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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国现行证券法律制度在法律责任的设计上存在 着重行(刑)轻民的特点,使得因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后受害 人的损失寻求不到法律救济。因此,加强对证券内幕交易 民事赔偿责任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对完善证券法律责任、全面规范证券内幕交易行为也具有 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之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证券法中,只重视对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管理以及违反证券行政管理导致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忽略了对证券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对民事权力侵害救济的关照。参照世界各国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救济手段,我国也应完善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证券市场。  相似文献   

3.
试论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内幕交易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不利于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而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对内幕交易行为界定及其民事责任都缺乏明确规定。应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经验,对证券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采取法律规制,完善我国的证券立法。  相似文献   

4.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内幕、期货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美国、新加坡对此罪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我国于1997年首次在刑法中规定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必须是知悉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内幕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内幕交易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认定内幕交易罪应注意其与正当交易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以及应注意对共犯的打击。  相似文献   

5.
一、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法律规制的现状内幕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种木正当的竞争行为,能给交易人带来暴利。受这种利益的驱动,证券市场为数不多的有条件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常常从事交易行为,不惜触犯法律。目前,我国经济还很落后,“证券”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事物,还没完全被大众认识、理解。人们不能将千百年来头脑里根深蒂固的亲情、友情。上下尊卑关系明确地与商业秘密划分开来,有条件获悉内幕信息的人便将内幕信息作为交换情感、谋求利益的工具,而无视内幕信息的保密性和证券交易的严肃性。这足以说明,我国国民的法律观念、保守…  相似文献   

6.
王崇青 《公安学刊》2007,5(2):34-39
2005年10月修订的《证券法》对证券内幕交易主体作了适当调整,适应了我国打击证券内幕交易犯罪的形势需要。但从世界证券发达国家的立法情况和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尚存在进一步完善之处。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犯罪主体立法应借鉴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并由《证券法》下一定义,然后尽可能列举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作为补充。  相似文献   

7.
我国证券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内幕交易,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却不够完善。就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而言,令内幕交易者承担侵权责任更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交易秩序。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和过错。  相似文献   

8.
内幕交易,牟取暴利 1992年2月,农行囊樊信托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利用内幕消息在代理和自营买卖股票过程中做手脚,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之后,此类犯罪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我国现行证券管理法规对内幕交易进行了具体规定,禁止内幕人员泄露尚未公开且足以能够  相似文献   

9.
内幕史易行为是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的新型犯罪。内幕交易的主体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内幕交易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内幕交易罪严重侵犯了国家证券市场的正常的管理秩序,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内幕交易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的发行或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内幕交易罪的罪名与范围的判断是认定本罪的基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在证券的发行、交易等活动中,内幕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某一或某些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准确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参考外国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本罪应包含内幕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所实施的买卖行为、泄露信息行为或者明示或暗示他人买卖行为等六种方式。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和生效要件,对于确认物权归属、解决物权冲突,保护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实现国家对不动产物权的宏观调控和监管等具有重要意义。因登记错误而产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因现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过于简单,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发生适用困难,而且在处理登记错误的赔偿案件中经常发生重大分歧。所以必须通过对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行为定性,来认定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登记机构的归责原则以及如何进行具体的赔偿。  相似文献   

12.
梁润冰 《中国发展》2007,7(1):71-75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制度边界、制度机制、治理结构和制度文化等要素的不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能发挥其制度效应,实现制度效益最大化。要构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系,应结合中国农村发展实际,进行全面、系统的制度创新,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相似文献   

13.
新形势下征地拆迁难问题的对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甘羽翔  许瑾 《桂海论丛》2010,26(4):91-93
征地难、拆迁难根源是补偿安置存在问题,文章提出变单纯货币补偿为多元化的复合补偿、变单纯消费性补偿为生产性补偿、变一次性支付补偿为长远分期补偿、先安置再拆迁、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的引导和监管等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4.
担保物权制度既是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也是社会经济的有效调节工具.现代化的担保物权制度必须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设计,为此,我国应当对现行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地检讨,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安排担保物权制度,实现担保物权制度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5.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缔约过失责任之法理基础、性质、构成要件及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我国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及完善的论述,探讨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设计,以利于更周到地保护缔约人,促进交易。  相似文献   

16.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在平衡意思自治、保护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国外民法对意思表示错误的研究比较深入,但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采用错误这一概念,而是以重大误解取而代之,且规定粗陋。本文从与重大误解制度比较的视角,以历史发展路径、法理基础、结构效力差异、立法完善构想等四个部分论意思表示错误,以求为我国意思表示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7.
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探讨——基于广东省的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数量庞大。现行的针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与安置措施存在着诸如补偿标准低、保障力度小、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本文基于广东省的1328份调查问卷,深入剖析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与安置问题,结合省情因地制宜探索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8.
表见代理制度的确立,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对交易安全保护的重视,但在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存在很大的争议。只有在司法实践中完善表见代理的认定依据,才能真正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首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沿革的介绍,在分析我国现行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上,指出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以期对完善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架构、推进相关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李晟  郧文聚 《中国发展》2013,13(2):23-26
伴随中国城镇化迅猛发展,大中城市周边集体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城镇化的主要区域。全国各地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验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转变增长方式、完善土地管理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该文在总结各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验基础上,提出在大中城市周边区域率先建立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促进城市周边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并就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引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鼓励、扶持产业支撑,深化城镇社会保障和就业体制改革,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和城乡综合管理体制创新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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