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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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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认为乡镇人代会完全有必要听取和审议其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不是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工作报告。理由如下:其一、符合法律不断完善的渐进原则。虽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并不像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那样,具有常设机构的法律地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定职责,仅限于会议期间主持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制作审议意见不宜提倡,理由如下: 首先,从职责权限方面来看,乡镇人大主席团不宜简单效法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形式.宪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设立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闭会期间履行人大职责,职权范围基本等同于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常设机构,一方面需要法律明确规定,另一方面要求能够实际履行所属机关的部分或全部职能.  相似文献   

3.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当理解为法定主席团成员,无需经由选举。理由有三:一、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直接入团”出于现实需要。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和工作是由人大主席、副主席来组织或处理,他们对人大各项工作情况比较熟悉,人代会期间进入主席团参与人代会的主持,无疑有利于会议议程的顺利进行。因此.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入人代会主席团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徐景龙 《江淮法治》2008,(15):51-51
为保障人大代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代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代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由此可见,云浮市检察院在未得到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对梁广镇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5.
乡镇人大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无论在理论研究和立法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其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使乡镇人大的权力运行,特别是闭会期间职能发挥受到制约。在不少地方除每年的乡镇人代会外,基本没有人大活动.  相似文献   

6.
笔者认为,在法律条文中虽无明确规定,但从其最基层人大实施监督职权的实际需要看,乡镇人大主席团作出审议意见可以填补闭会期间缺少监督的空白,可以效仿一试.  相似文献   

7.
笔者认为乡镇人代会完全有必要听取和审议其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不是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工作报告。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8.
乡镇人大主席团作出审议意见不妥,对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结果当以代表建议方式表达. 依据《监督法》相关规定,审议意见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且审议意见本身具有法定效力,本级“一府两院”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相似文献   

9.
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团仿照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做法,适时听取乡镇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乡镇政府研究办理.这种做法看似一种创新,却背离了法律精神,于法无据.  相似文献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根据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4年12月24日至30日,安康市人大调研组赴四川省广元市、雅安市、宜宾市和阿坝州汶川县,采用交流、观摩、召开座谈会和翻阅资料等方式,就新时期如何做好镇级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与考察. 加强组织建设,镇人大主席团队伍稳定.四川省在1990年就公布实施了《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条例》第二条规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相似文献   

11.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但由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地方人大的常设机构只规定到县级以上。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特别是闭会期间的主席团的职能、作用没有明确规定,加之理解上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在国家政权建设中的根基作用,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常设化问题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12.
由于乡镇一级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常设机构,一年一度的人代会难以让人大职权得到充分行使和体现.为此,有人提出乡镇人大可否推行" 半年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人代会)或者" 季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对此,笔者以为乡镇人大推行"季会制"未尝不可,"半年会"甚至于"季会制"既有可行性亦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2011年12月29日,衡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9次会议,作出了对该县尾洲镇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选举镇长结果无效的决定。对于这一举措,有人认为,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乡镇人代会的不适当选举结果;也有人认为,乡镇人代会的选举结果不属于乡镇人大的决议,县级人大常委会无权撤销。  相似文献   

14.
人们常说人大工作"上实下虚",说的是人大工作越到基层越薄弱,尤其是到乡镇这一级"形同虚设".由于各级对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能规定模糊,闭会期间履职随意性大,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乡镇人大工作的被动局面.  相似文献   

15.
笔者认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再报人代会预备会议确认,以保障人大代表履职和知情知政权;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其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可直接报乡镇人代会审议通过。一、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合法合理。《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相似文献   

16.
笔者认为,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上次人大主席团报告,并通过确认后发布公告。一些地方向人大预备会议报告,无论是否表决通过,均为不妥。一、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上次人大主席团报告并确认公告。从县级以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确认、公告的主体来看: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二条、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任期,均止于选出新的常委会之  相似文献   

17.
蒋松柏 《江淮法治》2008,(15):37-37
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仅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存在一个相当长的“空档期”。对此,有地方试行将乡镇人大每年一次的人代会改为“季会制”,以加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18.
笔者认为,“审议意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审议监督权的“专利”,乡镇人大主席团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也形成“审议意见”提交有所不妥,若形成“讨论意见”则合乎法理.  相似文献   

19.
今年,涉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人大全员督办制”和政府“两报两审制”。“人大全员督办制”是指人大常委会改变过去由主管副主任负责代表建议落实的单一督办制度,为常委会集体参与建议的督办工作。“两报两审制”是指:一是人代会上,“一府两院”向全体代表报告全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接受代表的审议与监督:二是闭会期间承办部门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审议,提出意见,促进部门更好地落实建议,改进工作。  相似文献   

20.
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长期以来,井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每季度一次的“代表议政日活动”,活跃了闭会期间代表工作,十八年的坚守,让这一活动固定成为井陉县人大闭会期间重要活动形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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