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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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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汉勇 《前沿》2013,(11):71-72
当前,对我国司法究竟采用司法能动主义还是司法克制主义,学者间存在很大争议。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在实质上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两种法律模式造成的差异。通过论述司法能动主义的构造路径,澄清其目标仅是推进宪政,减少司法克制主义对其创造动机的抵制,使我国司法充分吸收英美法系的这一制度,为实现司法的民主进程发挥其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
司法能动主义的历史演进与论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涛 《求索》2010,(11):158-160
司法能动主义产生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它是伴随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一种司法哲学。司法能动主义是指一种允许法院在不遵循先例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发现立法的违宪行为,以司法判决的方式来保障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司法理论。从产生之日起,司法能动主义就饱受争议,即便如此,在这种司法哲学观指导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权的运用,保障了社会公民之权利,维护了市民社会之正义,促进了政治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然而,对司法能动主义的运用,必须自觉保持司法克制,防止司法能动主义滥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这样才能实现司法能动主义保障社会正义之职能。  相似文献   

3.
“能动司法”从理论逻辑上说有成立和存在的合理性,但在不同的政治法律传统下,能动司法不仅有不同的形态,而且实际效果可能南辕北辙.能动司法既可以成为法治秩序的一部分,也可能成为人治在司法领域的代名词.对于缺少法治传统的中国法律实践,必须格外强调把能动司法限定在法治的框架内,特别警惕借能动司法之名行司法人治之实.在形式主义、规范主义的法治观尚未扎根的情况下,法社会学作为“能动司法”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可能向人治社会的政法理论传统回归,能动司法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坚持能动司法的内在必然性《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当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正在对能动司法进行热烈的讨论。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司法担当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不仅关系到司法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法治建设的前景,是一个必须科学解答的重大命题。对此一直存在着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两种迥然相异的司法哲学观。  相似文献   

5.
在积极与消极之间:司法审查哲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主体的司法哲学直接决定着司法审查是否启动及其最终结果是合宪有效判决还是违宪无效判决.司法审查哲学分为两种:积极主义和消极主义.这两种哲学立场在司法审查中彼此较量,从而在司法审查实践中形成了四类司法审查哲学样态,即典型消极主义、入口消极主义、出口消极主义和典型积极主义.在我国,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司法审查时必须格外慎重.只要有可能,司法审查主体应该采取消极主义司法哲学,以回避与人大立法机关或政府行政部门发生价值冲突.而在非常必要之时则需坚决地择取积极主义司法哲学,使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得到实然的保障.这一切取决于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的真正建立.  相似文献   

6.
《公民导刊》2011,(1):192
2010年,北碚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能动司法,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7.
《公民导刊》2011,(1):279
2010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扣审判职能,推进能动司法,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创造性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2010年11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83件,审执结各类案件3208件,审执结率为87.1%,收、结案件总量  相似文献   

8.
司法规律作为人类司法实践活动的规律,凝聚了人的需要和价值目标。"我者"之所以接近司法规律,本质上是源于自身的价值需要。这种价值需要驱使"我者"去主动地认识规律、能动地把握规律、创造性地去利用规律,让司法规律的作用由自发转变为自觉。司法价值的实现也总是受到司法规律的支配。司法价值的实现过程本质上是司法规律在起作用,司法价值的实现即司法规律的实现。司法规律和司法价值作为司法过程中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无外乎是司法实践的产物——他们生成于实践之中,存在于实践之中,作用于实践之中,最终在实践中实现统合。  相似文献   

9.
王瀚  张云刚 《人民论坛》2012,(26):52-53
法院推进能动司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客观必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法院不仅要立足审判、服务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宣扬法治理念、引导个体行为,还要进一步地延伸司法功能、拓展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区域稳定、服务民生。  相似文献   

10.
社会福利社会化是以社会共同责任本位为理念基础,通过社会福利主体的多元化、筹资渠道的社会化和服务队伍的社会化,实现福利对象的公众化.在一个由国家、市场、社区和民间社会为主体的福利多元主义的四维分析框架下,社会福利社会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是:福利目标由最低标准向社会质量转变、福利对象由被动受助者向能动主体转变、福利主体由独力支撑到多元合作转变、福利机制由行政主导型向民主对话型转变,以及福利政策模式由消极被动向积极主动转变.  相似文献   

