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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作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一种,随着人们运用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地受到交易纠纷困扰。从支付宝的运行模式入手,分析支付宝与相关主体以及相关主体间在电子支付中衍生的交易纠纷类型,剖析目前支付宝自身所建构的纠纷解决模式以及我国的ODR模式,参考并借鉴美国、欧盟的纠纷解决模式,完善我国的电子支付中的纠纷解决策略有:通过确立支付宝的法律地位来巩固支付宝所建构的纠纷解决机制;重新建构和完善我国的ODR;发展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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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中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时间差、交易手段虚拟等因素使得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很多。针对我国网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应提高立法层次,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网络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将市场准入监管和网购行为监管相结合,加强事前防范,同时还要加快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网络监管专业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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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交易主体虚拟化、交易标的无形化、数字化和信息化、交易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高度信用化等特点。虽然网络交易以它方便,快捷,可选择性多等特点受消费者所青睐,但是近些年来网络交易所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越来越多。因而赋予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后悔权有着其理论基础和现实原因,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从而实现消费者和网络商家的共赢,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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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3,(3):31-33
有社会必然会有冲突 ,有冲突必然会产生纠纷。对纠纷的妥善解决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在以发展为主题的现代社会 ,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渴望秩序 ,渴望稳定 ,因此对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探讨就具有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对纠纷与秩序的关系及我国各类纠纷解决机制予以探讨 ,以期找到最适合我国现阶段的纠纷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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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个人财富的大幅增长,居民金融理财市场空间也不断拓宽。自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之后,两地的金融交流进一步加强。对于内地居民而言,在香港的外资银行进行理财投资非常普遍,因而跨境投资纠纷也频繁发生。在两地金融合作不断加强的背景下,两地金融监管也面临新的挑战,跨境投资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成为关键问题。以香港累计期权投资纠纷的成因作为切入点,其主要包括交易信息不对称、两地金融监管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因此必须在新形势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落实两地金融监管与合作,方可真正实现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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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过分析环境纠纷的特点和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关键问题,研究"法庭之友"制度对我国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在我国如何构建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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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一般而言,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构成部分:诉讼化解机制与非诉讼化解机制。诉讼化解机制也被称为社会矛盾纠纷的公力解决方式,即借助国家公力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最终形成解决方案和结论性意见。在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这是最具权威性、最常用的手段。非诉讼化解机制也被称为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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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效解决日益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其中,建立一个能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需求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促进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形成和巩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充分发扬,尊重多元社会的多样选择;有利于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等.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对策是:应针对社会思潮的片面性,提高对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认识;应针对非诉讼方式的弱势,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机制;应针对纠纷解决机构素质的现状,加强调解机构及其人员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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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团购风靡于大学生群体中,其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大学生在网络团购中常遇到各种纠纷,由于条件所限,在解决纠纷时会遇到证据搜集难、维权成本高、解决途径不明等困难。对此,需加强高校安全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校内纠纷解决资源,同时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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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是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如今已成为商事主体最青睐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于我国《仲裁法》长年未作修改,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临时仲裁的权利不对等、仲裁裁决的籍属标准认定混乱、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进行仲裁的合法性不明确等问题。构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提供司法服务的关键举措,修改《仲裁法》的相关条款,使其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为打造以我国主导、"三位一体"的争端解决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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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争议和纠纷是经济法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是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性质应有深刻理解,从经济法的本质、特点和功能等方面寻求突破点,而不能局限在争论和探讨"什么是消费者"、"什么是生活需要"、"什么是欺诈"等概念问题,更不应一再呼吁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出台,立法不能包治百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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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正在成为“双创”的重要切入点。较之实物商品,知识技能更容易通过互联网平台分享,但也更容易因为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引发各种纠纷,进而导致共享平台难以为继。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强化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对供需双方身份、交易和评价内容的信息审核机制,充分反映双方交易历史、交易能力和信用现状的信用评价体系,动态保证金、第三方资金托管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信用保障机制,有第三方参与仲裁的在线争议处理机制,及平台、政府和行业协会协调运行的三方联合监管等五个方面。这些内容,也构成了共享平台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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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与消费纠纷的解决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之一 ,就是调查和调解消费纠纷 ,这是由消费者协会的性质和消费纠纷的特点决定的。消费者协会应充分发挥调解的中介功能和判断功能 ,进行合意诱导 ,让消费者与经营者获得合意 ,从而实现消费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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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电子商务的方式从事商事活动。电子商务使得人们在享受网络交易带来的便捷和优势的同时,也让人们产生了巨大的忧虑。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网络侵权,作为电子交易中当事人一方的消费者,其个人资料等属于隐私范畴的数据文件因为电子交易有被不正当使用或泄露之虞,这使得电子交易成了一把“双刃剑”,网络商务环境中诚信危机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国应当加强立法以保护消费者在电子交易活动中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