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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假冒商标罪是商标使用者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在同类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并骗取消费者的信任而有损于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第一百二十七条对假冒商标罪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相似文献   

2.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侵犯和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3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这种商标标识;四是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  相似文献   

3.
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刑法保护李劼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的权利。法律规定禁止假冒、伪造、仿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以保护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加强商标管理...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中,扩大了1979年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和对象范围,相应地提高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刑。1997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侵犯商标类犯罪的三个罪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法保护,除了民法通则的规定以外,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并于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商标法的决定。在商标法的修改决定生效施行以后的一年内,为了正确审理商标类民事纠…  相似文献   

5.
反向假冒(Reversepassingoff)是相对于正向假冒(passingoff)而言的。正向假冒是在自己的商品上冒用他人的商标,反向假冒则恰恰相反,是用自己的商标而冒用他人的商品。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反向假冒”行为进行规制,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尽管理论界对将“反向假冒”的法律性质定性为“商标侵权”是否合适尚存争议,但是这一立法修正至少弥补了我国法律此前在规制“反向假冒”行为方面的空白,避免…  相似文献   

6.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假冒商标的行为,每年给商标权人造成的损失至少达200亿美元.因此,假冒商标行为被称为国际公害,是一种严重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国的《商标法》及《实施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刑法》都对此行为分别作出了规定,根据其性质及危害程度,分别给予民事、行政以及刑事的制裁,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由于假冒行为涉及到几个法律部门,因此,正确界定假冒行为,关系到适用何种法律、以何种理由进行保护的问题.本文从现行法律出发,试图界定假冒行为的界限,从而进一步探讨防止假冒行为的对策,以达到最充分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为《补充规定》),此规定除对刑法规定的假冒商标罪作了重要补充之外,还新规定了销售假冒商品罪,为“打假”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8.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假冒商标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商企业的直接责任人员。这一论点的法律依据是现行刑法第127条。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批复中规定: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业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非法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均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可以直接依照刑法第127条定罪判刑。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后,于1985年10月在  相似文献   

9.
张玉敏 《法学论坛》2008,23(2):30-36
商标保护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机制.商标法修改应当从商标注册、使用到保护的全过程贯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立法宗旨.商标注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者不仅应撤销注册.而且要给予罚款;不得超越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使用注册标记,违者以冒充注册商标论,除责令改正外并应处以罚款;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使用注册商标要附加注册标记,否则在侵权诉讼中不能获得损害赔偿;要强化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对故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再犯,可判处三倍以下惩罚性赔偿和合理的律师费;假冒注册商标本身就属于性质严重的行为,不应以"情节严重"、"数额较大"为犯罪构成要件,以充分发挥刑法在保护商标权中的威慑作用.  相似文献   

10.
论商标专用权的性质、客体及其保护屈广清,胡泽恩近些年来,假冒、仿冒及伪劣产品在我国屡禁不止,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国家的管理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商标专用权更是受到了直接的分割。本文试图通过对商标专用权性质及客体的研究,以期明确其界限,使商...  相似文献   

11.
假冒商标的商品是假冒商品中较为严重的一类,为抵制假冒商品,企业应注意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12.
商标反向假冒是一种较一般商标假冒行为更为隐蔽、更具欺骗性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说在商标法修订前,尚存在对反向假冒行为是否侵犯商标权的争议的话,那么随着新商标法的公布和实施,有关争论已经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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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冒商标罪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关于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 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 1979年刑法对假冒商标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均把在同一商品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作为假冒商标罪处理。在《关于惩治假冒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具体规定了假冒商标罪,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1997年刑法基本沿用了该规定。从立法内容来看,是明白无误地把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非犯罪化,其立法初衷是假冒商标一般是贪利型的犯罪,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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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现代企业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特定标记,其商标信誉与企业产品经济效益关系非常密切.企业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更重视其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目前,我国一些名牌产品的商标屡遭假冒,久禁不止,这既侵犯了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也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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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工承揽中商标侵权责任徐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用专章规定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这对维护企业的商标信誉,促进市场竞争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商标法制还只是刚刚起步,许多经济法规中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未作规定,这给司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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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胡泽恩,苏志刚对商标专用权实行有效保护,是设立商标专用权的根本目的,各国商际法律制度中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规定部占有相当的篇幅,这足以说明,保护商标专用权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制止不正当竞争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用通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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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1986年第4期发表常凤琳同志所写《假冒商标罪的主体》一文(以下简称《常文》),读后获益匪浅。但对《常文》“对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应该做扩大解释,即由刑法规定的特殊主体推广为一般主体”的观点,不敢苟同。现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同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业者的直接责任人员。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一致的。问题在于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能否成为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呢?我认为,回答应当是否定的。第一,对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做扩大解释,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在开放搞活的新  相似文献   

18.
众所周知,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十分迅速。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大厦中,《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如同三根顶梁大柱,已经巍然屹立。其中《商标法》奠基和建立得最早。《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中国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大成绩,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下面从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管理制度,坚决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规定和有效制止商标侵权、假冒商标行为的法律措施三个方面概要介绍。  相似文献   

19.
郭洁 《中外法学》1993,(6):78-79
<正> 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2月22日颁布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假冒商标犯罪作了全面的修改和补充。本文就假冒商标犯罪中的一罪与数罪问题谈如下认识。一、假冒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从立法者本意上讲,是指单纯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不包  相似文献   

20.
反向假冒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韦之  白洪娟 《知识产权》2004,14(1):36-39
自1994年"枫叶"诉"鳄鱼"案以来,反向假冒问题引起了长期争议.学术界众说纷纭,但总的来说,否定者占据了上风.1在已有的司法审判中反向假冒行为有的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有的被认定为商标侵权.2这些实践在2001年<商标法>修改时得到了反映,该法第52条中明确规定反向假冒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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