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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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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对刑罚个别化演进的考察 ,认为刑罚个别化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蕴涵不同 :在刑罚个别化的萌发时期 ,刑罚个别化在于弥补严格规则主义指导下的罪刑法定主义的不足 ,以促进刑罚的个别正义 ;在近代学派发展的鼎盛时期 ,刑罚个别化演进为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适用刑罚的出发点 ,以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为着眼点 ;在现代刑法中 ,刑罚个别化不仅要考虑预防犯罪的需要 ,而且要考虑报应的需要 ,既考虑犯罪的情状 ,也考虑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本文认为 ,刑罚个别化充满生机 ,不能否定。我国刑法学界对刑罚个别化的研究仍比较薄弱 ,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2.
一刑罚个别化原则,在世界上不少国家都确认为是量刑的原则之一,而在我国似乎尚未被重视。其实不然。从我国的刑事法律和司法实践来看,这一原则早已被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人员所运用。本文试图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及其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谈点看法。所谓刑罚个别化原则,是指在裁量决定刑罚时,应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即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相适应。对那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人判处较重的刑  相似文献   

3.
刑事实证学派及目前的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刑罚个别化的根据是基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个别预防 ,本文认为刑罚个别化的根据应包括个别公正与个别预防两个方面 ,并且 ,个别公正是主要的依据 ,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意志自由的程度、犯罪原因等因素不同 ,这些因素在适用刑罚时都是应该予以考虑的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因素才能使刑罚尽可能地做到公正 ;同时 ,刑罚这种社会制度的设立是有功利性的 ,在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的功利性选择上 ,应该偏重个别预防 ,个别预防的实现无疑应该以刑罚个别化为前提。刑罚个别化是实现个别公正和个别预防的最佳途径 ,也是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4.
刑罚裁量视野中的人身危险性论纲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韩轶 《法律科学》2001,(6):108-115
判断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及预测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 ,是一个极为复杂而艰难的问题。人的犯罪行为在相当一部分情况下带有很大的随机性与偶发性。夸大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观点不仅是不现实的 ,也与罪刑法定原则体现的法治精神相违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仅处于次要地位 ,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对刑罚轻重的影响受到罪行轻重的限制 ,对刑罚轻重决定性作用的是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刑事实体法根据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石磊 《法商研究》2006,23(5):92-99
罪刑法定原则根本就不能包含“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内。所谓刑事和解与“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理论矛盾”其实是一个伪问题。刑事和解是综合了犯罪人的罪行和人身危险性得出的结论。恢复性司法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刑事处罚个别化。犯罪行为危害社会与侵害被害人的两种性质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危害社会和侵害被害人是从不同视角观察犯罪行为而得出的结论。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但社会危害性的表现和内容则是侵害被害人的利益。“狭义刑事和解就是有罪无责”的观点是错误的,其根本原因在于混淆了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概念。在刑事和解的制度下,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是以非刑罚处罚的方法实现的。在刑事和解制度下,刑事法律关系可以由“二元结构模式”改造为“三元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6.
所谓二次量刑法,也称二次性具体量刑法,即在量刑过程中,首先根据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结合犯罪社会危害性发生过程中的各种情形,为犯罪选择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刑,然后根据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遵循刑罚目的的要求,结合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情节,逐一量刑后,再对原先选择的基本刑进行必要的调整,最后将调整后的刑罚结果作为宣告刑予以判决执行。 我们认为,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确立二次量刑法,不但是刑事立法对量刑的基本要求,也是刑事司法  相似文献   

7.
激情犯罪是我国的立法空白点,却是世界各国刑法典普遍的法定从轻原则。刑法学研究的激情犯罪的范围较窄,仅限于因他人"不义"的言行而引起短暂强烈的情绪控制下实行的突发性暴力犯罪。2010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基于"义愤"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轻,依据该解释可以界定我国激情犯罪的基本形态,并探究其特殊性。激情犯罪从轻的依据在于人身危险性,体现了背后刑罚个别化的刑罚原则。司法解释对于"激情犯罪"的明确,其实质是对我国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相结合的刑罚原则的阐明。这种结合体现了功利主义和报应主义刑罚观的融合,也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原则对于我国刑罚原则的重构和修正。  相似文献   

8.
量刑实质上是在定罪基础上根据犯罪人的罪责大小决定是否处刑以及如何处刑,因此把犯罪人的罪责个别化是量刑的核心内容。作者指出,我国的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内容不仅需正确评价犯罪行为所体现的社会危害性轻重,还应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从而确定刑事责任轻重以正确量刑。因此,刑罚个别化既包括犯罪行为的个别化,也包括犯罪人的个别化  相似文献   

9.
马荣春 《河北法学》2008,26(5):87-96
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国内刑法理论中早就提了出来,并在现行的刑法条文中有所表述。但对该原则的已有理论研究高度不够,视野狭窄。立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之于刑罚个别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刑法人道主义原则的关系较为全面而深入地揭示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刑法核心原则地位,从而为宏观把握和整体领悟刑法开启一扇窗口。  相似文献   

10.
刑罚个别化的存在价值与犯罪的“个别预防”、犯罪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刑罚的“轻刑主义”相联系。刑罚个别化应当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加以运用,并通过程序公正修补其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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