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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近视者眼球结构与视力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 探讨高度近视者眼球结构和视力的关系.方法 对不同近视程度的志愿者共152人(283眼),依次检查视力、眼轴长度、眼底,然后分别根据屈光度、眼轴长度及眼底进行分级,探讨屈光度、眼轴长度及眼底近视改变与视力的关系,拟出视力与眼球结构指标的相关性数学模型.结果 眼底分级、弧盘比值、眼轴长度、屈光度与视力呈中度相关(lrl>0.4,P<0.0001);当眼轴长度≥30.00mm、屈光度-20.00D及以上、眼底分级为4级者,其视力多在0.5以下.建立了高度近视者眼球结构和视力的数学模型.结论 高度近视眼视力随眼轴延长、屈光度加深、眼底病变程度加重而降低.综合、客观的眼球结构检查可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高度近视者的视力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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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近视者眼球结构及其功能变化的法医学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度近视者眼球可发生一系列不可逆的组织形态学改变。其中,眼轴、角膜曲率、前房深度、眼底形态、黄斑神经上皮厚度等改变与眼球的屈光状态及视觉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玻璃体混浊、玻璃体脱离、白内障、青光眼、后巩膜葡萄肿、视网膜脱离等并发症的发生率也随着近视屈光度数的加深而增高。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高度近视者视觉功能改变是上述多种结构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有望通过应用多项检查方法观察高度近视者眼球的结构变化,并根据这些变化分析评估高度近视者视觉功能的损害程度,为法医学评价眼部外伤与疾病的关系以及眼外伤的司法鉴定提供支持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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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简介在基层法医临床检验中 ,被他人用拳击伤眼部的事件较为多见。眼部损伤多简单地表现为眶周青紫、肿胀等眼钝挫伤表现 ,短时间内能恢复正常 ,办案人员多不引起重视。但是 ,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法医工作者 ,却认为眼部钝挫伤应详细检验。在 2 0 0 2年 11月至 2 0 0 3年 10月的法医工作中 ,笔者接到的涉及眼部钝挫伤的检案共有 2 0例 ,其中伤者配合检验 ,遵嘱做眼部CT检查 ,确证眼眶内侧壁骨折的案例有 10例。在此 2 0例检案中 ,全部伤者均有视物不清、眼睑青紫肿胀等眼钝挫伤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均角膜明 ,前房清 ,眼底未检见异常 ,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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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 Wentao Liu Yichang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8,(3)
眼外伤的司法鉴定主要依据视觉功能状况,即视敏度和视野检测结果。视敏度主要依赖行为视力检测,视野依赖电脑视野检查。上述检查的主观性比较强,目前还没有完全客观的方法。眼部超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眼部放射影像学等技术有助于眼球结构的检查,其结果是相对客观的。根据眼球结构变化的情况可以帮助分析、推测视觉功能的损害程度。传统和多焦眼电生理技术等一些眼科辅助检查手段也有助于验证主观检查结果。若能在结合案情、伤情及病历资料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多种辅助检查方法,可提高对视觉功能损害情况判断的准确性,进而提高司法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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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外伤的司法鉴定主要依据视觉功能状况,即视敏度和视野检测结果。视敏度主要依赖行为视力检测.视野依赖电脑视野检查。上述检查的主观性比较强,目前还没有完全客观的方法。眼部超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眼部放射影像学等技术有助于眼球结构的检查.其结果是相对客观的。根据眼球结构变化的情况可以帮助分析、推测视觉功能的损害程度。传统和多焦眼电生理技术等一些眼科辅助检查手段也有助于验证主观检查结果。若能在结合案情、伤情及病历资料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多种辅助检查方法,可提高对视觉功能损害情况判断的准确性.