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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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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是法律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广泛争议的焦点,本文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出发,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业主大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业主自治组织,而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不具备独立的意志,不是独立的组织,不自甚成为诉讼主体。在诉讼中,业主委员会的角色还只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作为业主大会的代表出现,不论诉讼权利还是实体权利的处分均应该有业主大会的授权。  相似文献   

2.
国家相关立法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理论上也时有争论。《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原告地位,《物权法》草案第五稿删除了第四稿中关于业主委员会可以提起诉讼的规定,最终通过的《物权法》也仅规定了特定诉讼中业主委员会的被告地位,而没有规定其原告地位,这些立法动向使得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更加趋于白热化。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具有理论和实践依据。经业主大会授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的条件,且业主委员会诉讼能够避免代表人诉讼的理论和实践困惑,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胡智勇 《法学杂志》2005,1(3):68-70
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在实践中被大量否定和限制,造成业主权益保障的困难。本文认为,基于现实需要应认可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并着重从理论上对此观点进行了分析论证,以期司法实践早日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4.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设立本旨在于更好地维护业主整体利益。但实践中,出现了业委会成立难,业委会怠于行使权利,业委会自身腐败并与物业公司沆瀣一气、牟取不法利益等问题,违背了其设立本旨。为此,应当明确业委会的召集人和召集条件,成立业委会分会,建立业委会怠于行使权利时业主的"派生诉讼"制度,进行业委会职业化的尝试。  相似文献   

5.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如何,关系到其行为后果的归属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对此,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论.本文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研究现状出发,分析现在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认为应当赋予业主大会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确立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重构我国业主大会和...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深圳某业主委员会维权个案为切入点,对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制度的运作过程予以考察,从中探讨各社区自治管理主体和行政力量相互作用的状况和现实途径。由于目前业主委员会还不具法人资格,导致诸多业主委员会的维权诉讼失败。社区业委会作为非法人组织,如何在城市社区建设的制度变革中通过从事相应的合法的民事活动维护社区根本利益,是社区自治管理体制稳定和完善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7.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学界多年。焦点之争,在于业主委员会是否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财产。即使承认业主委员会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学派,在面对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自己担责财产的质疑时,其反击也是空洞无力的。本文通过解析财产的涵义,发现业主委员会有一种完全可以承担民事责任但却被人们忽视的的财产:债权。正因为业主委员会有这一重要财产,所以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这一认识解决了因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定位的模糊,所导致的许多立法及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8.
马澄 《法制与经济》2008,(13):48-49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学界多年。焦点之争,在于业主委员会是否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财产。即使承认业主委员会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学派,在面对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自己担责财产的质疑时,其反击也是空洞无力的。本文通过解析财产的涵义,发现业主委员会有一种完全可以承担民事责任但却被人们忽视的的财产:债权。正因为业主委员会有这一重要财产,所以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这一认识解决了因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定位的模糊,所导致的许多立法及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9.
对于业委会的击律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界也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导致当业委会在涉及到诉讼时,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矛盾的做法,不仅使广大业主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审判的统一性.笔者认为业委会符合“其他组织”的构成要件,应当归入“其他组织”中.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业主自治组织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3年6月8日由国务院颁布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赋予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若干权力。但是,却没有涉及其法律性质与法律地位问题。业主自治组织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业主自治组织权威性不够,不能正确行使职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难;业主自治组织的运作缺乏外部的约束;这些问题已成为业主自治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严重制约着业主自治的发展。明确业主自治组织的地位和职权,赋予业主大会以诉讼主体资格是发挥业主自治组织功能,完善业主自治组织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在我国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大相径庭,因此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应赋予业主委员会非独立且完全的民事诉讼主体地位,从法理基础、现实必要性和可能性、国外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可资借鉴的立法模式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赋予业主委员会非独立且完全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模式,认为在目前可以把业主委员会归于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其进行诉讼应当限制在物业管理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3.
林北征 《法制与社会》2012,(21):111+118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的收入显著提高,其生活质量也相应的得到改善,这为新的居民小区的建立与存续提供了坚实的社会条件。与此同时,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当事人出现在越来越多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在这其中,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的诉讼占据相当数量。然而,由于我国立法规定的缺陷与实务操作惯例等原因,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地位常被否认,导致一定程度上,小区业主利益难以寻求更好的救济手段。本文就业主委员会成为诉讼适格主体的探讨与寻求业主委员会民事诉讼地位具体依据两方面对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法律地位进行确认和限制。  相似文献   

14.
李江 《中国律师》2012,(5):60-61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建设、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的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作为代表业主利益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这种新型的管理服务模式开始出现并逐渐被接受。作为一种新兴的小区管理模式,业委会当前在其成立、运作、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在此对业主委员会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若干完善建议。一、业委会在实际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  相似文献   

15.
作为住宅小区管理机构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实际运行状况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其法律地位存在理论争议,实践中应从完善物业管理立法,明确业委会委员责、权、利,政府、物业公司正确定位,切实提高广大业主自身自治意识四个方面着手解决。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实施前后,小区业主的权利问题,成为热点话题之一。而与此有关的法律诉讼,也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话题。九龙山庄业主委员会状告物业公司要求返还百余万元停车位租金案件,则成为《物权法》实施后北京市第一个开庭审理的案件。"这百余万元停车费,只是冰山一角。"九龙山庄业委会主任杨兆瑞说。  相似文献   

17.
何芸 《法制与社会》2011,(26):275-276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在理论上存在多种学说,在立法上各国也采取不同的立场。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在内部治理和外部关系协调上陷入困境。通过立法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具有必要性,应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非经营性质的团体法人,使其能够享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独立地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民事权利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应具有一致性.在实体法上,业主委员会应被界定为由全体业主组成之业主团体的执行机关与代表机关,相应地在程序法上具有当:事人资格的应为业主团体而非业主委员会.除非另有约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团体提起诉讼时须经业主大会授权,其诉讼范围应限于保护业主的共同权益;对业主团体"怠于行使权利"须作出明确界定;基于原告资格与被告资格的一致性,业主团体亦应具有被告资格.  相似文献   

19.
在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中,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仍然悬而未决,为业主权益的保障带来了困难。本文通过论述,认为应当赋予业主委员会完整的诉讼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20.
席斌 《法制与社会》2013,(22):116-117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和全体业主的共同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机关。它具有法定权威性、唯一性、成员特定性的特征。业主大会有自治规约的制定及修改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基于业主大会的现实困境,赋予业主大会"其他组织"的诉讼主体资格是解决业主大会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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