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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监察法第九条规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时,一些地方使用"议案"这种公文形式。笔者认为,法律没有赋予监察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力,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用"请示"为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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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至2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雷春美、梁建勇、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志南、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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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的人员由谁提请任免的问题,《地方组织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人员应该由"主任"提请任免最为恰当。地方组织法虽然明确了主任会议在闭会期间可以提请任免各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和部分委员、提名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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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主持会议,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秘书长常晓春及委员共63人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陶治国出席;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列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林武作的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陶治国作的关于提请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听取了部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分组审议后,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了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表决了人事任命名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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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报讯阮慧玲周松]5月29日至31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田湘利、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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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阮慧玲周松)3月2 7日至2 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福州召幵。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杨贤金、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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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周松】3月29日至31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德金、郑新聪、郑建闽,省监察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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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周松]9月27日至3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杨贤金、田湘利、郑新聪、郑建闽,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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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常审议这样的议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xxx等任职的议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xxx等职务任免的报告》。细心的读者已经发现这其中的细微差别——都是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为何政府提请的为"议案",法院提请的为"报告"?《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导读与释义》一书对此问题是这么理解的——"主要的考虑是:司法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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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卢国祥周松3月30日至31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黄琪玉、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红、郑柵洁,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作关于《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兰万安作关于《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作关于《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省法制办主任黄岩生作《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少伟作《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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