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岛屿在大陆架划界中的法律地位袁古洁岛屿制度是国际海洋法中一个长期争议的问题,关于岛屿是否应该拥有领海以及岛屿在国家间海洋区域划界中的地位,是争论的焦点。根据1982年通过、1994年11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中“适用于其他陆地领...  相似文献   

2.
北极地区一直是北极沿岸各国争夺的热点。长期以来,沿岸各国曾经提出扇形原则、先占原则来占领和争夺北极地区的主权,但都没有达成共识,也受到了非沿岸国的批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通过,北极地区也就纳入到了公约的管辖范围内,北极沿岸各国根据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标准纷纷提出大陆架划界申请,通过大陆架的延伸来获取对北极地区资源的控制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这种行动是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的,也有利于各国在北极问题上的争端解决。  相似文献   

3.
海洋划界是国际海洋法中最富动态的议题.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分别规定了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划界规则,但这些规定大多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成为导致海洋划界方法论之争的制度性根源.近五年来,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先后作出了五个有关海洋划界的裁决,首度明确提出了“海洋划界的方法论”这一概念,代表了海洋划界问题的最新发展.文章主要结合国际司法机构新近的判侧,系统剖析了公平原则指导下的海洋划界方法论,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海洋划界方法论中呈现出的若干规律和趋势,以为中国当前应对复杂的海洋划界问题提供法律层面的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4.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群岛和群岛国、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通行和海底区域等几种海洋区域和制度,根本没有所谓的“国际空域”和“国际海域”的规定和制度。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属于特定的法律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沿海国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均受该公约有关规定的支配。专属经济区上空地位比拟适用海洋法中相应海域的法律地位。在海洋法的制定和发展过程中,明确地使用将领海上空的领空地位和公海上空的飞越自由地位,类推适用于专属经济区上空地位的处理方法。美国E—P3间谍飞机在我国南海专属经济区上空撞击我军军机并侵入我海南三水机场的严重事件是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海洋法的侵略行为,是对国际法的践踏,应承担国际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法上解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原则和方法主要有中间线原则和公平原则,随着中日能源竞争升级,东海划界问题愈显得更加严峻.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结合各国的争议解决实践,对如何公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提出若干思考.  相似文献   

6.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立的海洋科学研究法律制度,明确了海洋科学研究的原则、适用范围、科学考察船的地位,划分了海洋科学研究中沿海国与国际社会的权利。《公约》是各国海洋意志斗争妥协的产物,各国在理解和应用中存在纠纷。应根据《公约》规定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7.
“北极争夺战”的国际法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俄罗斯科考队于2007年8月2日在北极点插上俄罗斯国旗后,北冰洋国家纷纷采取各种行动,使“北极争夺战”不断升温。与过去北冰洋国家以“先占”、“扇形原则”为理由夺取北极不同,这次俄罗斯寻求的是国际海洋法中的“外大陆架制度”。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任一沿海国可以拥有自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在一定条件下,沿海国还可以拥有自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以外、350海里从内或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以内的外大陆架。但是沿海国对其外大陆架,要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出具科学数据,得到后者建议后才可以划定。而且沿海国在其外大陆架上拥有的并非主权而是主权权利。所以,国家在北极地区的权利应由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通过国际条约的形式确立。  相似文献   

8.
海洋资源共同开发以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制度为基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为依据,是国家间解决海洋划界争端前常见的"临时安排".中日在东海可以两国权利重叠区域为共同开发区,选择合资机构联合经营模式,设立协商和咨询性质的管理机构进行共同开发,使东海由争议之海变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谊之海.  相似文献   

9.
中日两国在东海海洋权益之争实际上包含了海域主权归属和海底资源分配两方面的内容,重点是大陆架划界争议。中方提出按“公平原则”和“自然延伸原则”划界;而日方则提出以“中间线”划界。本文主要分析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习惯法的框架内采用公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划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国际海洋划界是现今海洋法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而大陆架这一海域由于其地质地貌及资源等因素导致其在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划界更是复杂,在公约和实践中出现的“中间线+特殊情况”规则及“公平原则”成为大陆架划界的主要规则。  相似文献   

