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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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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一项英美法系的公司制度,是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时,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一、公司法人格外部逆向否认概述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即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正向否认"。事实上,  相似文献   

3.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4.
2005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出台,其中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条款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这标志着公司法人法人否认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我国第一次从国家法律的层面对该制度的认可,必将对我国司法活动中的民商事审判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基本的理论以及司法实践操作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我国修订后《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该条没有采纳公司法人人格的提法,但这是我国根据实际,总结司法审判经验,借鉴国外有关判例,首次以条文方式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称为法立法史上亦属领先。该制度的确认为矫正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现象,保护债权人利益,实行公平正义提供了司法保障。然而该条文规定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标准.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6.
2005年的新《公司法》第20条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文通过新《公司法》关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从法人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展开思考,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7.
我国于2005年颁布新公司法,在该法第20条首次确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定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一张一弛,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本文指出应通过对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适用条件的准确把握,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透过公司面纱直接追究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从而更好的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人格否认作为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核心制度诞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其主要针对公司运行当中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这一问题。后相继风靡于英国、德国、日本等国,我国也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引入该制度。但由于缺乏对该制度的理解认知,实践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欲以《公司法》中相关规定为突破口,综合该制度的理论现状,希望对该制度的完善进行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9.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否定,在英美国家俗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在我国民事法律领域很长时间没有被引进,2006年新公司法第一次提出了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弥补了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不足。这一制度的提出,对于解决实践中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破坏交易公平与安全,侵害善意第三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具有很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由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不时发生,各国立法纷纷引入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利益失衡状态进行了矫正。我国《公司法》以成文法的形式引进了该制度,从实践中约束股东的不当行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1.
我国2005年《公司法》第20条虽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没有列举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若干情形。故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基本理论、具体因素及立法模式选择的一些探讨,旨在为完善我国公司法,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设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立法,规范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种种滥用现象,如不对此加以规范,则可能会损害《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现象的分析,强调规范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3.
苏颖 《法制与经济》2008,(20):78-79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设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立法,规范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种种滥用现象,如不对此加以规范,则可能会损害《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现象的分析,强调规范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4.
赵旭东 《法律适用》2011,(10):44-47
自我国在《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了法人格否认规则以来,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有了规范的依据,各级法院也据此作出了一些判决。在这些判决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以股东出资不足为由否认公司的人格,从而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是指当公司被其背后的股东操纵以致丧失其独立人格而被用以规避法律、逃避契约义务或社会责任时,法院基于法人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就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存在,直接对隐藏在公司背后的操纵人进行追索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最初由美国通过判例所首创,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认同。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人格混同的姐妹公司共担责任的法理基础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确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定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针对股东操纵姐妹公司导致人格混同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却常常是判决姐妹公司共同承担责任,而没有追究股东责任,其法理依据何在?本文通过探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结合我国审判实践以及学者观点,指出人格混同下姐妹公司共担责任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7.
李珍 《法制与经济》2009,(10):67-68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其内涵、适用原则、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作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18.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其内涵、适用原则、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作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19.
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与单位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从而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新《公司法》第20条虽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是“无视”公司人格,只因“约定俗成”关系,称之谓“公司人格否定”。然而,公司还存在,其法人人格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对于近阶段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仍应当慎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和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存在否定程度、选择性、否认发起者及否认依据和理由的不同;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是构建公司的两大基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对这两个基石的完善和补充.针对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的社会现实,我国新《公司法》开天辟地的率先将揭开公司面纱这一判例规则上升为完整的成文法律制度,体现了立法者的创新精神和勇气,但是新《公司法》的规定较为原则,相关配套司法解释又尚未作出,不利于司法实际的具体操作,存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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