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司法实践中的很多问题往往源于人们对法官角色的不合理期待,而把法官作为社会成员的一种职业,以一个职业人的标准审视法官的行为,以宽和的态度对待法官,既能减少社会公众的困惑,又能减轻法官的社会心理压力,提高司法的权威。另外,还要通过司法裁量权的客观化使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表现出来。本文试解读法官角色,剖析社会公众对法官角色期待的扭曲,并探寻通过司法裁量权行使的客观化及法官自律实现对法官角色的理性期待,提高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2.
3.
转型司法中的中国法官,其司法行为不仅会受当下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的影响,而且还更多地要受到一种"清官文化"的因素制约;也即在公共的法律生活中,其任何司法行为的做出,除了回应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系统的要求之外,也更反映出了法官对自身名誉的特别爱惜以及对社会评价的特别注意,同时也是为了尽可能好地完成司法任务并尽可能少的给自己惹麻烦.正是在"清官文化"这一文化容器中,不仅社会--文化的情境性因素作用到了法官的身上,而且,也正是在这一文化的信仰网络里,达致了纠纷中的民众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于法官角色期待的均衡. 相似文献
4.
法官角色冲突的社会学分析——对司法不公现象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决不是法律规范的机械适用者,他受到多重角色期待的外在约束。作为社会人的法官分化为“法律世界中的法官”、“权力结构中的法官、“社会文化中的法官”三种角色,潜伏着角色冲突的可能性。角色规范的主导性、司法是否独立、法律精神与文化观念的吻合程度是影响法官角色冲突的重要变量。对法官司法不公现象应作理性透视。从体制入手,为司法建立和谐的规范环境是实现法官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5.
6.
正所谓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裁判文书的信任度。对法院和法官而言,司法公信力是个大问题。司法公信力不仅体现在以事实为根据上,更体现在以法律为准绳中;不仅体现在裁判文书里,更体现在法官的言行中;不仅体现在法律效果上,更体现在社会效果上。一个良好的社会状态要看社会诚信, 相似文献
7.
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一个伦理学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职业道德是指基于法官职业特性,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对全体法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的总和,它鲜明地表现为程序性,与特定社会的道德不完全相容。当前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如下一些问题: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与其实践基础相脱节;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定位过高,以为道德教育就可改造法官为道德人;重视法官职业道德的工具性而轻视它的自目的性,致使一些法官缺失职业道德信仰。要正确推动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我们应当:尽快实现法官职业化,夯实职业道德的实践基础;完善法官职业道德制度化机制,促进法官职业道德自成目的性;提高法官薪金,以利益机制促进法官遵守职业道德。 相似文献
8.
正法官是法律的守门人,是公平正义的实施与实现主体,法官所表征的意象已超脱于群体自身,承载着民众对整个司法体制的守望与期待。新时期"要让每一个民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法官内在职业素养及外在职业形象提出了更高要求。《论语子罕九》记载:"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这4项要求对于法官内化自身能力与素养,外塑职业群体形象,打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名片,具有助力作用。法官审理案件要做到"毋意",应有稳当从容之风范。"毋意"要求法官作出司法裁判,应讲求事实,不作凭空 相似文献
9.
正法官是法律的守门人,是公平正义的实施与实现主体,法官所表征的意象已超脱于群体自身,承载着民众对整个司法体制的守望与期待。新时期"要让每一个民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法官内在职业素养及外在职业形象提出了更高要求。《论语子罕九》记栽:"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这4项要求对于法官内化自身能力与素养,外塑职业群体形象,打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名片,具有助力作用。法官审理案件要做到"毋意",应有稳当从容之风范。"毋意"要求法官作出司法裁判,应讲求事实,不作凭空猜测。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法官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官应从已知的案件事实出发,从获 相似文献
10.
法官伦理是对审判职业特点、职责要求与潜在行为规范、价值选择的高度抽象,又是富有操守性的意志指引,同时法官伦理又天然地要走向制度化。公正、中立、独立、唯法、廉明、统一等品格构成法官伦理的基本范畴;法官伦理的基本价值可归结为保障司法权持续有序运行,捍卫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奠定法官职业化基础,示范社会,斧正审判活动等方面。法官伦理乃是法官职业化的基本生命因子。 相似文献
11.
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加大对法官职业的保障力度,增强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真正使法官热爱司法事业,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8,(1):97-97
<正>吴英姿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5月版法官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决定了他的司法行为和具体策略。当代中国法官常常遭遇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既背负着实现"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想的重任,又要面对 相似文献
13.
<正>一、当代社会最为美好的期待要问当代社会最美好的期待是什么,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觉得,从整个社会层面说,当代社会一个最美好的期待,就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关注。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体现 相似文献
14.
法官对合同的解释无法脱离其能动性,而主观性的解释须以客观性为目的。当法官在合同解释出现障碍时应恪守两个标准:理性第三人标准和社会公共利益标准。同时,必须对法官的能动性予以下列限制:法官在适用理性第三人标准时,应尽量避免以所谓的"理性第三人"之名而作出偏离缔约人真意的解释;法官在合同解释中的自由裁量权要受合同解释规则、合同文本内容、法官职业共同体之规则、公平、正义、诚信等基本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16.
我国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厘清并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律,才能切实保障改革取得实效,跟上快速发展的时代需要,真正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防线。其主要体现在:法官不可不审案、不可不行使审判权;法官应当专司审案,专门行使审判权;只有法官才能审案、才能行使审判权;法官只服从宪法法律;应由资深法官监督、管理审判工作;司法本身就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没有绝对的审判独立,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官本位思想、人治传统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的中国,审判权既要依法独立运行,又要受到有效监督、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7.
不同的法官对"凶宅"案件的认识意义不同,以致在实务判决中出现了支持"凶宅"诉求与不支持"凶宅"诉求的两种相反判决方向。从方法论上去检讨发现,法教学义的论证思路虽然能实现合法性证立,但其判决结果与社会期待的正义相背;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论证思路是可取的论证进路,实现了规范正义与社会正义的统一,但增加了法官的合理性论证负担。通过后果主义检校发现,法教义学方法在解决此类案件中不符合理性目的,从而确立了诚实信用论证路径在此类案件中的排他性地位。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过程中,法官面对事实和法律并作出司法判决,是一个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要保证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法官本身要具有较高的道德、知识、经验和能力,社会也要从客观环境方面提供一定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法院是司法体系的中心。法官乃司法舞台上的主 角。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律界的主体道德且直接制约着 社会的道德水准和司法状况甚至影响到国内外公众对 一国之国家形象的总体评价;法官职业道德乃法官于 业内和业外所应一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 值理念的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 体现;它集中调整法官与社会、法官与公众、法官与当 事人、法官与法官之间的关系;它既是带有审判职业特 点与道德行为规范的高度抽象概括,同时又是富有操 作性的具体指引。法官职业道德形成的基础在于审判 实践。概言之,"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