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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和效率是辨证统一的,高效率必定有损公正,一味地追求公正,必定带来迟到的正义。在我国大陆司法“公正不足、效率泡沫”的情况下,应当吸取陪审团制度所蕴含民主、权力制约、公民权力保障之永恒的正义理念,权衡公正与效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团和专家陪审员二元陪审制度,加快我国司法改革和民主司法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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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在美国学习期间,在位于美国费成的宾州东区联邦法院亲历了一起持枪贩毒案件的法庭审理全过程:由选择陪审员、组成陪审团到陪审团作出事实裁决(Verdic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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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作为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斯坦福大学《学生司法宪章》中,陪审团制度作为校园司法制度的核心,发挥着实践民主,实现公平的重要作用,它从校园陪审团成员的组成、陪审团制度的性质、陪审团工作的基本原则、陪审团的职责、证据证明标准及其裁决方式等方面保证了校园公平、公正、民主的实现,这些对我国当前高校学生处分程序制度的设计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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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由英国殖民者带进北美大陆,美国独立后把这一制度继承下来,联邦宪法第六修正案将“得到陪审团公正的审判”确立为刑事被告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既然是被告的权利,被告当然可以放弃。于是联邦最高法院规定:被告可以放弃陪审团审判而主动认罪,但必须得到联邦法院和美国检察官的同意。可在很多州,被告放弃陪审团审判只需得到法院的同意并不需要州检察官的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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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4年,美国一家法院在肯顿诉格里逊案中(一个可处死刑的案件),拒绝持废除死刑观点的人参加陪审团,提出了"死刑资格陪审"的问题。认为只有不强烈反对死刑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可处死刑案的陪审。法院采取这一行动的根据,是一九六八年威勒斯布恩诉伊里诺斯州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该裁决认为:在一个可处死刑的案件中,如果陪审员不愿意考虑州法律规定的所有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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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制度具有重要的政治意蕴与司法功能。在法国,对于法定刑较重的重大案件,实行以随机方式抽选一般国民担任陪审员,由陪审员与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一起决定定罪量刑的制度。法国重罪陪审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如构建重罪、复杂案件由陪审团审理的制度,取消对陪审员学历的要求、确立科学的陪审员遴选程序与陪审团评议表决程序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