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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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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伪证罪:一个规范的语境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少华 《法学研究》2002,(3):111-123
刑法规范表达的妥当性是刑事司法活动在不逾越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现刑法调控社会功能的制度性保障 ;由此 ,规范语言的意义应当始终指向该规范的价值目标。但是 ,我国现行刑法第 30 5条关于“伪证罪”的规范性描述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伪证罪立法的价值 ,这种由表达缺陷导致的价值损耗虽具有个案性质 ,我们却不难从中洞见某种普遍的立法意义。规范语言是规范价值的载体 ,法律之文本意义与规范意义的统一是“司法合法”的保证 :所以 ,这种统一不但应当成为法律的形式化特征 ,而且也是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求  相似文献   

2.
准确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是进行逻辑结构分析的前提。根据语义分析哲学对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法律规范作为一个被建构起来的概念,应当强调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由于法律规范的“最小单元”性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往诸种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各有利弊得失,却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把“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逻辑结构”)误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这一误区导致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受到影响,不仅难以解释刑事法律规范的结构,而且很少在部门法中被实际运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应当采用新的“三要素说”:法律事实 规范模态词 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3.
从法律文本规范到法正义的实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由于法律文本规范本身的技术性因素,以及司法者适用法律文本规范的诸多主观因素,使得从法律文本规范到法正义的实现障碍重重。许霆案早已尘埃落定仍然争议质疑声不断,其原因亦主要在此。通过分析我们发现,适用我国《刑法》第264条文本规范存在诸多法的背离如因对银行与银行工作人员两个主体概念的混淆导致对盗窃罪构成要件之秘密窃取的错误认定、司法者对264条文本规范的立法目的以及对法律共同体的共同价值的背离等等。  相似文献   

4.
法律渊源是法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不仅仅对于法理学,法律渊源也是其他各法学学科的基础性概念。不了解法律渊源的概念,就无法形成对于具体法律形式的判断和运用。本文以《民法总则》颁布后国内几位法学家提出的“《民法总则》第10条赋予了习惯以新的法源地位”的观点为切入点,认为在中国法学界存在着对于法律渊源抑或“法源”概念的误用现象。这种观点将判例法国家的法源理论套用到了当代中国身上,混淆了法律渊源和规范渊源的区别。准确地讲,应该是“《民法总则》第10条赋予了习惯以规范渊源的地位,而非法源地位”。法律渊源就是“有效力的法律表现形式”,这一解释在国际社会是有其基本共识的;而这种“有效力的法律表现形式”在中国的宪法和《立法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本文还针对以法律渊源为基本单元构成的法律体系概念存在的局限性,提出了“规范体系”的概念,并对习惯、国家政策、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等在规范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进行了分析。本文提出的规范体系概念及其建构的规范层次,对于中国法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胡晓军 《法治研究》2014,(2):96-101
我国现行宪法、法律中多次出现包含“命令”的法律规范。由于“命令”一词在法律规范中属性和内容不尽一致,导致在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中出现诸多困惑。在梳理相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法规范中发布命令的不同主体,可以将法规范中的“命令”分为三种类型,即。司法性命令、军事性命令和行政性命令。通过对行政性“命令”规范的语境与功能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厘清“命令”的文本内涵。“命令”规范存在属性不明、外延不清等不足,应通过规范行政性“命令”规范的表述,促进“命令”规范在立法上的体系化、明确化和精细化。  相似文献   

6.
从逻辑学和语言学角度分析 ,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法律在规范层面呈现出“前件 /后件”结构 ,在事实层面上呈现出“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结构 ,在规范前件和法律事实之间 ,在规范后件和法律关系之间 ,分别存在着对应性关系 ;同时 ,在前件词项和法律事实构成要件之间 ,在后件词项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之间 ,都分别存在着对应关系 ;而且 ,就连前件、后件之间的和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之间的横向的逻辑必然联系之间 ,也存在着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 ,取决于规范本身的设定性或规定性特质 ,规范具有设定性或规定性 ,法律才能同其它异质因素区别开来 ,才能够把现实生活中极可能是毫不相关的两个事实强制性地扭结在一起。  相似文献   