进而提高司法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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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眼部钝性外伤后眼压增高的原因及其特点,探讨法医学鉴定要点。方法选取资料完整的眼部钝性外伤后眼压增高鉴定案例32例,总结其眼压增高出现及持续时间、眼压增高的程度、主要临床表现、临床治疗方法及愈后视力、视野检查结果,分析其中的相关性。结果本组眼外伤后眼压增高者的临床表现包括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前房积血、晶体脱位与玻璃体积血等。虹膜睫状体炎导致的外伤后眼压增高持续时间短、程度轻,多不遗留严重后遗症;前房积血、玻璃体积血及晶体脱位等引发的眼压增高,则与其本身伤情的严重和广泛程度密切相关。结论对于眼外伤后眼压增高的鉴定,应重视:(1)眼压增高出现和持续的时间、增高的程度;(2)相关的临床治疗经过;(3)愈后的视觉功能状况,包括视力和视野检查结果;(4)分析导致眼压增高的原因及其与外伤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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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后视网膜脱离损伤参与度的法医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探讨外伤后不同类型视网膜脱离的损伤参与度。方法 对23 例我室检验的眼外伤后发生视网膜脱离的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穿通伤占26 % , 钝挫伤占70 % ( 其中钝挫破裂伤占25 % , 单纯钝挫伤占75 % ) , 无明确外伤史占4 % 。单纯钝挫伤后发生视网膜脱离眼均有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 其中- 6-00DS以上的高度近视眼占58 % 。外伤后视网膜脱离损伤参与度的评定为:眼球穿通伤( 主要是眼球后段的穿通伤) 及钝挫破裂伤后发生视网膜脱离, 其损伤参与度为100 % ; 锯齿缘离断的损伤参与度为75 % ; 伤病共存的损伤参与度为25 % ~50 % ; 原有眼底视网膜、玻璃体变性,外伤为辅助或诱发因素时, 损伤参与度为12-5 % ~25% ; 眼部无明确外伤史者损伤参与度为0 % 。结论 外伤后视网膜脱离的发生与高度近视眼视网膜、玻璃体发生退行性改变有关。损伤参与度的评定有助于损伤事件的性质分析和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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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图形翻转视觉诱发电位(PRVEP)P100波空间频率阈值在不同眼损伤情况下预估视力的价值,以期指导相关法医临床学鉴定。方法选取诊断明确、主观视力准确,另眼矫正视力基本正常(≥4.9)的法医学鉴定案例74例,共148眼别。分为4组:屈光间质混浊组(23眼别)、视网膜病变组(31眼别)、视神经病变组(20眼别)、健眼正常对照组(74眼别)。对上述案例进行图形翻转视觉诱发电位检查,记录P100空间频率阈值,并对空间频率阈值与视力的对数值,两者进行线性相关分析。结果184眼PRVEP空间频率阈值与视力的对数值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r=0.84,P<0.01),说明PRVEP P100空间频率阈值是客观评定视力的良好指标。但不同部位病变或损伤对PRVEP检测结果的影响不同,视神经病变组PRVEP空间频率阈值与主观视力两者间无统计学相关性(r=0.4,P>0.05)。结论PRVEP P100空间频率阈值是客观评定视力水平的良好手段,但不适用于严重的视神经病变等伴有视野显著缺损时的视力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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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研究眼损伤后不同空间频率下阈刺激时图形翻转视觉诱发电位(PRVEP)相关指标与视敏度之间的关系,试图探讨运用视觉诱发电位推算视敏度的方法及价值。方法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门诊钝性眼外伤病例81眼以及正常对照眼(199眼)进行图形翻转视觉诱发电位检查,采用不同空间频率的刺激产生视觉诱发电位波,记录各阈刺激时P100潜伏时与波幅。采用统计学方法描述检测结果,并进行线性相关与回归分析。结果阈刺激空间频率(X)与视敏度的对数值(Y)之间关系密切,可以通过建立两者之间的相应回归方程用以推算视敏度;各组阈刺激时PRVEP P100潜伏时(X)与视敏度(Y)的对数值存在较好相关性。结论建立相应的回归方程推算视敏度是一种较客观、准确的方法,在常规眼科检查的基础上,有利于客观、准确地评定视功能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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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例青光眼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青光眼的形成机制、鉴别诊断、鉴定方法等相关问题。