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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随着网络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日渐增多。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志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由于我国现今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立法仍处于空白,因此,建立完善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体系的现实意义也日益凸现。  相似文献   

2.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3.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不同于传统类型财产的特点,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物,接受物权法对它的规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分配上,亦应确定归属于特定的所有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这种财产作出具体规定,为了建立和完善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权利的保护,我国应当在《物权法》中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为物权客体,具有物的属性,并制定相应的物权规则。  相似文献   

4.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的财产权进入互联网领域,形成了网络虚拟财产。相较于传统物质形式的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特定的含义以及法律性质,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时应考虑实际交易价格以及需求量问题。文章重点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可供公民继承的财产以及可供继承的网络虚拟财产范围,同时论述了在继承时可能存在的诸如丧失账号信息、无人继承等情形时应采取的救济措施,以期为完善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提出思考。  相似文献   

5.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仅存在于网络环境中,能为人们控制和支配,具有有用性和独立价值的电磁记录。网络虚拟财产因其客观性、有用性、价值性、可支配性、独立性和稀缺性等属性而可以成为财产权之客体。网络虚拟财产权应当归入无形财产权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6.
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内的、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能由持有人操控或支配的专属性数据资料。在民法领域,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已有一致意见。在刑事法领域,对虚拟财产应否具有财产属性这一问题,尚有争议。虚拟财产属于民法学意义上的债权凭证,也属-I-~,1法规定的财产范畴。从刑法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对维护网络秩序、保护公民权利、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网络虚拟财产,也称网络虚拟物品,一般认为是指必须利用网络服务器的虚拟空间才能为网络使用者所支配、使用的电磁记录,即以数字化的方式而存在的财产.其外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游戏装备、QQ号码、电子邮箱帐号等.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问题在法律界有争议.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和犯罪构成等几个方面看,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8.
虚拟财产是存在于特殊网络环境中的财产,具备法律意义上财产的一切属性。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有发生在虚拟世界的和发生在现实世界的两类,我国现行刑法未对这种侵犯行为作专门规定,只能通过现有刑法的扩张解释来弥补。我国可以通过罪名修改、增订的途径,将虚拟财产纳入传统刑法的保护体系。但未来走向是用专门刑法规制侵犯行为,需建立独立的虚拟财产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9.
目前,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其中,特别突出的就是虚拟财产盗窃犯罪,因为人们的经济生活与网络联系的愈来愈密切,依托于网络的财产种类越来越多,数额亦愈来愈大;网络的无边界性使得虚拟财产盗窃犯罪危害范围极其广泛。由于虚拟财产的虚拟特性,导致公安机关在认定虚拟财产性质与价值上屡屡出现困境。基于上述原因,对虚拟财产性质、分类、认定难点作出深入分析对公安机关打击虚拟财产盗窃犯罪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项新型财产权,这决定了其继承问题应纳入继承法规范,但其存在着与传统财产权继承不同的特殊问题。网络虚拟财产是基于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但用户购买或创造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属于用户所有,网络服务协议不能排除其合法继承。保护死者隐私最终是为了保护死者近亲属的权益,因此用户死亡后由近亲属继承其网络虚拟财产不会存在侵害死者隐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不断出现,为网络虚拟财产寻求正当性解释成为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当务之急。文章从哲学、经济学、伦理以及实践方面全面论证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正当性,以期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提供合理性解释。  相似文献   

12.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与现实的生活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在刑法上还是一个盲点。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性质,应当包括在刑法保护对象内。我国刑法应严格区分“财物罪”与“利益罪”。  相似文献   

13.
虚拟社会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对虚拟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虚拟社会治安管理的对策主要有:健全法律法规法;建立一支不受地域管辖限制的网上专门警察执法力量;提高网络监测技术手段;将虚拟社会治安管控纳入"三基"工程建设等。  相似文献   

14.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性质浅议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不是玩家通过劳动创造的,也不是玩家通过劳动获得的,它没有价值,不是财产。承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财产,不利于树立正确的游戏观念,不利于发展健康的游戏文化,只会诱导更多的人不务正业,阻碍网络游戏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兴财产,法律的滞后带来法律性质不明、价值难以评估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分割难度大。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财产是共性与个性、普通和特别的关系。网络虚拟财产分割可以适用普通财产的一般规则,但在确权制度和价值评估制度上要作个性化处理:虚拟动产以账号密码作为产生公示公信效果的方法;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价主体可以为所有者、市场、专业机构评估,由法院综合各因素最终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要在私法自治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正义和物尽其用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压力加剧,信访作为社会"减压阀"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压力。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广泛普及,网络的虚拟空间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反映问题和发表意见的平台,所以,网络信访方式已经越来越引起信访部门的重视,公安机关为了更好地解决公安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也要与时俱进,将网络信访引入公安信访领域,为解决公安信访案件服务。  相似文献   

17.
"虚拟社会"是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对整个社会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同时对社会政治稳定的现实威胁也日益凸显,成为公安工作的第二战场。近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把互联网作为其分裂破坏的重要工具,在网上大肆宣传、煽动和非法结社,恐怖活动网络化的趋势愈益突出,而反恐治安防控体系在立法、机制和技术等方面明显滞后。应切实把握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共振的特征,加强和完善"虚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虚拟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和新疆维吾尔文官方网站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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