7.
杨春然 《法学论坛》2016,(6):124-139
传统划分法律错误的标准总受到诸如规范错误、作为义务错误以及教唆错误等处理的质疑,以至于学界产生了否定法律错误独立性的思想.为了精确反映责任,法律错误存在着独立的必要,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秉承形式主义,又为其独立提供了规范根据.法律的存在形式是文字符号,但记述的却是社会事实,法律错误实质是法条语意具体化或者事实化的过程中发生的推理错误.当法律记述的对象含有价值事实时,法条语意判断需要价值判断作补充.民法错误不具有独立性,可以将其视为是规范的要素错误,应根据外行人平行评价标准确定其性质.法律错误的边界并非静止不动,随着法律条文的变动,事实错误通常会不断地向法律错误转化.被告人对法律所选择的事实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故法律错误的可责性一般大于事实错误.不过,最后的手段原则使被犯罪化的行为具有碎片性的特征,作为从禁止规范的未遂禁止又不能脱离主禁止规范独立适用,这导致入罪型的法律错误不会像事实错误那样,因未遂禁止而可能受到处罚,即责任主义原则时常会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8.
规范社会化是社会化中与个人相关的至关重要的部分,指个人克服自然属性或消极的社会属性,在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上趋同于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过程和程度,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社会化等内容。本文认为规范社会化的缺陷必然负面影响着接触、感受它的社会个人的观念和行为等,增加社会个体犯罪的概率。规范社会化出现了缺陷或错误,则个体将否定甚至有意违背规范内容和要求,冲破社会各种规范的约束,趋向悖德、违法犯罪。文中就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缺陷与个人犯罪行为关系展开论述,阐述了哪些规范社会化缺陷影响了个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中国法学界研究冲突规范的路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学者研究冲突规范的路径分为“规范分析”路径和“功能判断”路径。剖析我国法学界对冲突规范结构和作用的不同认识,一种“联系比较”的研究路径应予倡导,运用这种研究路径研究冲突规范后会发现:现在通行的法理学对法律和法律规范的划分没有关注冲突法和冲突规范的特殊性。冲突规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选择规范,它除了要优先于国内实体规范的适用以外,尽管它一般不是强制性规范,对于中国法院来说,其适用也不应该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当然,如果有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可以适用,就不应该适用冲突规范。  相似文献   

10.
在评价一项法律规范的意义时,我们常用一句略带夸张的话:“法律从它生效的第一天就已经滞后了”。这一结论当然不是孤立地针对法律文本而言,而是将法律文本与其所依存的环境、背景、事件甚至人物相联系而获得的。一项法律规范实际上向它的读者(遵守者、解释者、适用者)展现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它外在的表现,即跃然纸上的法律文本;另一部分便是隐身于法律文本之外、之后或将法律文本包容其中的时间和空间,亦即在法律文本中无法捕捉但其影响无处不在的“立法背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法律解释理论中便又增加了一种虽然无法成为主流解释理论但功效特殊、自成体系的解释方法,即历史解释法。  相似文献   

11.
魏治勋 《法律科学》2008,26(5):37-44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学术观点主要有两种学说:“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虽然近有“新三要素说”对前二者提出了批判,但仍旧没有脱离传统的分析模式的缺陷:即将“存在论”的共时性结构分析转换为了“运行论”的历时性的操作分析。通过将结构界定为各要素的共时性存在,将法律规范结构重构为经由条件假定中介的调整性规则与管理性规则并立的条件性二元构造,较为合理地将法律规范的静态结构特质呈现出来。  相似文献   

12.
税兵 《法学研究》2013,(4):4-18
祛除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神话,遵循解释论立场的研究范式,中国语境中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一个法规范系统。该系统包含基础性规范、确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及管制性规范四个单元,分别由宪法文本、物权法文本和特别法文本予以载明。具备转介功能的引致条款把各单元串联成一个整体。在现代法秩序中,所有权绝不是由某一个部门法“独家经营”的法律概念。就所有权类型的理论反思而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蕴含着宪法所有权与民法所有权的双阶构造,纯粹私权说与纯粹公权说均难谓恰当。就自然资源使用的法律调整机制而言,应回归公物与私物二元区分的大陆法传统,并对“非对物采掘类”与“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作类型化处理,由此形成不同的规范配置。  相似文献   

