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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投毒案件作案手段诡秘、隐蔽和多样化,在现场勘查中往往容易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与实践体会到现场勘查对刑事化验工作同样非常重要。作为基层刑事化验人员应该走出化验室,积极参与现场勘查。1现场勘检必须与查访相结合作为刑事化验人员勘查现场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断。而应在现场勘验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访问,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案件性质、推测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例:1998年5月25日我市某校办工厂门卫徐某突然死在家中。接报案后立即组织技侦人员勘查现场,一部分同志认为徐某属自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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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是每一起案件侦查的起点,也是每一个侦查人员都要研究的课题。现场复原(重现)的重要性在于现场勘查中,对案件性质、作案人数、作案过程、作案方式、物证价值提出的假设或出现矛盾的地方,根据现场情况对犯罪现场进行复原(重现),从而对现场物证的客观性、调查信息的真实性、案件性质的准确性、作案过程的连续性进行验证,为侦破案件提供更多的信息。1三维动画现场复原(重现)的概念犯罪现场复原(重现)是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依法运用各种科学方法分析犯罪行为,在思维和实物模型中去构建或模拟犯罪现场,重新认识犯罪行为得出新的侦查…  相似文献   

3.
论点精华     
朱坚钢在《撬盗保险箱案件之我见》一文中介绍:1993年以来,浙江省撬盗保险箱案件已成为盗窃案件中的一匹疯狂的黑马,仅上半年就发案386起,平均每天2.1起,被盗财物达200万元之巨,比去年同期猛增189起,上升幅度为95%。犯罪分子作案如同"扫荡"一般,往往在一个地区连续作案几天,甚至一个晚上作案几次,使刑侦队现场都勘查不过来。现场吃、吸、喝、拉、翻一片狼藉,作案中车拉、船载、肩扛、人抬如入无人之境。撬盗保险箱的犯罪分子大部分为流窜结伙作案,从杭州、温州、嘉兴等地破获的案件及各地已经申并上的案件看,流窜结伙作案要占85%以上。犯罪分子中除本省外,主要为江西、河南农村闲散人员,甚至一个村庄大部分人在专事此职,作为发财致富的一条途径,长年流窜在外专撬保险箱。1993年5月19日凌晨,江西玉山流窜犯李斌等十几人经密谋,闯入杭州市江干区海  相似文献   

4.
各种案件侦破最为关键的工作是对案件现场的勘查。案件现场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犯罪痕迹或物证,“吃透”案件现场是破案的关键。全面了解案件现场情况,掌握现场细节,是还原事实真相、破获案件的关键。各种案件现场在后期破坏后具有不可复现性,如何在案件现场勘查时,全方位、多视角、高保真记录案件现场,对于后续的案件侦察、案情推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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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技术员,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是参加各类案件现场的勘查,在现场勘查中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尽可能的提取到能认定犯罪分子的痕迹物证。近年来,随着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的不断提高,在一些案件现场上经常发现手套印痕,犯罪分子戴手套作案,很难发现提取到手印。实际工作中,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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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中墙壁书写笔迹不是很常见,在现场勘查中受重视程度不高,但一旦现场中出现墙壁书写笔迹,这些笔迹往往都与案件紧密相关,是案件侦破和定罪的关键性证据。因此针对此类案件制定快捷、有效的勘查、鉴定策略,指导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工作,会对案件的勘查、侦破、鉴定发挥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紧紧围绕案件的特点,确定勘查的重点谋财害命案件中,犯罪分子的目的是获取财物,杀人是为了达到目的而采取的一种犯罪手段,这是谋财害命案件有别于其他杀人案件的根本点。同时,从作案手段上看,谋财害命案件又往往兼有盗窃案或抢劫案的特点。所以,在现场勘查中要抓住这些特点,紧紧追寻罪犯活动的轨迹,确定现场勘查的重点。做好中心现场的勘查,对特殊痕迹进行分析研究罪犯要进入中心现场时,就要排除在进口上的障碍。这些障碍如窗栅、铁门等往往牢度高、强度大;因此罪犯所做的动作多、幅度大,最容易留下犯罪痕迹(工具痕迹),这也就是我们中心现场的勘查重点。例如1994年6月14日发生在上海市吴兴路270弄1号3002室的盗窃杀人案,罪犯确定了厨房窗子未关、位置离电梯远,离楼梯近的3002室为作案目标后,即利用自制的特殊工具(长一市尺左右,顶端开有凹槽的自来水管),将厨房的扁铁窗栅扳断两根,后钻窗进入室内作案。