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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主体,除具备非法拘禁罪的一般主体要件之外,在行为人与被拘禁人或被拘禁人之亲属之间应存在有债权债务关系,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的债应发生在非法拘禁行为之前,包括合法债务、超过真实债权数额的债务、非法债务、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和难以查清的债务。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赎型绑架罪在犯罪目的,犯罪的主观方面以及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债务”扩张为包含“非法债务”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
关于犯罪既遂标准存在“目的说”、“结果说”、“法益损害说”、“构成要件说”等观点。前三种观点都存在着明显缺陷,无法将其运用于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说”虽然对其理论根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分析和阐述,在文字表述上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总体上还是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目的,而且能够周延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学术界批判“构成要件说”不符合犯罪既遂的应有含义,与其犯罪构成理论自相矛盾,其理论前提也不正确,因此,这些批判观点均失之偏颇。  相似文献   

3.
关于犯罪既遂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犯罪既遂的界定 ,“构成要件说”主张的构成要件齐备是主客观的辩证统一 ,避免了“犯罪目的说”与“犯罪结果说”的片面性。构成要件说是以犯罪构成理论为基础 ,使犯罪构成理论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得到有机结合 ,能适用于所有的故意犯罪。针对其缺陷 ,修正后的构成要件说又消除了其与犯罪构成理论的不够协调 ,将犯罪成立等同于犯罪既遂的缺陷。  相似文献   

4.
诬告陷害罪的客体应该采用人身权利说的观点;诬告的对象必须是“他人”,而且是特定的;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但有例外;客观要件具有量化因素的限制;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相似文献   

5.
关于绑架罪的既遂标准,理论界存在“犯罪目的实现说”、“目的行为完成说”与“绑架行为完成说”的分歧。因为犯罪既遂的判断应以“构成要件说”为准,而绑架罪在客观方面又只需具有绑架他人的单一行为,所以绑架罪既遂的标准应是绑架行为的完成。  相似文献   

6.
绑架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其危害性远远大于单纯侵害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绑架罪的最低起刑点为10年有期徒刑,这在现行刑法对各类犯罪法定刑的设置中是绝无仅有的。由于“绑架”本身是高度类型化的行为特征,因此,如何理解绑架罪之行为方式、绑架与勒索财物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认识绑架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依据最高两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科学认定“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数额”是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准确定罪量刑的关键。同时,还应当注意区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之间及侵犯知识产权具体犯罪之间的牵连、竞合关系。从完善立法的角度考虑,严格限定侵犯商业秘密有关犯罪的犯罪对象、规范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权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关于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中的地位,陈兴良教授主张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理由体现在立法、学理和违法性认识的内容上。根据违法性认识不要说,陈教授的违法性认识必要说存在三个理论问题,不能完全得到立法例的证明。违法性认识和社会危害性认识作一致解释的做法,导致违法性认识不被评价,其实是不要说。而在独立于犯罪论的刑事责任论中评价违法性认识比较妥当。  相似文献   

