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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表现为洗售、合谋、连续交易操纵、联档操纵、散布谣言、安定操作等样态。其行为过程主要有建仓、控盘、飙升、快速回落等阶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人应负行政、刑事、民事责任,对受该行为或交易影响进行证券买卖的人员负损害赔偿责任。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侵害了正常的竞争机制,虚构了市场供求关系,欺诈了投资者,造成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应通过加大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加强客户资金的管理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2.
证券交易违规小心触犯刑律本刊记者郭光华证券犯罪是伴随阒证券市场发展而衍生的新型经济犯罪。刑法规定了四种证券犯罪形式,它们是:证券内幕信息交易罪编造并且传播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1963年末至1964年3月,美国德克萨斯海湾硫...  相似文献   

3.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内幕、期货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美国、新加坡对此罪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我国于1997年首次在刑法中规定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必须是知悉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内幕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内幕交易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认定内幕交易罪应注意其与正当交易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以及应注意对共犯的打击。  相似文献   

4.
<正> 所谓内幕交易,又称知内情者交易,是指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及市场管理人员,利用其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尚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者泄露信息,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的行为。证券内幕交易是随着市场本身的产生而产生的,它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极大的破坏及瓦解作用。为了便于理解证券内幕变易,我们先来看一个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案例。1963年,美国得克萨斯州海湾硫磺公司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各上市公司,各证券经营机构:近一时期,证券市场上出现了若干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恶炒个别股票等操纵市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严禁操纵市场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证券犯罪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必然出现的现象。中国证券市场十多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股市等证券违法犯罪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既侵害了证券市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又可能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笔者结合我国证券犯罪的现状,剖析了其形成的原因,以期有针对性地完善我国证券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1997刑法第182条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规定为犯罪,1999年刑法修正案将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纳入刑法第182条的规制范围,2006年刑法修正案再度对刑法第182条予以修正。至此,刑法第182条适应了社会生活发展变化之需,加大了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行为的处罚力度。但刑法第182条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与操纵期货市场的行为混合规定,不符合经济行政法规对证券、期货市场规制不同步的现状,应分款予以规定;本条采取叙明罪状的规定方式,不符合本罪作为行政犯的基本规定方式,应规定为空白罪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不能准确限定本条规定之罪的外延,应取名“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  相似文献   

8.
证券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屡屡触目,已成为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而经济犯罪侦查与其他公安业务工作相比尚显稚嫩,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存在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操纵证券价格是证券市场中十分普遍的一种违法行为,然而操纵证券市场罪却又是司法实践中较少见的罪名。因此从“操纵证券市场罪”概念的视角进行分析,以明确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从而加深实践中司法人员的感性认识。  相似文献   

9.
内幕史易行为是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的新型犯罪。内幕交易的主体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交易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内幕交易罪严重侵犯了国家证券市场的正常的管理秩序,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内幕交易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的发行或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行为主要表现为连续买卖、联合买卖、虚买虚卖及其他操纵形式,其应负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证监会对亿安科技操纵案仅实施行政处罚属于定性错误,是一种"以罚代刑"的行为,对该案应追究操纵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内幕交易罪的罪名与范围的判断是认定本罪的基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在证券的发行、交易等活动中,内幕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某一或某些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准确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参考外国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本罪应包含内幕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所实施的买卖行为、泄露信息行为或者明示或暗示他人买卖行为等六种方式。  相似文献   

12.
一、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规制的现状内幕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种木正当的竞争行为,能给交易人带来暴利。受这种利益的驱动,证券市场为数不多的有条件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常常从事交易行为,不惜触犯法律。目前,我国经济还很落后,“证券”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事物,还没完全被大众认识、理解。人们不能将千百年来头脑里根深蒂固的亲情、友情。上下尊卑关系明确地与商业秘密划分开来,有条件获悉内幕信息的人便将内幕信息作为交换情感、谋求利益的工具,而无视内幕信息的保密性和证券交易的严肃性。这足以说明,我国国民的法律观念、保守…  相似文献   

13.
两岸禁止内幕交易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内幕交易又称内部人交易、知情交易,是指若干因工作、职业或身份关系而知悉有关有价证券发行企业未公开、可以影响证券价格之重要消息者,以不法方式利用该资讯,直接或间接买卖相关有价证券,从中获利或避免经济损失之行为.其特点为:第一,它是由内幕人员所为的交易行为;第二,它是内幕人员依据其不合理掌握的内幕信息而进行的证券交易;第三,它是内幕人员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法方式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证券交易.内幕交易是信息滥用的典型表现,它严重违背了证券交易中“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危害了证券市场的健康、顺利发展,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世纪以来,不论是大陆法系或是英美法系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禁止内幕交易作为其证券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4.
股票犯罪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而产生。当前我国股票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股票发行中的欺诈行为,非法发行股票,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操纵市场,挪用资金炒股,盗卖他人股票,以股票为对象的行贿受贿等。表现出的主要特点是:股票交易中的犯罪突出,证券从业人员犯罪突出,涉及股票的挪用犯罪较多等。防范股票犯罪应采取的措施有:建立健全证券立法,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股票发行机制,建立健全股票交易规则和制度,加强证券业内部的自律和管理,运用刑罚手段打击股票犯罪等。  相似文献   

15.
第一条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6.
被称之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大案”的中科创业股价操纵案近来备受关注。在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之余,中科创业案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加紧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以构建完整的证券欺诈阻却机制,引入做市商制度以防止操纵市场行为的发生。这些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证券内幕交易是我们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但在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层面大多停留于对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责任追究,而忽略了对证券内幕交易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致使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私权救济手段空缺。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证券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的现状,在立法上强化内幕交易的私权救济机制,构建内幕交易损害赔偿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一、反对证券欺诈的法理分析证券欺诈行为由于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运行的公开、公平原则,扭曲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同时又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而为各国立法所禁止。证券市场是国家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沟通国民储蓄与企业资金的资本形成功能,是国家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支柱。在现实证券市场中,证券信息是稀缺的,这种证券信息包括可能影响证券价格和和市场参与者行为的所有信息。同时信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又具有质理的难辨别性。因此,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发行公司信息公开法律规范中居重要的地位,而规范证券发行公司的信息公开则是制定公司法、证券法的着眼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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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证券犯罪中危害严重,发案数量较大的犯罪类型。理论和实践对该罪中“操纵”的具体手段的辨别仍然存在分歧。具体来看,“操纵”包括连续交易、相对委托、虚买虚卖等多种表现方式,操纵行为和“编造并传播”等行为存在着区别。  相似文献   

20.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因其违法程度不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查处操纵证券市场案件既不能混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适用,也不能因为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而免除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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