现场勘查时,我们获取了窗栅上的工具痕迹以及罪犯留于室内的蒂婀多娜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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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论及的证据材料,不完全等同于《刑事诉讼法》第42 条中规定的七种证据,更多的是指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对案件的定性、侦查的展开以及对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起重要作用的证据材料。现场痕迹物证现场痕迹物证,是勘查人员在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人体、文件等勘验、检查中发现和搜集的由于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作为犯罪现场上的一种客观存在,它包含着丰富的犯罪信息,是判断案件性质、分析作案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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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发生的投毒案件,其性质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以杀人为目的的案件约占80%。二是针对特定或不特定人、人群或牲畜的报复案件约占20%。已破8起案件的特点作案手段隐蔽,报案时间较晚 8起案件全部发生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民受害者或其家人受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无一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且由于抢救中毒现场变动大,勘查现场中难以提取到直接认定作案的痕迹物证。在8起投毒案件中有4起为系列投毒案,其中“1999·09·28”沛县鹿楼乡阎花山村系列投毒案,在长达18个月的时间里,受害人家中17次被犯罪分子投放毒物,家人、牲畜反复中毒,造成3人相继死亡后,村民才向公安机关举报。另8起案件勘查现场时全部为变动现场,无一起提取对排除、认定作案嫌疑人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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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勘查中常出现的危险情况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未能及时离开现场,藏匿于现场,对现场勘查人员构成的人身安全威胁犯罪现场勘查是刑事犯罪行为发生后对现场进行的勘验、检查,具有滞后性和相对被动性,不管是当事人还是现场勘查人员往往有一种错觉,认为犯罪行为已经终止,危害结果发生了,已经是安全的现场,现场勘查人员到现场后,往往在思想上比较放松,警惕性低,缺乏应有的保护措施。然而在实际案件现场勘查中,勘查人员为现场中的危险因素所造成的伤亡屡屡发生,不得不引人深思。如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宋某正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受害人突然回家,宋某来不及逃离现场,就在受害人家中躲藏起来。受害人发现被盗后立即报案,现场勘查人员马上出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当现场勘查人员对现场进行搜查时与宋某遭遇,由于防护不够,受到宋某的攻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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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中作案人数分析,主要分析是单人作案还是结伙作案,是现场分析的重要内容。对确定侦查范围有重要指导意义。在我国现阶段的现场勘查体制下,多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勘查,在分析上各专业均有自己的切人点。法医参与现场勘查和现场分析,也有自己独特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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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现场遗留的植物因其原始状态被凶杀案件破坏,能够反映出命案发生时的部分重要细节,为命案现场重建提供至关重要的线索。但是,在很多案件的勘查和重建中,由于植物存在普遍性,侦查勘验人员对此反而不加重视,遗漏了很多重要案件信息。本文列举了3个典型案例说明现场遗留植物对于案件侦破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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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证据意识正确发挥DNA作用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在许多案件中,现场勘查中提取的检材不能或暂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但案件侦查往往需要这些证据,而且这些检材表面看来也确实难以为侦查所用,这需要技术人员开动脑筋,大胆启用逆向思维,从现有的物证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检验结果中灵活分析,变无用为有用,变间接为直接,充分发挥技术为侦查服务的功能。一些案件,特别是一些凶杀案件,现场能提取的生物检材非常之多,但是否能够被我所用,具有多大的价值,需要我们现场勘查人员的深思熟虑。