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5 毫秒
1.
刘世恩 《法治研究》2009,(10):36-39
监狱在处理服刑罪犯因病死亡之类事件时,常会遇到罪犯家属的质疑,其主要原因是《监狱法》对“罪犯死亡鉴定”的规定违背了“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已案件的法官”这一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此外,还有监狱现行的罪犯医疗机制等原因。为此,需要修订《监狱法》中“罪犯死亡鉴定”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建立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机制,实现监狱保稳定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2.
监狱是罪犯与监狱民警矛盾的统一体,作为罪犯,既要接受国家法律的德罚,又要接受监狱民警的教育与转化;作为警察。既要承担代表国家执法的神圣职责,又要充当特殊园丁对罪犯实施矫正与改造。正是由于这样一组矛盾统一体的存在.形成了监狱错综复杂的人文环境。作为矛盾一方的监狱民警应该深知自己所肩负的重任,因而在对罪犯的管理中,绝不能是简单、粗犷式的管理,而应该在“精”“细”方面动脑筋、做文章。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自己公正的执法手段和高超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感化罪犯。有效地化解罪犯与监狱、罪犯与民警、罪犯与罪犯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3.
过渡期罪犯管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过渡期罪犯是根据罪犯身心发展实际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罪犯分类概念,探讨过渡期罪犯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三分”工作,促进监管安全的持续稳定。过渡期罪犯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有其独特之处,需要民警找准过渡期罪犯与其他罪犯的区别与联系、个性与共性,遵循过渡期罪犯管理原则,采取适合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以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自效性。  相似文献   

4.
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罪犯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心理问题的高发群体。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需要从理论上弄清其与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治的区别与联系,明确其在改造中的地位与任务;从实践上做好教材、队伍、设施、手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应当遵循“认知教育——意志力教育——情感教育——人格教育——社会性教育”的过程,从传授心理学知识入手,分析不良心态危害,教给罪犯自我调控的方法,增强改造的信心。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选择与体系的构建,应坚持“以罪犯为本”的理念,采用生理——心理——社会——教育协调作用的整合模式。  相似文献   

5.
在监狱对罪犯实施繁重的义务教育工程是发展中国家监狱特有的现象。我国实施公务员制度之后,如何解决监狱的文化教育师资队伍成为无法回避的新课题。本文通过经费保障确保监狱文化教育师资,确保外国籍罪犯特殊的教育管理之需,注重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服刑罪犯,减少罪犯在监管场所“交叉感染”的局限性,完善监狱教育改造质量综合评估体系等论述,探索新时期决定我国监狱服刑罪犯教育矫正成败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6.
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编辑同志:我院查办了一起看守所管教干部采取批准罪犯“请假”或让罪犯交款等手段私放11名留所服刑罪犯案件。查办中,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即:看守所为纠正违法释放,陆续将私放的罪犯抓回,其中,有的早已刑满,有的即将刑满,有的刑...  相似文献   

7.
据1月25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女子监狱为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今年春节将对近百名罪犯采取“奖假”制度,让她们能够与家人团聚。能够享受如此“待遇”的条件有二:一是改造表现一贯好;二是原判有期徒刑已执行二分之一以上刑期。对符合“条件”的罪犯,监狱方面将按一定比例对其实施“奖假”,假期长短根据罪犯家庭住址而定,一般为三至五天,最长不超过七天。报道还称,“去年春节”监狱就已经为110名罪犯实施了“奖假”。对于监狱“为了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而采取的“奖假”改革举措的良苦用心,显然是无可非议的。然而,监狱作为刑罚的执…  相似文献   

8.
张清凤 《中国司法》2008,(7):109-110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地震灾区籍罪犯的安抚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在押四川籍罪犯的情况,想方设法了解和掌握这部分罪犯亲属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二是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法,及时开通亲情电话和“亲情通”短信互动平台,  相似文献   

9.
对罪犯的人本管理集依法、科学、文明、严格管理于一体,变强制控制型管理为温和引导型管理,尊重罪犯人格,有利于激发罪犯自我改造,唤醒和培养罪犯的良性人性、矫冶不良人性。对罪犯与未犯罪者的人本管理既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性是:尊重人格的弱控制和内在激励的管理方法。特殊性是:针对罪犯两极化的人生经历、文化水平低、在犯罪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不同,对罪犯人本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监狱的特殊职能要求在罪犯的人本管理中要把握好“度”。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2000,(9):13-13
[本刊讯]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监,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北京市监狱局加大狱务公开的力度,拓宽了新的领域。 该局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坚持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发放征求意见信、召开罪犯家属座谈会、组织罪犯及其家属旁听建议对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审批会等多种措施,不断增加执法透明度。去年6月28日,该局开通了全国首条“监狱法规咨询专线”及“罪犯亲情热线”。 1年来,社会拨打法规咨询电话6000余次,罪犯拨打亲情电话10余万次。据了解,群众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相似文献   

