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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层出不穷,也给原有的法律制度提出了各种挑战。能否在现有法律制度下适当地解决新竞争模式下的利益分配问题是摆在司法审判者面前最棘手的问题。本期封面故事将从实证的角度分析近年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解  相似文献   

2.
正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整理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发展路径、法院审理案件所呈现的特点、救济机制所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研究以及实务提供借鉴。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借助大数据思维模式,笔者在案由的基础上,对互联网兴起伊始至今全国范围内所发生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了数据统计,并结合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3.
互联网良性竞争秩序的建立除需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自律外,更加有赖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正确实施和执行。适用于传统行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适用于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领域,只要揭开相关行为的面纱,就能认清某种行为的本质,进而认定其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行为。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时,应当根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特点,审慎采用诉前禁令并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认定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充分考虑互联网的动态性、跨界性及"眼球经济"属性,并符合四个构成要素。群控技术的中立性,并不妨碍对使用群控技术开发的微信群控产話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群控刷流量是以技术创新为名,对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通过群控刷流量方式进行干预,扰乱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不符合互联网提倡的创新精神。  相似文献   

5.
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中,如何合理适用一般条款有效解决个案以捍卫竞争伦理底限,为经济活动提供司法指南,但同时不过分干预市场自由竞争,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通过系统梳理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中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逻辑,并结合国内外关于一般条款的适用理论进行分析,法院在适用一般条款时不仅应考量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更应该评估涉案竞争行为对竞争所造成的客观损害。  相似文献   

6.
竞争关系的界定是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先决条件。在互联网视域下,如按照传统狭义的同业竞争关系来界定,很多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无从认定。相反,对竞争关系的宽泛化解读不仅契合互联网模式的特殊性,顺应国际发展趋势,也回归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可作为竞争关系界定的有效路径。经营者(不限于同业竞争者)不当增强自身竞争优势或破坏他人竞争利益,皆可被认定为具有竞争关系,进而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在对其扩张理解时,应审慎把握其边界,以防侵害公有领域。  相似文献   

7.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人寻求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必须面临如何计算与证明所遭受损害的问题。普通民事诉讼的损害赔偿计算和证明已经是难点,具体到复杂、多变的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损害赔偿,则更加复杂。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是,近年来互联网行业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一直在低位徘徊,往往不能充分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当前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的乱象。  相似文献   

8.
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损害应包括实际损害和损害可能,该损害在民法分类上往往属于与一般财产损害相对立的纯粹经济损失.纵然不正当竞争和纯粹经济损失在法律评价标准上具有内核一致性,但是后者要求行为人主观故意,与不正当竞争认定主要从客观角度相左,因为竞争制度的规律不依赖行为人的主观意向.适用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标准去评价网络不正当竞争损害,会造成法律的重复评价、拔高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标准进而损害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违背竞争法发展趋势,宜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予以评价.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规制进路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互联网行业承载着互联网竞争主体各方的巨大利益,新技术的出现和更迭,以及新技术推动下的新商业模式,必然会创造一些新的既得利益者,刚刚形成的利益格局尚未稳定,更新的竞争对手的加入迅速撼动原有利益格局。以诉讼表达出来的利益分配问题也就热腾腾地摆在了司法审判者的面前。坚持法定主义的人们发现,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利益之流就迅速地涌向法律所呈现出的低洼处和漏洞。实施了20年之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日新月异的互联网领域尤其显得捉襟见肘,新技术与其  相似文献   

10.
正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已逾30年,且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对较为原则抽象,故其对于层出不穷的新类型互联网竞争类纠纷而言已稍显滞后。在此情况下,法院通过司法实践所确定的更为具体的规则将具有重要意义。但因竞争纠纷案件的绝对数量远远少于版权案件,相关法院尚未在大量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指导意见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意见,故现行判决中针对个案所提出的一些做法值得互联网企业重视。通过梳理近10年来与  相似文献   

11.
薛军 《人民司法》2016,(4):12-14
近几年来,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之间大量发生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的诉讼,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人甚至因此认为中国目前的互联网产业处于一个混乱的"丛林状态",大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就是这种混乱状态的真实写照。坦率而言,笔者不认同这种观点。在笔者看来,中国互联网企业之间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的情况之所以如此频发,反  相似文献   

12.
顾全 《法律适用》2022,(1):99-105
对数据信息的处理和应用是数字化转型最为核心的要素,传统的权利客体和主体、行为方式、法律关系都呈现"数字化"特点,也带来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除了强调"互联网案件"和审判机构的专业性之外,应当树立适应数字时代的审判理念,建立以涉数据应用为核心的互联网案件分类研究体系,围绕"数据信息"的客体属性及其处理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3.
赔礼道歉强制执行制度设计的本意,在于填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然而,在互联网司法视域下,由于法律指引和执行范式有待进一步明确,道歉类案件执行暴露出了一些新问题。在互联网司法模式日益成熟的应用场景下,通过注入互联网司法的前沿理念,推进道歉类案件执行范式的进一步规范,有助于促进执行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转型,更好地发挥涉互联网道歉类案件执行的功能价值。  相似文献   

14.
王磊 《人民司法》2020,(1):84-87,111
在最新一轮的技术变革中,互联网产业成为全球发展最迅猛的新兴产业,各种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也在不断颠覆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认知模式。我国近年来的互联网经济更是蓬勃发展,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目前互联网市场的竞争态势具有浓厚的注意力竞争色彩,表现出极强的流量为王、“强者恒强、赢者通吃”的竞争态势,采用丛林法则的竞争手段亦屡见不鲜。同时,案件适用的裁判规则和最终的裁判结果,对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影响也愈发深远。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频发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反映了当今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也说明当今我国关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已经滞后于网络的发展。本文从合一与猎豹之间是否具有不正当竞争关系和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两个方面简要分析本案,进一步提出了完善《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行为多样、方式隐蔽、破坏力强的特点,这使传统的法律规制方式出现了适用的难题。对这些不正当行为进行梳理和类型化分析,并对其特征及危害后果进行总结,则是进行有效法律监督的必要环节。本文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特征和危害进行分析,通过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明确当前司法、执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正互联网行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其不正当竞争较传统行业显现出新的特征,如侵权范围传播快、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隐蔽难以发现等,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危害很大,某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引起了全社会和海外媒体舆论的关注,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因此,维护互联网行业的正当竞争秩序,需要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针对性法律规制,包括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引入行业惯例,实施禁令等。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互联网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态势开始蔓延。除了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之外,涉及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数量呈现爆发趋势。这也对法院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对近些年互联网领域某些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分析与说明,借鉴法院审判的可取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力图划定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新边界”,使得互联网企业的创新行为发挥其最大效用,进而为互联网行业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规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法律规制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平 《知识产权》2012,(8):3-16,2
互联网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领域的法律问题也改变着法律的世袭领地,创造出了法律的"混血儿"。调整因互联网应用而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即互联网法,其调整手段涉及公法和私法领域,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兼具特异性范畴和共同性范畴的综合性法律部门。互联网立法既要针对互联网发展的特点,制定互联网领域的单行法,又要在现有的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等部门法中增加针对互联网领域的专门条款,以达互联网法律规制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网络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及便捷的信息传输渠道给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带来了许多挑战。对于我国来说,现阶段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并不十分完善和健全,如何有效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问题。本文中作者就当前国内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有效提高法律保护机制的保护能力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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