13.
试论法医学鉴定缺陷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与庭审制度的改革,法医学鉴定工作中的错误日渐明显地暴露。为了避免鉴定出现错误,更好地完成鉴定工作,严明鉴定人的责任,为法律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建立相应的鉴定质量监督机制已势在必行。有人提出建立“法医学鉴定错案追究制”,本文认为用“错案”这个名词,将鉴定局限在鉴定结论发生错误,且易与法律上的错误案件发生混淆,故本文将鉴定中存在的错误、差错、失误或不合适宜的地方总称为“鉴定缺陷”。本文就鉴定缺陷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一、鉴定缺陷的概念及特点1.概念法医学鉴定缺陷…  相似文献   

14.
法律文本中的“可以”是一个常见的法律用语。包含着“可以”一词的法律规范即为授权规范。在中国现代宪法文本中 ,“可以”一词总共出现了 1 2次 ,但是 ,每一次出现的“可以” ,都蕴藏着不同的法律意义。通过对宪法文本中“可以”一词的意义疏理和归类分析 ,可以透视出中国现行宪法及宪政的一些基本特征和内在精神。  相似文献   

15.
王敬文 《法学》2024,(2):32-43
区域协同立法对解决地方立法间的冲突、构建一体化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区域内的深度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立法规定了区域协同立法制度,但在实施中仍存在法律规范供给不足的问题,包括协同主体存在争议、协同权限不明确、协同形式未确定、协同立法效力未明确,以及协同的底线未划定等。应基于区域合作及协同立法的现实要求,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实施的法律规范供给,尤其要根据区域协同立法内容“一致性”或“互补性”及协同立法形式的“紧密型”特点,明确具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的协同立法主体地位和立法权限,鼓励创新协同立法形式,赋予协同立法文本更高的法律效力。此外,还要划定协同立法不能形成新的区域保护主义的底线。  相似文献   

16.
中国行政法法源理论的问题及其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法的法源是一国行政法规范的总称,应当包括现行所有的成文法规范和不成文法规范。而我国行政法学的通说否认“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不成文法规范的法源地位,认为行政法的法源仅仅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这种理论建立在以立法权为核心的法源学说上,违反了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割裂了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并带来理论和实践中的大量矛盾冲突。应当重构行政法法源理论,承认“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不成文法规范的法源地位。  相似文献   

17.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民商事交往呈几何性增长,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也急剧增多。冲突规范作为国际私法的主要规范,一方面对协调和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这一古老的法则由于其有别于一般法律规范的特殊性,而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本文将从冲突规范的结构入手,分析冲突规范的优势与缺陷,重新探讨冲突规范在国际私法规范中的地位与作用。  相似文献   

18.
利益衡量理论是当前法律方法研究的重要内容。这种解释方法突破传统的司法三段论,充分考虑各种法律上的价值,将目光投放于法律渊源之外的社会。不同于传统法律方法,利益衡量更多的考虑对以后的影响。这种对合理性解释的追寻亦是出于实质正义的考量,是一种理想化的模式。这为我们解释和适用法律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然而这种方法的固有缺陷使之不可避免的具有主观性的危险。本文试图梳理利益衡量理论的发展脉络,对利益衡量方法的不足进行概括分析,从而构建利益衡量理想模式的蓝图,进而探寻利益衡量的规范进路。  相似文献   

19.
契约团体首先是一种事实上的存在,其自然地呈现出“对外单一、对内复多”的事实属性。法律规范对于契约团体事实属性的作用,表现为从“干预”到“重构”的历史进程。其中,“干预”是指法律规范对于团体事实属性逐项环节的人为确认或者阻却;“重构”则是指法律规范在以“权利能力”概念为基础的团体法技术框架之下,对团体事实属性的重新组合。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于契约团体与个人的类比思维,也便历经了从“比喻为人”到“拟制为人”两个阶段。以“法人拟制”与“权利能力”为起点的“重构”,导致了契约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的断裂。因此,法学在关注团体法律规范的同时,更需要关注团体的自然状态与运作机理。  相似文献   

20.
对“良性违宪”的反思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认为,前两次“良性违宪”的讨论不够深入和全面。“良性违宪”理论的错误不是一般性错误,而是法哲学层面的方向性错误。“良性违宪”理论为宪法制度确立了两条凌驾于宪法原则之上的政治标准。用韦伯的理论框架分析,就是拥护实质合理性法律观而反对形式合理性法律观:用昂格尔的理论框架分析,就是拥护官僚法而反对法治。因此这种理论站在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对立面。与此同时,虽然存在重大错误,但“良性违宪”理论所揭示的现象却值得思考,从中我们可以反思我国宪法文本以及宪法修改和变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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