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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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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平 《法学论坛》2024,(1):74-81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了新时代法治型国家治理的基本命题。从理论上阐释新时代法治型国家治理,应当立足于主体、价值、规范等三个基本维度,遵循“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到国家治理多元实践主体,坚持制度之治、人民立场、良法善治的判断标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构建多元融合、契合地方的国家治理规范体系,以法治为依托把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2.
常纪文 《检察风云》2014,(22):14-1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按照什么规则建设国家治理体系以保障体系的运转?四中全会的决定和公报予以了充分的回应,即用法治的理念、思维和方式来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自此,由以依法治国为核心的法治国家,演变为包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内的法治中国,演变为由党内法规、国家立法和社会自治规则支撑的治国规则体系,无论是主体、内容和方式,还是制度化方面来看,都是治国理念和模式的再次飞跃。  相似文献   

3.
《北方法学》2019,(5):122-129
法治政府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准和根本要求。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新要求取决于当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为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政府必须扮演好法治秩序维系者、社会公正促进者和核心价值培育者的角色。政府在社会治理的法治建设中,应更加突出严格执法,并以坚持社会主义公益至上为价值理念,以社会公民平等对待为基本原则,以政府行为合乎比例为思维方式,以求实现国家法治目标,共建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4.
国家治理主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多元性、拟制性、平等性等特征。与集中统一的管理不一样,国家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的共治格局。政党、国家、政府、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公民等都是参与国家治理的主体。从法学的角度看,这些主体都是法律拟制的产物,按照社会契约论都应以平等身份参与治理。以权力、权利主体作为依据,可把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主体分为官、民两类。以此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来构建法律关系,可以发现权力冲突、权力与权利的冲突、权利冲突构成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也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维所要重点探讨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5.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主体复合多元""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上下有机互动""政府平台保障"的基本特征。因此,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重点,以提升公众参与意识为关键,以夯实法治保障为根本,是新时代打造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6.
论一体建设法治社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建设发展的主观选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其思想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相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指全部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而非分体建设、要同步建设而非分步骤建设。要从理念和思维层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层面、社会自治能力层面充分认识法治社会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在于: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为基本方式,以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突破口,以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为重点,以形成多元融贯的规则体系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达到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科学完备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规范评估,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体系的设计既要坚持全面与特色相结合、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科学与简便相结合、实用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可计量与可比较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又需考虑指标体系所应包括的内容及框架体系和各个单项指标的含义、口径及计算方法.指标体系的内容包括党委领导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人大加强社会治理法立法和监督、政府主导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司法机关维护社会治理公平正义、社会组织自治和参与合作共治、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多维指标.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评估的适时开展,既是社会治理法实施的基本要求,又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8.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包含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治理目标等治理各个要素的现代化。治理主体现代化就是要培养治理主体具有独立性、正义感、宽容性的公共精神,形成多元参与、和衷共济的格局,确保主体"最小公倍数";治理方式现代化就是要形成法治、德治互济的局面,筑牢社会"最大公约数";治理目标的现代化,就是要凝心聚力、同舟共济建构国家"最大认同量"。  相似文献   

9.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求法治现代化。算法能力的不断提高,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人工智能科技的飞速发展,成为国家智慧法治的重要科技手段。科技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不断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拓展法治的重要实践路径,有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通过智慧法治进一步稳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形塑公民的主体思维,以及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新时代国家治理必然面临的重大社会变革,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宣言。国家治理是现代科技应用的重要场所,不断深入整合现代高端科技,塑造国家治理的科技路径,使之成为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科技引擎,演绎现代法治发展的重大历史篇章。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治体系现代化。而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制度在整个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时期,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必将助力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效推进。完善《行政诉讼法》的关键在于消除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的制度性障碍,有针对性地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称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1.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作为法律实施、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中国特色社会治理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能动履职。加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参与社会治理理论分析,发挥基础理论指引作用,有利于拓宽工作视野打开工作格局,促进创新能动履职。检察机关应在社会治理大格局中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督环境,构建法律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全方位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从而实现以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言论广角     
正江必新:法治社会建设的宏观思路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的构筑基石,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坚持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程运用,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实践联动集成,法治环境、法治氛围、法治文化协同建设,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多管齐下。一要基于法治理念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核心,重点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网络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紧急状态应对体系、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等等。二要运用法治思维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形成主  相似文献   

13.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视野下,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统筹整合政府和社会的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全面覆盖  相似文献   

14.
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行政组织是主要的主体,而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的领导力量。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现化代是关键,法治化是保障。在治理视域下,行政组织法不再仅是政府内部的结构法,而是包括协调党政群关系、体现共同治理的治理主体法。从优化组织结构,体现党政群协调共治出发,积极回应国家治理现化化对行政组织的要求,通过行政组织立法明确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门和地方间的横向协作关系法律化,确立社会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5.
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具有战略考量,也体现了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现代化的中国必然是法治中国。明确法治的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定位,有利于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推进。作为上层建筑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层面的法治,突出体现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特色,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建设中的根本指导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漫长的国家治理进程中,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作为国家治理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存在并且总以一定方式在特定阶段反复出现。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与法治精神完全相悖,会直接冲击正常的法治秩序。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必须对我国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的国家治理逻辑进行深刻反思,通过及时引入司法审查机制,把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控制在有限范围内。在对运动式执法案件进行司法审查时,需要直面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依法解决、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大面积违法行政行为的司法应对等重要课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需要对运动式执法进行改革,其中重点需做好加强立法协调统一,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塑造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关系等工作。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司法》2014,(1):4-4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际上是政治现代化的另一种表述,在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包括政治制度与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建立协商民主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协商民主发展,对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法治与协商规定了权力运行的方式,有利于防止权力部门滥用职权、滋生腐败,同时为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和普通民众参与治理提供了依据和途径。  相似文献   

19.
汪全胜 《法治研究》2015,(2):108-118
法治评估主体是指组织、发起、实施以及参与法治评估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众等,它是法治评估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法治评估主体模式一般划分为三类主体:一是组织与发起法治评估的主体;二是实施具体法治评估过程的主体;三是参与法治评估过程的主体。法治评估主体模式与法治评估相伴产生,但因其性质,不同类型的法治评估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倾向,对法治评估结果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在我国法治评估的主体模式存在组织与发起主体的内部性、实施主体的非独立性、参与主体的非周全性等不足,需要建立独立第三方作为评估的发起与组织主体、各种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或评估小组作为评估的实施主体,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引入独立民意机构参与评估等制度,完善我国的法治评估的主体模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20.
乡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治理模式转型的关键一环。当代中国的乡村法治包含着现代民族国家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构建、乡村治理现代化三个并行交互的进程,但三者呈现不同步、不协调的内在张力。鉴于中西古今的多重话语体系影响,乡村法治在理论上呈现出内生与外嵌,自主发展与外来思想、制度引入的角力与融合等多重景象;在实践层面上表现出对发展焦虑以及治理困局的积极应对和艰难探索。为此,对我国乡村法治的考察和实践推进,需放在中国式现代化、“三农”或乡村振兴这两个大的框架下进行,最终实现法治与“民情”的内在契合。对此既不能无视“民情”用强制的方式来实现乡村法治,也不能坐等“民情”的自然变迁,而应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目标下,积极推动现代乡村社会的构建和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实现“强国家-强社会-强治理”的内在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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