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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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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硕 《人大研究》2006,(5):11-13
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权利的平等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平等的制度基础。我国选举法中关于人大代表所代表人数的规定实际上剥夺了我国农民平等选举的权利,没有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出发来构建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一《、选举法》关于城乡代表不同名额的规定我国现行《选举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十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  相似文献   

2.
阿计 《人大建设》2006,(11):41-43
农民的选票何时不再廉价城里人的1张选票等于农村人的4张选票!这种令人费解的怪事,却是现实制度框架下的“正常现象”。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下称《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镇每  相似文献   

3.
代表名额分配问: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城镇和农村代表名额的分配怎样掌握?答: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原则分配。但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至少应有1名代表。问:选举法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不伺,其中"市区人口"如何计算?答: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  相似文献   

4.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 ,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直接选举的程序和机制 ,但因经济转型、体制转轨带来的矛盾 ,加之选举法律本身存在的缺陷 ,现阶段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一、合理界定“农村”和“镇”的问题《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姑且撇开农村、镇选民的选举权是否平等这个问题 ,仅从法律定义分析 ,便会发现其逻辑上的不严谨和操作中的不确定。首先是…  相似文献   

5.
在代表名额分配的具体环节上 ,由于法律规定得不具体、不完善 ,以及实践中种种客观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容易出现一些影响选举的问题 ,影响了选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和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影响到选举的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和社会主义选举功能的发挥。必须认真对待这些问题 ,在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督措施 ,防止和纠正各类影响公正选举的问题。一、直接选举代表名额分配存在的几个问题(一 )城乡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存在不合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  相似文献   

6.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的城乡人口比例是指城乡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自《共同纲领》规定各级人大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以及1953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来,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依行政区划形成全国和地方多级选举制,以及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城乡按相应的人口比例确定或分配人大代表名额。  相似文献   

7.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每一…  相似文献   

8.
谈谈怎样做到“两个大体相等”□邰向阳《选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这是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中进行选区划分一项重要原则。其实质是要通过这“两个大体相等”的规定,保证...  相似文献   

9.
许安标 《中国人大》2009,(22):16-18
选举人大代表的城乡人口比例,是选举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选举每一代表所需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比如,当时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解放初期,我国的城镇人口比例比较低,据统计,1953年只有近15%,而工人阶级主要居住在城市,因此作出这样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国体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一月扫描     
新闻点击我国城乡拟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7日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中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法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  相似文献   

11.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1995年2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作出了规范,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步骤,也是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需要。1979年通过的选举法,对省级人大代表名额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此出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名额偏多和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差较大的情况。这次依法确定代表名额,使省级代表名额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体现选举的公开、平等原则,有利于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问题,提高议事效率,同时又照顾了各地不同情况。现就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12.
本市农村与市区、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将进一步缩小。这意味着远郊农村代表面将有所扩大。8月15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对区、县应选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作了适当调整,以顺应本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相似文献   

13.
2009年10月27日,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开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现代社会,选举被认为是民主的基石,因此,此次修改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 草案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分配人大代表名额的制度,这将是现行选举法最重要的制度性突破之一,也将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14.
<正>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自亮相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把视线的焦点集中在"同票同权"的条款上:"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然而,选举法修正案有关代表名额分配的其他规定则被大多数人所忽视。  相似文献   

15.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对选举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特别是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确定的规定,并且在2011年的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实施该规定。此举开启了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时代,是我国政治制度发展上的一件大事,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起着重要作用。下面,我们从社会学角度,对"同票同权"维护农民权益的意义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选票的重量     
正大幕开启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令全社会再次审视选举权利。"同票同权""流动人口选举""从纸上选人到见面选人"等制度演绎的善意和公平,让选票更能表达民主和正义,让选民触摸到选举权利的尊贵。"同票同权"一直是我国选举制度应对社会存在、社会转型的价值追求。选举法历次修改见证了走向权利平等的历程。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  相似文献   

17.
前不久,万众瞩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草案明确提出,各级人大的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这意味着,城乡之间选举权的不平等将成为历史。  相似文献   

18.
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为确保党委推荐的干部当选 ,将副职领导人的差额数降至最低限 ,并全部由主席团提出。笔者认为 ,这一做法不妥。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地方组织法》规定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依据本条规定 :主席团只能就应选名额提出候选人而不得超出应选名额数提出差额。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乡镇国家机关副职领导人员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副职候选人中必须有代表联合提出的人选。我们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尊重代表的提名权。那种由主席团提…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一、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农村按人口每88万人选代表1人,城市按人口每22万人选代表1人。  相似文献   

20.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对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议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农村按人口每一百零四万人选代表一人,市镇按人口每十三万人选代表一人。人口特少的省、自治区,代表名额不得少于十五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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