9.
就共同犯罪的本质问题,行为共同说具有妥当性。相较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更有利于保障人权和贯彻责任主义原则。学界对于行为共同说的质疑和批评,并无理论依据。行为共同说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存在区分同时犯的困难,也不会扩大处罚范围。所谓的“不需要意思联络”,应该是“共同犯罪的成立不以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为必要”,在数人之间有意思联络,并互相利用他人的行为侵害法益的场合,当然成立共同犯罪;但是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只要其中一人知道对方在犯罪,并为了对方顺利犯罪而提供了帮助,对于帮助者也应按照共同犯罪的处罚原理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0.
经济犯罪概念界定的传统思路是以“犯罪”作为定义的中心词,通过“经济”予以限定,明确哪些犯罪因为与经济相联系而成为经济犯罪;新思路则是以“经济”作为中心词,通过“犯罪”予以限定,明确哪些经济活动与犯罪相联系而成为经济犯罪。采用新思路,可以把经济犯罪的概念简单归结为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进而触犯刑法的经济活动。相对于传统思路下的概念界定,采用新思路所完成的概念界定更有利于明确经济犯罪概念的外延。这有利于对经济犯罪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1.
尽管与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同源性,但由于不同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未能吸收近现代刑法学发展进程中的许多重要成果,因此其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不法理论与责任理论这几个方面始终存在着一些制约自身发展和改革的瓶颈问题。从刑法学的角度出发,遵循犯罪构成理论发展的规律,正视和解决这四大问题,才是发展和改革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正确思路。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体系,犯罪论需要考虑分层判断问题。但是,传统的"四要件说"犯罪论没有阶层和过程判断;即便对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进行重新排序,也不具有阶层的区分。"四要件说"之所以没有阶层,其宏观层面在于贯彻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社会危害性原则,其具体制度设计层面在于仅仅重视入罪机制,忽视建构出罪机制。缺乏阶层区分的"四要件说"只是犯罪论的初级阶段,存在诸多弊端。摒弃以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为支柱的"四要件说",建构以违法与责任为支柱的阶层犯罪论,是犯罪论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3.
已有观点对于票据诈骗罪犯罪客体的认识,囿于“纯刑法”或者“纯公法”的思维方式,认为其主要客体是票据管理秩序。然而,对于此问题应从整个法律体系(刑法与其他部门法或者公法与私法的关系)的角度,并结合刑法分则的体系结构进行整体把握。本罪的主要客体应该是“票据流通秩序”,而不是所谓的“票据管理秩序”,二者分别代表了“公”和“私”两种不同的法益。  相似文献   

14.
论票据犯罪结果,数额及既未遂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票据犯罪结果 ,主要是指票据犯罪行为对票据法律关系的破坏所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票据犯罪数额的认定 ,应以票据兑现数额为依据。虚假票据所记载的数额与真实有效票据所记载的数额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票据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界限 ,以行为人是否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票据经济利益。伪造变造票据犯罪的既遂未遂界限 ,主要把握是否完成了票据必须记载事项的填写行为。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来,犯罪构成理论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界争论的重点.学者们围绕着应对我国传统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改革,还是应彻底改换为大陆法系三阶层式的犯罪构成理论这一关键问题,展开了空前激烈的争论.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这两种理论进行细致地论述和比较,以确定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到底是应走改革之路,还是走改换之路,才会更为合适和...  相似文献   

16.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存在着严重弊端,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变革,从而提出了许多新的犯罪论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德日递进式的犯罪论体系。我国与德日递进式的犯罪论体系都有自身的优点和缺陷,我国犯罪论体系改革的思路是在坚持我国目前通行犯罪论体系的基础上吸取其他犯罪成立理论中的合理因素以完善我国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以出罪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形式上具有刑事违法性但社会危害性还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进行出罪,我国理论界却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透过刑法第13条的定罪程式,结合相关的理论,显示其中的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并没有全面体现刑法第13条的内容,把但书排除在外,难以成为罪与非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18.
诉讼诈骗定性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界和实务中对诉讼诈骗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罪存在认识分歧,从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困难,诉讼诈骗符合诈骗罪的客体要件,诈骗罪中被骗者、被害者、交付人不要求同一,被骗者应当具有处分权,被害者自愿交付不是诈骗罪成立的要件。  相似文献   

19.
大陆法系刑法学之“责任”与我国大陆地区刑法学中的“刑事责任”存在本质区别,故对“责任本质”的考察不应立足于我国大陆地区之“刑事责任”。责任的“本质”应该与责任的“基础(或对象)”、“内容(或判断要素)”相区分。目前,在“责任本质”学说方面,存在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与法的责任论的对立。  相似文献   

20.
犯罪构成理论是定罪判刑的理论依据。厘清犯罪构成的相关理论,对司法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犯罪构成理论的重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而不应当照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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