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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我原是一家公司的操作工。3年前,我在工作中双手被机器轧伤,构成6级伤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由于不能为我安排合适的工作,我退出了工作岗位,公司按月发给我伤残津贴。不久前,公司由一个法人分立为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但在分立时并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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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工,也是一名志愿服务人员。一个月前,我利用双休日,和其他三名志愿者一起,自发主动来到本地一家养老院义务打扫卫生。不料,我在清扫天花板时,因垫脚的桌子散架而摔倒在地,导致多处裂伤和软组织挫伤。近日,我以公司已经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为由,要求工伤保险机构报销9700余元医疗费用时.却被告知我的情形并不构成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工伤保险机构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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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我下岗后到一家洗浴中心从事搓澡工作,该洗浴中心收取了100元人民币押金后,双方约定实行提成工资,即我按收入的50%提取工资。一天,我在为一顾客搓澡时,滑倒在地,造成右腿骨折。为此,我支付医疗费1.5万元。该洗浴中心的老板拒绝给我工伤保险待遇,理由是其与我实行提成工资,双方之间存在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场地租赁关系。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洗浴中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洗浴中心要向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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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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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13,(7):6-6
小保:我是一家公司的产品监督员。三个月前,因工友宋某在工作中粗心大意,使得所生产的产品有多件不合格。虽经其多次求情,我仍坚持原则如实记录并上报公司,导致其当月的工资、奖金被扣发。出于报复,宋某在我下班回家途中,故意驾车将我撞成了重伤。宋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我曾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公司并没有指使宋某将我撞伤,且我被撞的时间段不属于工作时间.地点也不在工作场所。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谢蕊谢蕊: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给予工伤待遇。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只是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表面看来,劳动者必须同时具备“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三个条件而受到暴力伤害时,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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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有大量在校的大中专、职业技校的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锻炼,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这些受伤学生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认为,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该类案件不属于《劳动法》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属于《民法通则》调解的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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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矿工,因生产事故受到伤害,被定为一级伤残,有关部门决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我工伤待遇。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突然变成了一个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废人,这生不如死的状态,使我的精神遭受了极大的痛苦。有关部门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了我工伤待遇,厂方是否还应当按民法通则给予我一定的精神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