侦查员、现场勘查技术人员、DNA检验人员,三者之间虽然分工不同,但对于侦查破案,发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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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方案是指在案件侦查中,为了保证侦查破案工作顺利开展,侦查指挥员在勘查现场、分析案情、研究作案人作案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指导侦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是侦查指挥员指挥案件侦查的指导思想,也是侦查人员开展案件侦查的行动指南。侦查方案是否科学严谨、符合客观事实,将决定整个案件侦破工作的成败。因此,侦查方案的形成在刑事案件侦查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本文针对命案侦破工作。侦查方案制定前需要做好的工作集中精力,认真参与现场勘查工作现场勘查是发现、收集犯罪证据的重要过程。作案人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形象痕迹和反映出的印象痕迹,是我们确定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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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群是指案件发生后滞留在案件现场以及现场周围的人员。它包括受害者、受害者亲属与朋友、案件目击者或知情人、周围邻居、围观群众甚至作案人。这些人滞留在现场的动机目的不同,心态各异,因此所表现出的神态和言行举止也各不相同,细致观察现场人群,可从中发现疑点和线索,给破案带来较大的帮助,有时甚至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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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统计分析1574例盗窃案件中提取的2496个现场生物检材,为提高DNA在盗窃案件侦破中的应用成效提供参考。方法根据2496个生物检材的类型、现场提取方法、重点提取部位、DNA检测结果等进行统计和分析比较,总结常见类型盗窃案件现场生物检材的主要发现提取部位以及不同方法提取的现场生物检材DNA检出率。结果接触类检材已成为盗窃案件最多见的生物检材类型,但检出率仍然较低,对混合分型应进一步分析筛选以提高DNA的认定率;不同方法提取的现场生物检材在DNA检出率方面存在统计学差异,接触类生物检材以植绒拭子和原物提取的方式为首选;现场生物检材的主要发现提取部位根据盗窃案件的类型不同有所侧重。结论现场勘查人员在盗窃案件中发现和提取到有价值的生物检材是提高DNA检出认定能力的关键因素,应着力培养现场勘查人员的微量生物物证意识,提高现场勘查人员提取和处理微量生物检材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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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掌面皮肤是极易受到伤害的部位,尤其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存在身体对抗的案件中,现场勘查人员要注意从现场上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可能遗留的细小痕迹物证,如断离的手指、掌皮肤碎片,毛发等,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方向和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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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实践中,入室盗窃类案件往往呈现出作案手段明显、系列性特征稳定、现场留痕条件好、痕迹物证多等特点,这同时反映出作案人智能化、职业化、作案熟练程度较高和反侦查能力较强等特点和屡屡得手、难以收手的犯罪心理。这种区域性、阶段性连续发案的犯罪事实为刑事侦查技术部门刻画犯罪特点、分析串并案件以及侦破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提供了良好的客观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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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简介2001年3月1日凌晨,某工厂值班室发生一起持枪报复杀人案。在现场勘查中从死者胸腔中提取到制式猎枪弹塑料弹杯一枚。经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并通过李某口供从其村附近一机井内将作案用五连发猎枪起获。本案李某在作案后便将弹壳带回并烧毁,能与现场提取的猎枪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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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区中砸汽车车窗玻璃,拎包盗窃财物的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2005年~2006年,笔者据不完全统计,仅湖北省咸宁市和武汉市江夏区,发生此类案件就有数十起。案件多系流窜作案,案犯2人结伙在甲地作案,作案后逃往乙地。作案时,一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现场附近接应,另一人持弹弓用钢珠射破汽车玻璃后拎包迅速逃离现场。逃往乙地途中,将包及包内其它物品丢弃。由于流窜作案,加之案犯具有一定反侦查伎俩,因而破案难度较大。即使现行抓获,也很难有证据来锁定其犯罪。因此,在此类案件现场勘查中,如何发现和提取案犯作案时遗留的指纹,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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