11.
中国海上紧追权立法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紧追权是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了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继续进行直到公海,并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以后,特别是1994年生效以后,各沿海国都纷纷扩大本国海域管辖范围,及时调整海洋政策与发展战略,制定和完善海洋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对海洋权益的保护,保障本国海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主张管辖的海域近300万平方公里。因此,完善中国的海洋立法,特别是有关海上紧追权的立法,对于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12.
现代国际海洋法通过瑞典-挪威北海大陆架案奠定了海洋边界划分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中日东海油气争端从根本上说源于中日东海边界争端,只有明确钓鱼岛等岛屿的划界效力问题和冲绳海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使中日东海边界争端和中日东海油气争端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创造性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
深海底资源开发与国际海洋环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海底资源开发与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江伟钰《关于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认为,《公约》对于维护和平、正义和全世界人民的进步有重要贡献,“重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以及‘区域’的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考虑到《公约》对保...  相似文献   

14.
日本“冲之鸟”法律属性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近年来圈海动作频频,以“南鸟岛”和“冲之鸟”等孤岛或暗礁为基点单方面到处划定半径为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2008年11月,日本在此基础上又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扩大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申请。事实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有关条款,“冲之鸟”仅是一块终年沉没于水中的暗礁,不能拥有领海和毗连区,更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建立现代海洋秩序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认真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系统比较岛屿及其相似概念、法律地位,进一步辨析群岛国与群岛的概念,对维护我国国家海洋战略、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效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学界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这显然不利于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第一,<公约>的生效导致国际海洋划界争端的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关于划界原则笼统、含糊的规定,导致各国对海洋划界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巨大分歧;第二,专属经济区内海上冲突的法律争议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的不完善,以及少数海洋大国利用<公约>的缺失侵害他国的专属经济区权益;第三,海洋法中"剩余权利"问题的消极影响开始显现,主要表现为<公约>对许多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在海洋和平利用以及海上反恐问题上引发的争议.  相似文献   

17.
斯瓦尔巴群岛又称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是北极地区的重要岛屿。1920年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改变了斯瓦尔巴群岛无主地的法律地位,将该岛主权赋予挪威,在群岛上确立了“主权确定,共同开发”的原则,但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享有的“完全和绝对的”主权是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规定限制下的有限主权,与传统国际法意义上主权的概念不尽相同。挪威以这种“有限”主权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享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必将损害《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设立的公平原则,未来对斯瓦尔巴群岛法律地位的争议还将长期存在。  相似文献   

18.
中日两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一直存在较大分歧,学者们对东海划界原则等实体问题已多有论述,但大都忽略了对争端解决之法律程序的讨论.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中日两国均有义务遵守<公约>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法律程序.该程序允许并鼓励争端当事方首先运用谈判协商等各方自行选择的和平方式,但又同时规定在已诉诸这种方式而争端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启动包括诉讼、仲裁等在内的第三方强制解决程序.在<公约>框架下,中日东海划界争端在法律程序上存在走向何方的可能性呢?要回答这一问题,还必须注意到中国政府近期已根据<公约>第298条发表排除性声明的背景.论文力图根据<公约>的规定及相关背景情况,就和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法律程序走向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19.
岛屿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98 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岛屿在国际海洋划界中的作用没有做出规定。根据广泛的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判例 ,由于岛屿的位置和性质的不同 ,其在划界中或者具有全效力 ,或者具有部分效力 ,或者具有零效力  相似文献   

20.
《外交评论》2019,(1):135-156
国际海洋划界是国际司法机构实践"司法能动主义"的典型领域。在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完成200海里外大陆架提案的审议工作之前,越来越多的海洋划界争端当事国开始请求国际司法机构在裁决200海里以内海洋边界的同时,一并划分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鉴于CLCS避免卷入海洋划界争端的一贯立场,国际司法机构如若坚持以"定界"为"划界"的前提,便有可能产生海洋划界争端中的"管辖权黑洞"。为化解这一僵局,国际司法机构近年来坚持严格区分"定界"和"划界",同时为管辖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划界争端创设了门槛标准,彰显了"司法能动主义",然而,国际司法机构裁决200海里外大陆架界线时产生的新问题,亦反映出"司法能动主义"的局限性。综合国际司法裁判的结构性因素和情境性因素,未来国际司法机构应适度回归"司法克制主义",谨慎对待"管辖权黑洞"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