11.
监狱是社会的一部分,罪犯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除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等各项教育外,社会帮教必不可少,只有双方形成合力,才能取得罪犯改造的更好效果。搞好社会帮教是落实“首要标准”要求的一项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2.
罪犯的教育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对罪犯的改造有着不同的要求。为了准确把握当前罪犯的思想脉搏,找准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切入点,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手段,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江苏省金陵监狱在服刑人员中开展了“我所期望的教育改造活动”专题调研,以期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3.
挪威监狱对罪犯采取“惩罚与保护教育并重,剥夺自由与尊重人格”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罪犯进行教育并为其重新回归社会做好准备。罪犯享受着较好的待遇和条件。但由于中挪之间国情不同,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监狱制度不同,监狱制度不可完全照搬,但挪威对罪犯权益保护的一些观念和做法值得我们研究。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罪犯心理咨询领域,存在着“改造模式”和“医学模式”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前者是“改造思想,矫正恶习”观念的延续,具有很强的实用主义倾向;后者是“防治结合、标本兼治”思想的体现,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前瞻性。根据心理咨询的本意,咨询员不应过多地关注求询罪犯的思想,也不应将精力过多地投放在治疗上,而应该采取中立的态度,从关注罪犯的心理状态和应对能力入手,帮助罪犯分析其思维、认知的特点,平息其起伏的情绪,干预、调整其偏离常态的行为,进而提高其适应监狱生活的能力,恢复其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心态。  相似文献   

15.
罪犯权利的救济制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郑艳  金川 《中国司法》2006,(2):89-91
一、引言长期以来,我们对监狱的解读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暴力机器”,对罪犯的认识是“被专政的对象”,罪犯几乎没有权利可言,因而侵犯罪犯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加快,现代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基本人权保障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罪犯也是人,也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保障罪犯权利已成为人民的自觉选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障罪犯的权利,就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权利。罪犯“权利主体”、“特殊弱势群体”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并逐渐成为行刑活动的基本人权理念。在法治理论的框架里,救济是权利的应有之意。没有救济就没有权…  相似文献   

16.
重新犯罪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监狱构建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体系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监狱构建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标准的评估要件和评估标准的设计、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标准、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方法和机制等。监狱在对罪犯出狱后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要注重客观性,体现本土性,坚持实践性,注意保密性。  相似文献   

17.
“流动监狱”这是首都新闻媒体对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的别称,而“流动监狱”又是北京独一无二的。1998年11月,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颁发了《关于将北京违法犯罪的外省籍罪犯和劳教人员遣送原籍执行的通知》。这种在法律上规定将外省籍罪犯和劳教人员遣送回原籍执行刑罚和劳动教养,是从首都的特殊地位考虑的。  将外籍罪犯暂时关押再遣送到各省,民警付出的心血是相当大的。  在这些被遣送的罪犯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女犯,由于女犯的生理和心理与男犯的差异,给看押和遣送女犯的女民警增添了很大的难度。  看押时,民警们要用各种…  相似文献   

18.
罪犯心理矫治给“三大改造手段”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独特的改造功能是传统“三大改造手段”不能替代的。罪犯心理矫治与“三大改造手段”改造罪犯的角度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将罪犯改造好。在改造罪犯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贯穿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的过程中。罪犯心理矫治与“三大改造手段”,协调一致,整合运用,能提高改造罪犯工作的整体效应。  相似文献   

19.
论罪犯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们对权利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罪犯作为社会上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的权利受到国家刑罚权的制约,加之社会的偏见,他们的现实权利往往低于法律的预设。因此研究探讨罪犯权利的保护,对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罪犯的“弱势群体”是大墙内需要帮扶救助的特殊群落,尽管其常态表现一般不易引起执法者和管理者的关注与重视,但他们内心沉淀的消极意识、不满情绪及由此滋生的敌对与伺机报复思想,却有不可低估的危险性和破坏性,重视对该群体问题的“综合治理”,既是确保监狱执法环境安全与稳定的需要,也是彰显刑罚执行机关“公平与正义”的需要。对罪犯弱势群体的帮扶,主要是帮助家庭有重大困难的罪犯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奖励制度,加速弱势群体的新生步伐;扶弱削强,打击狱内邪恶势力和牢头狱霸;针对弱势群体智能低、底子薄、技能少的现实,让强势、先进罪犯和他结成对子,尽快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