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修订,刑事诉讼各阶段中,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对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是当今世界刑事诉讼发展的总趋势,同时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刑事法律文明程度的重要依据。在本文中,笔者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一特殊主体的权利告知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粗浅认识。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告知的重要性法律上所指的权利即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由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自由和权益。《刑诉…  相似文献   

2.
实证调研发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而我国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存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空泛、具体诉讼程序中缺乏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专门保护的细化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保护不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存在立法缺漏、刑事执行环节的跟进保护乏力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立法上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应从加强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制度、细化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保护程序和制度、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加强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保护,以及构建完善、系统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内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点,我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其中的一个亮点就是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本文在简要介绍有关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而提出构建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建议,指出应当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完善相配套的措施并贯彻落实,从而保障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更好的回归社会,实现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之价值。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刑事权利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我国湖南省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调查入手,分析了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特点及其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了国外对未成年犯罪人刑事权益保护的特点,对我国未成年犯罪人刑事权利的保护提出了建立正当的未成年犯罪人保护的司法程序和“非刑罚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未成年人本为拥有独立“权利”的个体,应当予以有别于成年人的特殊法律保护。就此,联系我国有关情况看,虽然我国早在1991年业已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在之后相继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关涉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等。但是,毋庸讳言,在刑事立法与司法领域,特别是在刑罚种类设计及其适用上,我国立法机关在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上,所做相当不够。例如,迄今为止,对未成年人犯罪,除《刑4法》第17条法定的应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规定外,无论是刑种设计还是其他刑罚裁量制度、执行制度上,国家均无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专门性规定。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特点、现有的法律规定、现行的政策制度都为未成年犯罪的社区矫正创建了基础。我国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项目较为单一,对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以预防犯罪为目的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需要充实现有的矫正项目,优化应用于社区矫正的社会资源。  相似文献   

7.
禁止媒体披露未成年犯罪人的身份信息是少年司法体系最显著的标志,也是保护未成年犯罪人"最大利益"的根本措施。虽然该项"保密原则"受到了很多的非议,但是大多数国家仍旧依据"保密原则"来对未成年犯罪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并且这也是保护未成年犯罪人利益的必然要求。虽然我国也有关于禁止媒体披露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的规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对于未成年犯罪人而言,缓刑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我国未成年犯罪人缓刑适用的条件比较模糊,而且规定相对过严,致使未成年犯罪人缓刑适用的比率较低,未成年人的权益尚未得到充分的保护。为更好的体现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有效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在完善未成年人缓刑监督机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的缓刑适用条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未成年人缓刑适用的条件。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法(草案)增设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专章,在指定辩护、慎用强制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给予未成年犯罪被告人更多诉讼权利。在未成年犯罪程序适用上,现行修法草案体现了国家亲权思想下的个别化司法与社会复归政策,也与我国现行的宽严相济刑事立法思想立场一致。不过,在配套制度的缺失与立法理念上尚有推敲之处的情形下,草案中未成人刑事司法部分的实效尚需细致观察与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0.
由于少年疑犯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因而法律应给予他们以不同于成年人的特别关怀。就我国而言,虽然法律对少年疑犯的诉讼权利作了规定,但与有关国际文件的规定相比,我国立法还有不足之处。本文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以侦查阶段为视点,在对我国少年疑犯的权利体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指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不尽完善的地方,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现行法律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印度号称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拥有11.5亿人口和数千个政党。问及印度任何一个政党负责人: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对方必然回答:选举。若问:最重要的选举是什么?答案一定是:人民院大选。印度人民院相当于议会下院,是国家主要立法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法律和修改宪法、调控联邦政府收支、对联邦政府提出不信任案,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实践构成一部党的建设科学化发展的历史。把科学化要求植入党的建设,事关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的中国化、事关党的建设的与时俱进、事关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事关党的建设思想向实践的转化,意义十分重大。党的百年建设实践在科学化轨道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力随着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日益旺盛。坚持科学化的建设逻辑,驱动着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探索过程中收获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百年建设实践科学化发展积淀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是一笔宝贵财富,是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在新长征路上砥砺奋进的巨大资源优势。  相似文献   

1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点:提升父母教育素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影响因素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父母教育素质的缺陷。由于父母失职或教育不当,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厌学、逃学、沉迷刚络、离家出走、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越来越多。造成父母教育素质缺陷的原因主要是:家长自身学习不足、家庭教育指导执行不力、社会舆论引导偏颇。应当把父母教育素质提升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点,重视家庭教育指导,着力强化依法履行父母职责、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理念;引导家长自我教育,着力促进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父母教育素质的提升,将让更多的家庭、更多的孩子从中受益,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4.
数百万“网瘾少年”现象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8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披露了一个惊人的数字,那就是目前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其中"网瘾少年"占10%左右.  相似文献   

15.
结构视野下的新型毒品使用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毒品作为娱乐场所药物,它的使用体现年轻化、大众流行与集体狂欢的娱乐特点。吸毒是个体在制度压力下的不恰当选择,与无业空虚、职业需要、社会交往、逃避现实等需求有关;应该通过促进就业、认清危害与树立健康的娱乐交往方式等治理办法减少吸毒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药家鑫案的死刑适用符合我国刑法第48条所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标准。成立激情杀人的关键要件在于被害人的严重过错,不能随意扩大激情杀人的内涵。同时,存在自首情节并不意味着必然获得从轻处罚,少杀慎杀的死刑控制政策并不排除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7.
《国内法与国际法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贡任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原则的正当理由和年龄的划分以及制裁提出了新的建议,代表了当今世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发展趋势的展望。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范与《国内法与国际法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决议》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检讨了中国现行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刑事责任规定与《国内法与国际法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决议》的不吻合之处,并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立法模式、刑事责任年龄、制裁措施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试论实现法治目标的三大基本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目标的实现,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在观念意识方面,包括公民要具备"善法"与"恶法"的价值观和判断能力,覆盖于全社会的法的统治意识和法律至上的观念以及全社会权利文化的形成;在制度设计方面,包括权力的控制与制衡,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权利义务一致性基础上的平等、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系统的健全与协调;在技术操作方而,包括法治的统一,法律的效力,司法的中立和独立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  相似文献   

19.
少年审判中的刑事和解制度,是针对承认基本犯罪事实、愿意补偿损害、修复被破坏社会关系即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的一种恢复性司法制度,适用该制度的两大前提之一是对未成年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判断。本文在总结审判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判断未成年被告人主观恶性的“望、闻、切、问”四诊法,并以此判断机制为核心,构建了未成年被告人主观恶性考量系统,即主观恶性的判断机制、主观恶性判断效度的验证机制、主观恶性判断的监督机制和主观恶性判断的保障机制,以期能够提高主观恶性判断的效度,充分发挥刑事和解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七)第八条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对刑法修正案(七)第八条的解析,尽管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中的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是由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完成,但由于本罪侵犯的犯罪客体主要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秩序,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也被限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不可能构成间接正犯。同时本罪的犯罪性质也决定了一旦“组织”行为中的暴力胁迫等行为超过一定限度、造成了未成年人不应有的伤害或死亡结果,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理,而不能依照转化犯、包容犯等来处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