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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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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尾市交易操纵行为愈演愈烈,对我国证券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提出一次又一次挑战,对证券市场造成极大破坏,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归责于我国对证券市场操纵法律责任体系的失衡,因此对该体系完善刻不容缓。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务践行方面还不深入,因此必须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完善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操纵证券市场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操纵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价格操纵 ,操纵价格是一种最常见的证券欺诈方式。操纵市场行为可大体分为“虚伪交易型”、“实际交易型”、“恶意散布、制造虚假信息型”与“其他操纵行为”等四大类。建立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能够有效的遏止操纵市场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提要从房地产违法交易行为的危害性、民法和行政法对房地产违法交易行为规制的局限性、国外立法对市场相关违法交易行为的规制、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对于证券市场违法交易行为的相关犯罪规定等方面来看,房地产违法交易行为应予犯罪化。在将房地产违法交易行为入罪的时候,可以考虑参照证券犯罪行为的相关刑法规定,增设编造并传播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罪、操纵房地产市场罪两种罪名。  相似文献   

4.
郭晓霞 《工会论坛》2009,15(2):138-139
依法规范证券市场主体的行为,控制证券交易中的风险,对于投资者保护和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发行人是证券的设计者,应对其产品承担质量担保责任。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证券法将投资者保护作为立法宗旨,禁止操纵市场行为和内幕交易行为。证券市场还存在不能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的其他风险。  相似文献   

5.
一 问题的提出证券的欺诈行为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 ,当事人违反法定义务 ,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禁止证券欺诈行为办法》第 2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证券欺诈行为包括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证券的欺诈行为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毒瘤 ,无论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还是欺诈客户、虚假陈述都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欺诈 ,是对证券市场发展的一种破坏。最典型的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案例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海湾硫磺公司案”。 1963年下半年 ,美国德克萨斯…  相似文献   

6.
变动操纵是指通过连续买卖、散布虚假消息、做虚伪表示等手段以引诱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而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是操纵证券市场罪中的一种犯罪形态。美日等国对于其性质、侵害法益、构成要件、规制措施等都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我国应将变动操纵行为作为操纵证券市场罪的一种加以立法规定,并将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行为方式做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关联交易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由于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许多上市公司采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控制盈余,加大了市场风险,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结合相关理论,对其中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配套措施的缺失使得监管层的行动滞后并且被动是其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8.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具有一定的欺诈属性,但滥用证券市场的优势或者影响力,人为控制或者影响证券市场行情,才是其本质特征和危害实质所在。因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以证券市场优势或者影响力的具备为前提,证券市场优势或者影响力的滥用为形式,证券市场行情的人为控制或者影响为核心,逆人为市场行情的反向交易为限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始终重视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证券市场的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其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利。文章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探析,并提出完善我国规制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0.
内幕交易属于信息型证券犯罪,即通过信息滥用或信息操纵等手段实施证券犯罪。证券市场的违法案件和违法交易所得,大多与内幕交易存在关联。为切实维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效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资本运作,特别是通过刑事法律途径规制内幕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11.
证券操纵行为几乎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大痼疾,以虚伪交易方式操纵证券市场价格是操纵者惯用的手法。虚伪交易可进一步分为冲洗买卖和相对委托,为厘清二者间容易产生混淆的几个问题,需从行为的主体、行为方式及主观要件等方面加以认真剖析。  相似文献   

12.
内幕交易属于信息型证券犯罪,即通过信息滥用或信息操纵等手段实施证券犯罪。证券市场的违法案件和违法交易所得,大多与内幕交易存在关联。为切实维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效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资本运作,特别是通过刑事法律途径规制内幕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13.
操纵市场损害了市场的公正性,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害。但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明确的,按照传统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理论,投资者难于获得胜诉,操纵者却能轻易的逃避其应该承担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将是必然的选择。只要中国证监会确认了操纵市场行为成立,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就有权要求操纵者赔偿损失,并应免除投资者的民事归责因果关系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4.
我国证券市场由于法制不健全、股权结构不合理、监管力量不足等诸多原因 ,使一些机构大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 ,采用坐庄炒作 ,造势做局 ,对倒拉升等手段操纵市场 ,牟取暴利 ,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规制证券操纵的必要性 ;规制证券操纵的法律要点 :证券操纵行为的界定、证券操纵行为的构成要件、证券操纵者的法律责任 ;建立对证券操纵受害人的民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 ,证券市场所存在的法律真空也呈现出来 ,只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制已经明显不足 ,《1·9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志着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初步建立。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 ,还应继续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 ,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侵权行为也加以规制 ,以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16.
证券欺诈属于高智能犯罪和白领犯罪类,它是以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和虚假陈述等犯罪形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金融证券业的良性发展,也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我们应该从证券欺诈犯罪的含义、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等方面入手,去探寻完善证券欺诈犯罪的具体法律规制措施,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从而预防和控制证券欺诈犯罪的发生,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竞争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因具有严重的反竞争性而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对象。依据行为的性质与目的不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分为妨碍性滥用和剥削性滥用两大类,此两类滥用行为对竞争产生不同的影响。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看,主要包括掠夺性定价、瓶颈垄断、差别待遇、独家交易、搭售以及支配企业对包括供应商、顾客和最终消费者在内的各种交易相对人索取不合理的垄断暴利高价等;而各类中不同具体形式的滥用行为对竞争的影响也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8.
证券投资本质上就是关于信息的处理和博弈过程,在证券交易市场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是一种交易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仅破坏了证券交易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不知情且不特定的投资人的利益,从而削弱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使证券市场逐渐低迷。故有必要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进行规制,从立法和监管两个角度,如完善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法律制法规和构建多元化的证券监管体系,从而净化证券市场环境,强化投资者保护。  相似文献   

19.
对于惩治内幕交易应当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特别是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惩处的法理依据却是各国立法和执法中面临的一个理论问题。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手法,在对国外惩治内幕交易的归责原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构建起我国惩治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20.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表现出主体多元化、行为交叉化、交易隐蔽化的特点。内幕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环境,导致证券市场投资信心缺失,严重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法规制证券内幕交易,应当确立证券内幕交易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实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法官在差价法和获利法的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证券内幕交易的损害赔偿数额;通过强化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法完善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禁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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