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幽默是睿智和机敏的表现。钱钟书先生认为“幽默减少人生的严重性,决不把自己看得严重”。英国人用幽默增加风度和开展外交,美国西点军校可以凭幽默录取新生,美国总统靠幽默赢得选票……中国是一个古老而幽默的国度,从《史记·滑稽列传》到《古今谭概》、《笑林广记》,无一不体现中华民族特有的幽默。 相似文献
2.
在命题特点上,本届民法科目命题,体现了学科交叉(如民刑交叉)、实体和程序交叉.考点跨度大,综合性与实务性加强。在分值分布上,《合同法》与《民法通则》的分值居于民法科目中的第一集团。《担保法》处于第二集团的地位.它往往与物权、债权等交叉考查。《婚姻法》与《继承法》是小法,每届两三个考题(第60题是《婚姻法》与《合同法》的结合考查)。 相似文献
3.
在李安执导的《家庭三部曲》中,《推手》和《喜宴》带有一定的奇观意味,《饮食男女》则从最平凡的饮食和婚恋切入,通过一组群像式的人物及其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模式,来展现中国文化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以及它与外来文化碰撞之后所呈现的新特征。《家庭三部曲》既表现出对父辈的关爱和同情,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父权进行了解构,并对中国封建伦理道德进行了局部性的颠覆。细腻严谨的视听语言、温柔敦厚的叙事态度和中国文人式的幽默是《家庭三部曲》主要的美学特征。 相似文献
4.
《围城》被称为现代的《儒林外史》.讽刺性的幽默是这部"学者小说"的重要特征.1979年,珍妮·凯利和茅国权将《围城》翻译为英文,在英语国家引起轰动.他们的成功与其对书中幽默语言的处理有着重大的关系.幽默语言的翻译要充分考察译语的语境,对幽默因素进行必要的调整,突破源语形式上的束缚,选择最贴切、最自然的译语语言形式来替换,使译语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与源语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应程度基本一致,以便把幽默的效果传达出来.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9):3-6
为正确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12):3-5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8.
《谷融壶》是桃林史为著名文艺评论家钱谷融教授九十华诞而创意设计的贺岁壶。书画家谢春彦特在壶上作漫画以助兴,含蓄幽默的画面,给人带来愉悦。悠然自得的景象与钱先生的《散淡人生》书名十分合拍。 相似文献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3):10-13
为了正确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解释。 相似文献
11.
在人们印象中,明朝大清官海瑞似乎是个狷介乖僻、不苟言笑的人,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也称他是位“古怪的模范官僚”——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海瑞,无疑是明朝官场中的“犀利哥”,但他并非只求“犀利”不讲圆通,他也不乏幽默。 相似文献
12.
1,与《价格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格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其中一个很强烈的感觉是仅有一部《价格法》是远远不够的,急需与之相配套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另外.由于现有的《价格法》涉及面窄,致使有些职能部门在行使职能时随意性较大。如《价格法》明确规定.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自然垄断的特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 相似文献
13.
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分析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相关规定的不足
虽然《宪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法律援助条例》都有对法律援助的规定,并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范围及条件.但是还存在下述问题: 相似文献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5):6-7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6.
沙田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从实际工作需要方面看.这种做法有利于推动工作。提高村民委员会为群众服务的能动性,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但从《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角度讲,又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乡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不可行。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8):3-4
为正确审理商标案件.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和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制定本解释。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11):3-4
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土地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9.
20.
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12年的起草和反复论证,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终于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高票表决结果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在改善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和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国际形象等方面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企业破产法》的通过与施行对于促进优势企业对陷困企业的兼并重组、出现债务危机企业的自救、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重整与和解.以及“病入膏肓”企业的平稳退市,从而优化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破产法》的出台是中国破产制度成长中的一个耀眼台阶,中国破产制度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走下去。
《企业破产法》在总结我国破产制度实施20年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成熟做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引入了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对破产不当行为作了规制,强化了破产责任等等。与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实体到程序都更加明确、具体,更加切合我国实际,更加公平,更具可操作性。
虽然自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破产案件.但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属于政策性破产案件,是按政府主导的方式处理的,律师介入的空间不大。新《企业破产法》明确将律师事务所列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重要候选对象.这是律师事务所介入企业破产业务的重要机遇。另外,在破产案件中,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在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南坼作为.有鉴于此,在新《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之际,本刊特编发一组以“企业破产法”为主题的文章.希望为大家研讨破产法提供一些视角.更希望广大律师在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时能从中得到些许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