方法对10例青光眼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例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10例青光眼中,5例为外伤性青光眼,1例可能为混合型,4例属病理性青光眼;鉴定时间在伤后3-12个月,其中轻微伤2例,轻伤6例,重伤2例。结论外伤性继发性青光眼的认定首先需有明确的眼部外伤史,其次是有能导致青光眼的损伤,而后监测眼压确诊青光眼;与病理性青光眼主要鉴别点为前房深浅、前房角、杯/盘比(C/D)、眼底血管改变等;损伤程度应在明确诊断及进行相关治疗后,主要依据视力及视野损害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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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单侧外伤性视神经萎缩的光相干断层成像(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OCT)表现并探求其与视力、视野损害的关系。方法对15例外伤性视神经萎缩的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研究,所有案例均进行眼科常规检查、视觉电生理检查及视盘OCT检查,视力大于0.1者进行视野检查。结果15例视神经损伤者均有不同程度的视力、视野等视功能损害及视盘视网膜神经纤维层萎缩。结论外伤性视神经萎缩多始自视盘颞侧,鼻侧萎缩发生最晚且最轻;视神经萎缩程度越重,相应的视功能损害也越重;OCT技术对评价视神经萎缩有重要的意义,与视功能损害也有较好的吻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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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应用ERG,VEP进行眼挫伤法医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对112例眼挫伤患者进行了ERG、VEP检查,结果证实:ERG是一种能够客观反映视网膜功能状态的方法。其回归方程可用于评定视敏度。而联合应用ERG、VEP还具有损伤的定位价值。在对视网膜挫伤眼视力与ERG、VEP结果进行相关及回归分析时,本文应用双眼的波幅差、波幅比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其回归方程可较准确地评定视网膜挫伤眼的客观视力。同时,本文证实:视野缺损对VEP波形的影响不容忽视。由此提出:对较严重的视神经挫伤眼鉴定时,不宜用VEP客观评定其视敏度、综合视力与视野的损伤程度。本文建议:以其健眼为对照,若其伤眼VEP波消失,其损伤程度应评定为重伤。本文的研究成果可应用于法医学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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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眼损伤鉴定及其VEP检查特征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 30例交通肇事眼损伤鉴定及其VEP检查结果进行回顾性分析 ,旨在探讨交通肇事眼损伤鉴定的特征 ;结果表明 :与普通伤害案件相比 ,(1)交通肇事眼损伤鉴定时合并颅脑损伤 (83% )及多颅神经损伤 (53% )的比例较高 ;导致复视及眼球运动受限 (30 % )的情况较多 ;视神经损伤 (2 0 % )及眶壁骨折 (2 0 % )的发生率较高 ;鉴定时应注重这些方面的检查。 (2 )交通肇事眼损伤鉴定当事人主诉双眼视力下降 (53% )的比例较高 ,雾视法进行伪盲试验受到限制 ,VEP检查显得更为主要。VEP检查是确证视神经损伤的良好方法 ,不同程度的视功能障碍其VEP表现为波形熄灭、波形离散、波幅降低、潜伏期延长不等。另一方面 ,交通肇事后弥漫性脑组织损伤也在眼底及VEP上有一定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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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眼球钝挫伤后视网膜脱离在法医临床学眼损伤及伤残鉴定中的致伤原因及因果关系。方法研究112例眼球钝挫伤后视网膜脱离案例,对其中视网膜裂孔类型、外伤至视网膜脱离时间、合并其他损伤或疾病进行分析。结果本组案例锯齿缘离断4.28%,黄斑裂孔12.50%,其他部位的裂孔(<90°)56.25%,巨大裂孔(>90°)5.00%,未发现裂孔的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PVR)性视网膜脱离11.6%,其中45眼有不同程度的PVR。外伤至视网膜脱离的时间以1周~2个月为常见(61.60%)。合并中高度近视者83.93%,合并玻璃体混浊者52.68%。外伤与视网膜脱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者41.07%,存在间接因果关系者52.68%,外伤与视网膜脱离难以联系者6.25%。结论视网膜脱离与多种危险因素有关,外伤与视网膜脱离之间因果关系的分析是法医学眼损伤及伤残鉴定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