11.
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大数据时代对司法审判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指导性案例29号中,被告借助于搜索引擎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利用企业简称上的混淆,误导了网民的数据流向,这一行为被法官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网络数据流向的重视体现了大数据时代的特点。但是,大数据时代强调量化分析方法,推崇司法能动主义,对目前的司法审判活动产生了一定冲击。有效的回应策略包括提升法官的信息素质、引入专家辅助系统、增强整个司法系统的数据意识,以及在个案中运用综合性法律方法等。面对变动不居的社会形势,司法者需要运用稳定的法律适用方法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12.
袁曙光 《求索》2012,(9):117-118,29
"和谐司法"是指在法治社会框架下,遵循公平、效率和人权的价值导向,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均衡统一为目标指向的司法权运行状态。强调人本理念,公平、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的理念以及着眼化解现实矛盾的司法实践理念是当代和谐司法的重要特质。然而,当下尚存在诸多影响和谐司法的现实困境。为此,坚守"不告不理"及"司法为民"的基本司法原则,建立合理的司法权力配置机制及外部沟通机制,推进司法职业化进程、建立科学的司法职业伦理将成为我国和谐司法的重要进路。  相似文献   

13.
谦抑性作为现代刑法的基本理念,贯穿于刑法运行的始终。而刑法谦抑性的实现有赖于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理论界有关能动司法主要有法律解释兼适用说、事实查明说、综合裁量说等三种观点,综合裁量说更具妥当性,也更有助于刑法谦抑性的实现。能动司法与刑法谦抑性均是基于刑罚有限性的考量,具有价值追求的一致性。以能动司法推动刑法谦抑性的实现,主要的立足点在于推动从重刑主义向轻刑化的转变,从刑罚化向非刑罚化的转变。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审查制度秉承其沟通理性的特质,具有化解政治与社会矛盾的功能。从传统的个案裁判到通过个案以确立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法院对公共政策产生愈来愈重要的影响。法院由能动主义走向克制主义,是司法审查制度日渐成熟的过程,也是对司法权中立消极本性的回归。司法权只要恪守其审慎的本性,切中社会变迁之脉搏,就能够消除或抑制社会转型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结构性骚动,实现为和谐的社会生活所不可或缺的政治正义。  相似文献   

15.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网络民意、网络审判、网络法治成为现代化背景下影响司法场域输出司法正义的重要因素。能动回应网络时代对司法公信的质疑,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体制内外的共同任务。案情公开、证据公开、判决理由公开、允许网络法治存在、为司法松绑是司法秩序摆脱"寻租性"监督,实现司法秩序独立,回归司法原点,提高司法公信能动回应网络问诘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6.
能动司法的兴起,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紧密相关,也与法治中国道路的不断探索密切相联;既因为法院文化建设逐步受到重视为能动司法的深入实践提供了法文化软实力的支持,也由于传统中国司法文化的现代价值为能动司法的形成与实践提供了历时性的法律资源。可以说,是这些复杂而综合性的法治因素和法治力量共同作用下,催生了一种相对独立自主的司法模式。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既要重视这些法治因素,也要充分尊重、培育和利用这些法治因素。唯有此,才能顺利的推进司法的自主型改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17.
罗芳 《人民论坛》2012,(17):226-227
传统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以严格的法定主义为特征,排除法院的自由裁量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随着国际经济环境和仲裁实践的发展,法定主义在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中的地位出现弱化的趋势,可以预见,法定主义将转化为"相对法定主义",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引入则会是法定主义弱化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哲学层面,司法改革方法论就是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方法和根本举措之理论或学问;这种理论或学问具有体系化之特质,并以解决问题为基本导向。基于其所要解决问题之特殊性,作为总系统的中国司法改革方法论又可以分解为实践主义、规范主义、科技主义和人民中心主义四个方法论子系统。其中,实践主义方法论所要解决的是司法的中国化问题,本质上即司法的中国特色问题;规范主义方法论所要解决的是司法的规范化问题,本质上即司法的法治建构问题;科技主义方法论所要解决的是司法的现代化问题,本质上即科技在司法领域中的推广与适用问题;人民中心主义方法论所要解决的是司法的人民性问题,本质上即人民当家做主之宪法原则在司法过程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9.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司法和谐理念的提出不仅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又一创新,也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提供了导向。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的历史实践证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都不是理想的选择。结合我国国情、顺应世界司法改革潮流、建立协同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成为改革的方向。构建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就要合理分配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权限,建立起协同诉讼的机制和诉讼关系。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面对经济治理的新变化,我国司法机关需要通过改革,对介入经济治理的职能和制度优化与厘定,围绕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思路,探讨经济转型时期的司法作为。通过司法对经济政策能动作用的分析,探讨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的治理功能与权力界限。将之作为推动经济治理转型的长远战略,并构成国家治理转型的经济背景。一方面,法院的政治使命与社会价值要求其在经济治理中发挥积极功能,彰显转型时代的司法担当;另一方面,司法的运行规律和内在属性要求法院严守司法权力边界,寻求司法能动的正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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