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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6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袁月全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的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中,荣获“中国法官十杰”荣誉称号,并获得“金法槌奖”。这是继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之后,袁月全法官又一次获得的殊荣,也是上海法院系统首位获得该项荣誉的法官。袁月全是上海法院系统中集“专家型”、“实践型”法官为一体的优秀代表,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典范,是上海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楷模。上海市高院已经作出了开展向袁月全学习活动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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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遇到了所未有的机遇。消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是改革的核心。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合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议确立有限制的法官独立审判权、完善审判组织的运行规则、组建科学的审判团队、加强审判委员会的审判管理职能、重新定位并细化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讨论职能、健全审判管理和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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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沾益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在新农村“三村四化”建设中拓展司法为民空间,努力寻求审判与执行同司法为民的最佳结合点,为当事人尽心竭力解难事,使法与情似一股股暖流融进民众心,从而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入户立案特色审判“谢谢院长,谢谢法官!我们正不知要找哪儿时,问题就得到了圆满解决。”见解决了自己后顾之忧的法官,连一口水都没喝就走时,一位当事人感激涕零。提起法院对贫弱群体的帮助,王律师颇有感受,就在一周前他在沾益县人民法院代理了一件损害赔偿案件,案件调解时,法官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免诉讼费的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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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其独特内涵包括审判权专属人民法院、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当下中国,建立有限的司法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在审判中的作用是落实审判独立原则的关键,非此,难以落实宪法精神。当然,人民法院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的监督,这是防止审判权滥用必不可少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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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监察权。”本文就实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以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作一探讨。一、我国审判独立的模式、弊端及其改革方向我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是在以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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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的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支持,是对法官的最大爱护。”这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多年工作实践中的深切感受,也是该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近年来,黄浦区人民法院认真把握接受人大监督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行审判工作改革,在诸多领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0年以来,黄浦区法院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两次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光荣称号,两次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荣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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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本质上是以审判权作为管理对象的案件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其生成有内在的制度规定性,也有支撑运作的诸多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也发挥着特定的作用和功效,它注定会在司法实践中长久存在。改革这一影响审判权公正行使的法外制度,实质上就是要将法院审判权"去行政化",因此必须对法院内部机构进行裁撤、精简和分序列改造,重新优化配置审判职权,辅之建立科学的法官办案绩效考评机制和法官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起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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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是指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近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始终把“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端正司法理念、转变司法作风、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较好地体现了法院工作的人民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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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官的素质,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第三条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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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必须始终具备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努力做到公正、高效地对待审判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维护一方稳定,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这是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田玉斌在工作中的体会。正是凭着这种奋发有为的拼搏精神,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田玉斌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使枣阳法院的工作出现了新的可喜局面,展现了一个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2003年12月,37岁的田玉斌从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到枣阳市任法院院长面对这一神圣职务,他深感责任重大。为使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更好地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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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权有两个相互对立、相互统一的基本特质——消极性和能动性。民事审判权的消极性在实际运作中又体现为形式上的消极性和实质上的消极性。诉讼程序控制权、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权、释明权以及调解权是民事审判权能动性的作用范围。在民事审判中,既要尊重司法审判消极性的客观规律,又要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二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