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5.
本刊讯日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强化社会保护,成为这部修订草案的一大原则内容。据悉,这次修改内容很多是针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作出。”草案有针对性、操作性地规定了若干条款: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和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娱乐、动漫产品以及网络信息等,对此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制售传播… 相似文献
6.
杨景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27-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25日下午对关于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表示赞成。法律委员会于2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内务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 相似文献
7.
顾昂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法律委员会于10月10日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务 相似文献
8.
9.
薛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5,(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于2月24 日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和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和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变化,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作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该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印制发票。”有的委员提出,草案中“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一 相似文献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4)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是一部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13.
李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3,(1):63-6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说明。 相似文献
14.
正[本刊讯周松]9月27日至3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杨贤金、田湘利、郑新聪、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 相似文献
15.
11月27日,《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相似文献
16.
17.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初审了民法总则草案,之后,正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QQ币、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纳入民事权利客体。规定民事主体享有物权,乃是对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的价值认可。通过法律明确其财产所有权,不仅有利于网友依法维护虚拟财产权利,也符合互联网时代的财富价值观,有助于促进网络虚拟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王以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电子签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进一步修改问题,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信息办、信息产业部进行了研究协 相似文献
19.
20.
张绪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中央有关部门和网络信息方面的专家进行座谈,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27日、12月13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议。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12月18日法律委员会再次进行下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制定该决定对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障互联网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