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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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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既判力是民事诉讼理论中的基本概念,是指"确定终局判决的内容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我国的仲裁立法并未纳入既判力理论,导致仲裁实践中对于此问题的处理没有通用的标准,不利于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既判力理论已发展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许多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中也有规定。承认仲裁裁决的既判力,是维护仲裁制度的性质和价值目标的必然要求,并明确仲裁裁决的既判力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
一部终局判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乏判例,但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不明确性,使一些判决结果偏离了立法原意。因此,应该结合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对一部终局判决的概念、适用条件、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与剩余部分的处理程序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3.
既判力是一国司法判决权威的表现,而既判力主观范围(即既判力人的范围),确定的判决不是无限制地对任何人都有约束力。既判力原则上只对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有效,在特定情况下,其也会向案外第三人扩张,包括当事人的继受人、占有诉讼标的物的第三人、诉讼担当时之利益归属主体。这种适度的扩张是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与社会现实情况相适应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4.
既判力与执行力一元论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应有之义,是《宪法》第13条第1款和《民法典》第3条的基本要求,是《刑事诉讼法》第12条在民事诉讼中的对仗。一元论与二元论的模式界定实乃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强制执行法之法教义学展开。关于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学术纷争使逐步配备的立法资源未能得到充分重视,进而出现“立法有、实践乱、理论无”的局面。二元论及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虽克服了执行力主观范围小于既判力之立法问题,但存在对诉讼规范的忽视并引发“乱执行”。就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而言,其制度目的是实现审判程序所认定的请求权主张,而非客观既存的实体请求权。一元论在我国并不存在难以克服的规范障碍,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代表的司法实践可借助一元论得以证成、赋权和反思,并被归结为权利义务承受型、诉讼实施权赋予型和执行力穿透型等扩张模式。执行力穿透型扩张未经充分的理论证成,是泛化理解和认识纠纷一次性解决以及穿透式审判思维的结果。相反,第三人向执行法院承诺履行不仅不是执行力的扩张,反而蕴含既判力相对性的精神,即在充分知情等程序保障的前提下自愿放弃接受审判之权利而直接承受强制执行,这使债权人获得了新的执行依据。  相似文献   

5.
反诉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我国立法对其规定过于简单,并固守传统理论将反诉当事人范围限定于本诉原被告之间。此种限制不仅有违反诉的制度目的,而且易于导致共同诉讼及既判力扩张的理论相冲突。究其原因,是平等诉权观尚未根本形成、对反诉性质的认识模糊不清以及与相关制度衔接不力等原因所致。反诉当事人范围的扩张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普遍趋势,我国应当在确立平等诉权观、正确把握反诉性质的基础上,承认反诉当事人范围扩张的正当性,完善反诉当事人的立法,使其与相关制度相互作用,充分发挥其解决纠纷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判决既判力理论的确立,对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发挥重要功能。既判力在理论上区分为程序效力与实体效力,但国内判决并不当然取得在国际上的既判力。就其本质而言,既判力与一事不再理两个概念之间存在差异。外国判决的既判力在域外的承认存在主观、客观、时间三重范围。我国新近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对外国判决的既判力采取了排他的立场,对此值得反思与质疑。  相似文献   

7.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界备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关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在学者之间以及司法实务中争议颇多。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既判力客观范围问题在我国日益得到学者和司法界的重视。但由于我国对既判力客观范围研究起步较晚,对此问题仍需要深入研究,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既判力客观范围以及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探悉,可以探讨一些我国处理既判力客观范围问题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8.
对于第三人参加诉讼时的判决效力范围问题,学理上存在颇多争议,大陆法系传统理论采参加效力说,认为本诉确定判决对诉讼参加人发生参加效力而非既判力。在纠纷一次解决的绝对化追求下,责任追究功能成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设计和适用的核心,导致这一制度与大陆法系的诉讼参加制度发生了偏离,使得判决效力问题变得十分复杂而难以沿用辅助参加效力。对此,有必要回归到既判力原理的立场,结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不同形态,对判决效力范围予以具体分析和检视,以求既有制度与理论的尽量自洽。  相似文献   

