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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在ATM机存假币取真币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与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使用假币同时触犯诈骗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不是法条竞合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使用假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成立使用假币罪;为了自己使用而购买假币的,应认定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并使用假币的,不必并罚,但对已经使用和仍然持有的假币数量应当累加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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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 2004年3月10日,被告人黄某(男)在广州市某区其经营的风味店内收款时,怀疑被害人庄某(女)故意使用面额为100元的假币购买快餐,便将被害人庄某关入店内的洗菜间,并通知前两日曾在其店内收过假币的被告人韦某(女)过来处理此事.韦某闻讯来到店内,胁迫被害人庄某脱去外衣裤,并将只穿内衣裤的被害人强行拉出店外马路,与被告人黄某一起当众对被害人进行辱骂和殴打,引起数十名群众围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害人庄某脱逃后报警,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被告人黄其抓获,被告人韦某后亦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04年6月28日广州市某区检察院以侮辱罪对黄某、韦某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于同年7月21日判决两被告人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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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持有、使用假币罪中假币的范畴的理解、"明知"的界定和罪名选择适用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为了准确理解这些问题与正确适用法律,本文就此问题一陈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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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持有、使用假币罪中假币的范畴的理解、“明知”的界定和罪名选择适用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为了准确理解这些问题与正确适用法律,本文就此问题一陈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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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假币犯罪体系之中的兜底罪名,持有假币罪的犯罪客体是货币的法定发行权、法定地位和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秩序;犯罪对象理应包括伪造和变造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持有"实质上是一种状态.只要能够证明现实地持有较大数额的假币,就足以认定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明知"属于状态故意,只要能够根据基础事实合理推定主观上是明知,就足以认定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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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没收假币已有数年历史,从未有过不服没收的事情发生。此次,上海一青年律师却将中国人民银行告上法庭,并且打赢了官司。这种"柴米油盐"官司,也许十几亿中国人或其他来中国的外国人都会碰上。上海老西门邮局没收一张百元假币,当事人不服,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法院,引发了一场国内首例不服没收假币行政诉讼案。又因为被告是很少与人打官司的中国人民银行,此案引起了司法界、金融界的特别关注。被没收"假币"时包律师不少不闹1999年6月7日,上海浦东新区法烧开庭审理该案,原告上海金钟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包更生诉称:1999年4月2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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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持有、使用假币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伪造的货币 ,在客体方面实施了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 ,数额较大的行为 ,持有仍然是一种作为方式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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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本罪中之购买、换取行为以及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是目前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问题。本罪中所称“假币”包括伪造、变造的货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不同。无论是“以多换少”还是“以少换多”都只构成本罪一罪。本罪以总面额 2 5 0 0元或 30 0 0元、币量 2 5 0张 (枚 )或30 0张 (枚 )为定罪的数额起点较为适宜。购买假币以行为人领受假币 ,以假币换取货币以致使真币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为既遂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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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假币罪在理论上存在诸多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研究。如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需要重新界定;"持有"和"使用"行为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应该放在一个罪名中规定,应取消持有假币罪,把它的部分内容归纳到其他罪名中;界定本罪的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范围,增设单位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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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进展,但并没有阻止犯罪集团伪造欧元的脚步。虽然2020年在世界范围内和意大利境内流通的伪造货币数量创历史新低,但是新造假币的数量却达到了2006年以来的最高峰。2020年,意大利银行共识别出了65229张假币,其中大部分是由意大利经济和财政警察(以下简称“财警”)查获的,其中20欧元面额的假币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9%),其次是50欧元面额(占总数的37%)以及100欧元面额(占总数的1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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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西门邮局没收一张百元假币,当事人不服,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法院,引发了一场国内首例不服没收假币行政诉讼案。又因为被告是很少与人打官司的中国人民银行,而原告又是经常替人打官司的律师,故此案格外引人瞩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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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持有、使用假币罪,我国理论上尚有诸多的问题没有深入探讨.笔者根据现行立法的规定,对该罪的立法精神予以研究,提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认为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证据尚不能认定为盗窃、抢劫,或走私、伪造、出售、运输、购买伪造货币,或查明的上游行为不是犯罪的情况下,才为本罪的持有、使用行为,主观上的故意内容应当是意图使伪造的货币进入流通.具体研究了对要件的理解和认定中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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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员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较一般公民涉嫌假币犯罪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其一旦涉嫌购买假币等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存在着定罪处刑数额标准不一致的矛盾,导致执法较为混乱,亟待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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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印刷文件检验专业角度对当前社会上不同地区收缴的一百张百元假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验和研究,从中得出当前假币在印刷材料、印刷方法、版面图文和防伪措施的仿制等方面的特征和变造币的种类、特征以及高仿真假币的检验方法,为打击假币犯罪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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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历来为假币案件的多发地,打击假币犯罪是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本文通过揭示广东假币犯罪的现状,分析研究广东假币犯罪的新特点,并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在与假币犯罪斗争中一些有效可行的做法,探讨假币案件的侦察对策。旨在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关注,重视反假币犯罪专业队伍的建设及专项经费的设立,有助于公安机关更有效地打击我省制、运、贩、兑假币的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