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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识之举──杨浦区法院主审法官责任制采访录本刊记者立里听说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台了一项改革新举措─—主审法官责任制,记者年前赶去采访。接待我的刘忠定副院长说得很直率,主审法官责任制的重心是要解决审判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审判人员的责与权亦即审与判相脱离的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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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制的政治功能只能依赖于其司法功能的有效运行才能发挥出来。司法潜规则有效地抑制了人民陪审员审判职能的发挥,使我国陪审制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作用,"陪而不审"成为一种常态。司法潜规则追求审判的准确性来表达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集中于维护法官审判权;人民陪审员以公民参与审判的方式来体现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是分割法官审判权。两种着力点呈现出两种不同层面的价值体系,在信任缺失的社会人文环境下,人民陪审员的象征价值成为了公众可以接受的司法状态。消解司法潜规则,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方法,是重新设计陪审员选任方式,缩小陪审案件的范围,明确陪审案件中法官的责任标准,规制陪审员的合议细则,划分陪审员票权比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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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官审判案件负责制吴培洪在人民法院内实行法官审判案件负责制可以增强审判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使审与判、权与责更好地统一起来.有效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所谓法官审判案件负责制.是指独任庭审判人员和合议庭审判人员对具体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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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制由多人参与案件审理,并通过群体决策的方式作出裁判,能有效避免独任制审判中法官个人的知识缺陷和单一价值取向,从机制上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裁判的可接受性.合议制是我国审判的基本组织形式,合议制审判作为一般原则在三大诉讼法中均得到确认.然而,合议制的运行效果并不尽人意,理论界对合议制流于形式、形合实独,以及审者不判、判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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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主审法官责任制”周顺昌主审法官责任制是迄今为止法院审判方式改革最大胆的尝试。它触及到传统的审判理论、审判制度、审判心理、审判方法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因而成为法院审判工作改革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拟从这一审判制度(或称审判方式)的基本内容、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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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保障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办案责任制已成共识.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审与判相分离,合议庭独立审判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法院独立审判而非合议庭独立审判的理论误区、法院内部权力结构的等级化以及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改革的方向是坚持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落实合议庭独立承担责任.应当从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与监督权,排除地方权力对法院系统的干扰,严格规范现有审级监督形式,健全法官履职保障机制,畅通监督制约渠道以及完善合议庭责任承担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合议庭独立审判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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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或相同的案件在同一法院,出现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判决。这让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产生怀疑;法官台前审理案件,审判委员会幕后判决,“判而不审,审而不判”之嫌同样使司法的公正性大打折扣。这一现状正在悄悄发生改变。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首开先河,在审判中试水法官联席会议。有专家称这项制度是一个创举,统一了审判尺度,突出了审判委员会的指导职能,“调动了法官的积极性并减少了法院管理的行政色彩”。那么,法官联席会议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达到审判尺度的统一,从而实现其价值目标的?它又和目前备受争议的审判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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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近日下发《广东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首批试点法院将实行院长、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该方案规定,法院院长、庭长不得干预个案实体审判,不得就案件实体处理直接否定,或者变相干预合议庭审理案件,行使监督权必须全程书面留痕,“领导私下干预案件,主审法官可不理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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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制是从根本上治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败的需要,也是司法改革的长期发展目标之一。以行政方式进行审判管理的案件审批制存在严重弊端,应当坚决取消。实行法官独立审判是审判活动规律的要求,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它是法官队伍建设和公正审判的基本条件之一。程序性司法权是审判权的基本组成部分,程序性司法是法院的重要职责,通过纠正违法程序确立程序审查优先的公正审判原则,制约法官职权,对治理程序违法和审判权交易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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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民事主审法官制的目的问题建立民事主审法官制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现行民事案件承办制度所无法避免和解决的,审判人员责和权亦即审和判严重脱离,审判委员会、庭长和院长等包揽判决案件的审判活动,而无法从体制上把关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无法从宏观上管理业务建设的多种弊端.其主要表现:一是承办人员无权定案,定案人不办案;二是先定后审现象严重,庭审走过场;三是错案责任承担主体不明,追究无着力点;四是院长、庭长不是抓宏观管理,而是事无巨细地讨论案件,签发法律文书,事倍功半.这些因素的大量存在,一方面人为地造成法院办案的繁文褥节,影响快审快决,违背了诉讼经济原则,徒增讼累;另一方面,也是主要方面,这些因素在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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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司法责任制,意在摒除长期以来备受诟病的审判权运行的内部行政化,建立符合司法属性和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同时,通过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法院管理的科学规范,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从而达致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作为直指审判权的措施,完善司法责任制在四项改革试点内容中地位重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应全面认识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做好制度构建,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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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理中涉及三类内部权力:行政权、审判权和监督权。监督权运行的管理往往被忽略。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一、行政权与监督权合一的现行管理结构是导致法院内部监督体制失灵的重要原因,这也是法官违法行为持续多年未被发现和发现者皆来自外部监督体制的根本原因。有关司法权配置和运行的改革就要从消除法院管理中背离公共管理理论和违反审判规律的现象开始,按照"三权三性"确立方案:行政权具有服务性,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审判权具有独立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监督权具有主动性,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必须启动纪检监察程序。检察机关对于存在内部审批的案件一律提起抗诉,对于审批案件者依据刑法追究渎职责任,通过多方合力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