9.
民事判决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之一,我国在这一理论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同时,既判力理论又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理论,对于其客观范围的界定就是一个较困难的议题,而且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又与诉讼标的理论、"争点效"、一部请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范围也随着诉讼标的理论、争点效、一部请求的不同认定而宽窄不一.  相似文献   

10.
既判力是现代诉讼理论的基础性概念。从历史渊源看 ,既判力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存在承继关系 ,但二者的效力范围不同。刑事既判力存在的价值根基为刑事诉讼程序对效率的追求和被告人人权保障的需要 ,其运行机制因本身的功能差异而要求不同。刑事既判力不绝对排斥再审程序的启动 ,但我国的再审程序应从既判力原则出发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1.
任意的诉讼担当是对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的突破,我国现行法对其的规定较为零散,范围过于狭窄,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究其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律师代理制度及诉讼费用制度等限制因素的影响。德日台等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以选定当事人制度和团体诉讼为中心,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任意的诉讼担当体系。我国应在完善当事人确定理论的基础上.以代表人诉讼为中心,引入团体诉讼制度,适当扩大任意诉讼担当的适用范围,重构我国任意诉讼担当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诉讼中的部分判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作出部分判决是常见的现象。然而,由于民事诉讼立法的原则、笼统,理论研究的欠缺,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意见难以统一。为此,本文对民事诉讼中部分判决的概念、意义,部分判决范围的认定,部分判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与剩余部分的程序处理及部分判决的上诉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期对完善民事诉讼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民诉法解释》第248条在我国确立了民事诉讼标准时制度(既判力时间范围的原则规定),但在法理定位的论述上,《民诉法解释》又将第248条作为第247条(一事不再理识别)的例外情形。依既判力理论的基本法理,前诉既判力影响后诉的形态不仅限于前后诉相同的情形,也同样存在于前后诉不同的情形,因此第248条存在着脱离第247条独立适用的情形。而且,通过对既判力客观范围与既判力时间范围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既判力时间范围在制度适用形态方面并不具有一般化适用的意义,而应当限定在特定的情形中。  相似文献   

14.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实质上的拘束力。既判力具有实体法和诉讼法双重性质 ,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以在确定判决中经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 ,既判力的主体范围就是诉讼标的所涉及的主体的范围。  相似文献   

15.
刑法的溯及力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人权保障 ,是相对罪刑法定精神的体现。肯定我国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的基础上 ,引入外国立法例阐释溯及力与既判力的关系 ,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溯及力的立法。  相似文献   

16.
在发生既判力的案件中,依据既判力的理论,当事人及法院须尊重判决所确定的法律关系的状态,任何主体都不得随意进行变更、撤销和推翻。而提起再审则是排斥既判力作用的发挥。但有条件地提起再审值得肯定却是不争的事实。本文拟以既判力理论的角度谈谈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发生既判力的案件提起再审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看得见的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对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以及司法权威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文章以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再审程序制度作为域外法的参照,指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必须进行有限性的改造,使之确实成为"看得见的正义".最后,文章提出了建立"再审之诉"的正式诉讼程序制度,在再审申请范围、受理法院、再审的程序与实体法定理由重构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案,并对再审程序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18.
违法行政行为治愈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英美法系国家虽然没有冠以治愈名称的制度,但却存在着类似的理论和实践。无论大陆法系抑或英美法系国家,对违法行政行为,均非一概撤销,否定其法律效力。基本一致的做法是,对违法行为追求的公益与其侵害的法益比较,根据优先保护的利益决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此基础上,除法国外的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多采取成文立法规定治愈的进路,而法国及英美法系国家则依靠判例形成了另一条进路。我国应通过成文立法明确规定治愈制度。  相似文献   

19.
作为执行的依据,执行名义的效力应该源自于既判力,可以说执行力是既判力的附随效力.既判力对执行力具有基础性作用,执行的运作应围绕既判内容展开,而执行力相对而言又具有独立价值,执行实践中存在多种执行伸缩的方式.通过对执行伸缩类型的实证分析,我们更加正视其存在的客观性,也看到了它们的有限性.反思所谓的"执行权扩张理论",它是功用的产物,因此执行法院在以这些类型执行方式运作时要注意如何调适以达到价值平衡.  相似文献   

20.
既判力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在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安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于我国学者涉猎较晚,对其各方面的研究尚未成熟。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既判力制度的研究作简要回顾和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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