式排除在现代诉讼程序之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