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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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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实现劳动改造罪犯需要一定的条件:物质条件、社会条件、政策法律条件、监狱工作条件、罪犯自身条件和管理方面的条件等,其中,管理是重要的条件,管理体制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和机制条件,加强管理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和运行条件,高水平的管理对罪犯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支持、验证和推动作用。体制的改革配以管理水平的跟进才能为实现劳动改造罪犯创造最好的条件,各种条件的综合作用才能实现劳动改造罪犯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2.
犯罪劳动实现形式包括犯罪从事劳动的形式和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形式,通过劳动改造罪犯是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根据,是罪犯劳动的本质属性,但罪犯的劳动如何不符合社会需要,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它的改造目的也难以实现,监狱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形式也难以维持。因此,研究罪犯劳动的实现形式及其改革发展,必须时刻把握罪犯劳动的改造适应性和经济效益性。  相似文献   

3.
监企分开后的监狱企业主要面临着组织结构、监企分开模式、监狱生产的动力机制、监企收支划分、产业和产品结构、监企关系协调、企业民警管理和罪犯劳动补偿费等问题,监狱企业运作方式不规范。监狱企业产生的根据和监狱企业的性质、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监狱企业劳动力的特殊性和监企利益脱钩等理论依据,以及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实践要求,都对监狱企业运作方式的选择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从监狱企业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劳动力结构、劳动项目的选择、监企责任分工、收支分开、责任机制、管理体制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促进监狱企业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4.
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对于分离后的监狱企业,国家仍应给予一定的特殊保护;在劳动组织管理方面要考虑到罪犯劳动改造的要求;注重罪犯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探索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实施科学的罪犯劳动改造激励机制和措施;加强罪犯劳动改造教育,提高罪犯的劳动改造水平;解放思想,开动脑筋,采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经济的手段提高劳动管理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相似文献   

5.
陈谦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2):113-116
我国监狱新体制的目标之一是通过强化罪犯的劳动改造来达到罪犯改造质量的明显提高,而达到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就是如何在制度上对罪犯劳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从全国押犯总体的身体状况和劳动技能贯彻按体施劳,选择合理的生产项目,规定合理的劳动定额是规范劳动改造工作的首要环节。对罪犯劳动现场进行规范和考核直接关系到罪犯劳动改造的效果。对罪犯的劳动保障也是规范劳动改造工作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6.
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传统的监狱生产组织模式已经不适应改造罪犯的需要。传统的监狱企业和劳动改造功能都存在一定的萎缩与弱化。罪犯劳动改造的地位是不能动摇的,只能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进行重新构建。目前可行的模式有政府订购模式,劳务输出模式,来料加工模式,准分离模式等。  相似文献   

7.
监狱企业困长期积累的监企社合一的体制性、机制性和政策性矛盾在监狱体制改革中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而与监狱在劳动改造管理上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冲突,严重阻滞了监狱劳动改造职能的强化和规范运行改革目标的实现。当前必须加快监狱企业改革步伐,确立监狱企业的劳动改造主体地位,彻底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工人企业,围绕劳动改造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实行劳动项目准入制,按生产经营一体化分离规范监企在生产环节的责任分工,建立收支完全分开和协调规范的监企运行体制,从而实现监狱企业劳动改造职能的理性回归和监狱体制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8.
《中国监狱学刊》2008,(4):122-126
监狱体制改革后,作为监狱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监狱劳动改造罪犯服务的监狱生产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已成为有别于社会企业行为的刑罚执行行为,国务院和司法部已明确提出要实行特殊立法,尽快对监狱生产进行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监狱生产立法必须坚持遵循宪法和法律;坚持监狱工作宗旨,维护国家利益;坚持监狱体制改革方向;服从罪犯劳动改造需要;保持中国特色,借鉴国外经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一规范等基本原则,对监狱生产的性质和任务、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生产劳动项目的选择、管理体制、生产组织机构、劳动保障、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国家政策等主要内容进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9.
监狱企业在组织罪犯劳动而生产的产品中,既有产品的显性质量又含有改造的隐性质量。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罪犯劳动改造全过程,产品质量优劣是衡量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两者辩证统一,具有一元性特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监狱工作围绕着罪犯改造质量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也预示着监狱企业产品质量的相应提升。正确处理和把握与之密切相关的改造质量与产品质量关系,以及劳动改造罪犯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推进监狱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相似文献   

10.
高寒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4):137-139
劳动是劳动改造罪犯制度及其实现的载体,劳动改造是在劳动过程中进行和完成的,没有劳动也就不存在劳动改造。罪犯拥有劳动权。监狱则有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权。从罪犯劳动权的视野来观察罪犯劳动,有利于全面认识罪犯劳动的内涵和价值,实践中也有利于正确处理监狱的劳动改造权和罪犯的劳动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监狱与监狱企业分开是监狱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后的监狱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罪犯劳动组织形式,它的首要功能是为改造罪犯服务,但也要兼顾经济效益,二者的综合决定了这种罪犯劳动组织形式的特殊性。改革就是创新,监狱企业——这种罪犯劳动组织形式的创新就是在创新原则的指导下,考虑诸多相关要素对其内容进行变革,最终在可靠地实现其首要功能的同时也能带来理想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2.
《中国监狱学刊》2009,(4):118-121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监狱体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劳动改造制度功能的完善和发展,不仅是延续劳动改造地位、传承劳动改造历史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目前,对劳动改造的功能要重新审视,对劳动改造面临的困境需要正确解读。可以预见,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未来走向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形式由单一的企业型向生产组织形式多样化转变;劳动改造的实施由突出强制性、惩罚性向突出竞争性、教育性转变;劳动改造由单纯注重技能培训向培养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转变;劳动改造的管理由粗放向规范转变;劳动改造由封闭化向社会化转变;劳动改造的生产项目由室外逐步向室内转移;劳动改造的制度由零散向系统转变;劳动改造由体力劳动逐步向脑力劳动转变;劳动改造的评估和激励由片面向全面转变。  相似文献   

13.
对新时期劳动改造定位及功能作用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以及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要求,监狱组织罪犯劳动也发生着深刻变化,罪犯以过去主要为补充监狱经费不足的客观需要创造财富而劳动,变主要为改造罪犯实现罪犯改造的社会效益而劳动,被异化的劳动改造功能开始回归。为此,本文试从劳动改造的概念与定位、功能与作用、途径与方法三方面进行探索与研究,以期劳动改造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4.
罪犯劳动改造竞争上岗分级处遇管理办法,是将罪犯劳动改造情况与其在狱内获得各种奖励机会、处遇等级相结合,并体现“刑期、刑种管理优先”的安全理念,从机制上调动了罪犯参与劳动改造的积极性,发挥劳动矫治功能,达到减少警囚矛盾冲突,遏制司法腐败,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改造质量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刘津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5):115-117
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是监企分开后监狱企业的改制形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国有独资公司,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制度是建立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实质内容,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是以劳动改造罪犯为主要目的的特殊公法人企业,有特殊的性质和内容。建立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制度对我国监狱企业的制度创新、劳动改造罪犯的制度创新、更好地实现劳动改造罪犯具有重要意义,亟须特殊的研究和指导。  相似文献   

16.
劳动改造是改造罪犯的三大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监狱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劳动改造职能,监狱学理论界与实践工作者从不同角度发表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有些理论表述与观点有待探讨。为更好体现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需加快监狱企业的专门立法,设立罪犯劳动改造管理机构;合理定位罪犯劳动的矫正功能,实行罪犯劳动的货币工资制度。  相似文献   

17.
劳动改造管理是监狱民警管理教育罪犯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监狱民警管理教育罪犯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力包括:对罪犯进行劳动教育的能力;合理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能力;管理罪犯劳动现场的能力;科学调动罪犯劳动积极性的能力。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监企分开”。监企分开后,监狱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监狱企业实际,制定适合罪犯劳动改造的产业政策和产业指导目录,引导监狱企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监狱企业在调整产业结构中,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区域产业布局相结合,与监狱布局调整相结合,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品配套型、科技应用型加工业和政府采购产业。监狱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监狱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新的监狱生产组织形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企业发展模式.从而更好地为劳动改造罪犯服务。  相似文献   

19.
推行罪犯劳动改造竞争上岗办法,是监狱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科学、文明管理罪犯的具体体现。其具体内容就是监狱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引入社会竞争规则,在安全允许的条件下,让罪犯自愿选择劳动岗位及劳动量,以人为本,承认罪犯间个体差异,达到从机制上调动罪犯自觉改造,最终提高改造质量的目的。推行罪犯劳动改造竞争上岗分级处遇管理,有利于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执法腐败的滋生;有利于减少警囚矛盾;有利于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20.
监狱企业的性质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准确地界定,目前已严重制约和阻碍了监狱体制改革和实践的发展。对监狱企业的定性需要把监狱企业和社会一般企业及一般国有企业区分开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分化中监狱企业应该归类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而进一步研究外国公共企业的发展和监狱企业的管理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监狱企业的性质是附属于监狱管理部门的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从“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到“承担和履行劳动改造罪犯特定公共职能的公共企业”是对监狱企业性质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这种定性有利于监企分开、监狱企业管理体制的重建、监企关系的规范等方面改革的重新设计和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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