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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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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永双  赵金龙 《河北法学》2005,23(8):105-107
仲裁员是处理仲裁案件的主持者和裁判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仲裁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影响仲裁业的健康发展和仲裁机构的声誉。建立完善的仲裁员制度有利于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保证仲裁功能的充分发挥。我国现行的仲裁员制度虽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随着仲裁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仲裁理论成果的创新,应及时对仲裁员制度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是唯一能够受理海事仲裁案件的机构。该机构聘任仲裁员遵循的是专业性和兼职性原则。因为提交仲裁的案件都是涉及海商海事法律关系,要迅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裁决,仲裁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海商海事领域的专业知识。所以,严格按照专业性原则来选聘仲裁员是十分必要的。“海仲”的工作人员因具备仲裁员资格而被聘为仲裁员的可以称为专职仲裁员;而在其他部门工作被聘为仲裁员的,为兼职仲裁员。就兼职性而言,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在聘任仲裁员之后,应按不同专业设置仲裁员名…  相似文献   

3.
曹恩华 《政府法制》2014,(34):52-53
优秀的高素质的仲裁员不仅能够保证仲裁庭及时、公正地审理案件,而目能够充分地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全面体现仲裁的民主法制、公正公平的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笔者从事仲裁工作多年,办理了不少仲裁案件,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和仲裁体会,现就如何提高仲裁人员素质、确保仲裁案件质量谈一些肤浅体会和认识,简单来说就是“五个要”,供大家参考.本文所称的仲裁人员是指仲裁员和首席仲裁员.  相似文献   

4.
首席(独任)仲裁员产生规则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首席(独任)仲裁员的产生规则是仲裁员委任制度中的重点问题.当事人决定首席(独任)仲裁员人选的权利应予尊重但可适当予以限制;名单法是充分实现当事人委任首席(独任)仲裁员权利的可行方法;仲裁机构应慎重行使直接委任首席(独任)仲裁员的权力,并应对该项权力进行适当的自我限制;首席(独任)仲裁员的委任应遵循特定的程序,以增强当事人对仲裁的信赖;由当事人选择的两名仲裁员委任首席仲裁员虽存在程序局限,但可考虑给予当事人委任首席(独任)仲裁员的更多选择.  相似文献   

5.
首席仲裁员作为合议制仲裁组织中的第三名仲裁员,比较民事诉讼中的审判长和仲裁组织中的其他两名仲裁员,具有一定的职责特殊性。因此在仲裁活动中不仅应模范遵守作为仲裁员的一般职业道德要求,还应基于自身的特殊职责遵守一定的特殊职业道德要求。  相似文献   

6.
我国仲裁员制度的反思与整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国锋 《行政与法》2004,(6):103-105
仲裁公正的核心在于仲裁员。正视仲裁员问题,并对相关制度进行全方位整合已成为仲裁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强化仲裁员操守建设、恪守仲裁回避制度、仲裁员保持完全中立、最佳确定首席仲裁员、完善仲裁责任是确立现代仲裁员制度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7.
石现明 《河北法学》2011,29(3):147-152
除极个别例外情况,仲裁机构一般不参与争议案件的处理,不具有司法职能,其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纯粹是一种合同关系,故应对其违反义务的行为向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享有民事责任豁免。基于其与仲裁员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其在仲裁活动中的主要职责,仲裁机构在有些情况下还应当就仲裁员的民事责任向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有些情况下,仲裁规则中旨在免除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民事责任的免责条款应是无效的。  相似文献   

8.
北京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仲裁员队伍的建设工作,不仅制定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以下简称《仲裁员守则》)、《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仲裁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且,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仲裁员的培训工作。近两年,仲裁委员会进一步提高了对仲裁员参加业务培训的要求,除了明确新仲裁员“应参加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员守则》、《管理办法》、办案规范和裁决制作标准方面的培训”外,还规定“未参加培训的,本会主任将不指定其审理仲裁案件”。这些要求是基于以下考虑:  相似文献   

9.
刘京莲 《河北法学》2011,29(9):118-123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构建了现代国际投资仲裁体制,克服了外交保护和当地救济的不足。但是,晚近国际投资仲裁程序出现了正当性危机。其中仲裁员缺乏独立性尤为突出。因为仲裁员是国际投资争端的裁决者,是案件公正处理的保证,是整个国际投资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核心因素。因此,应该构建常设性国际投资仲裁机构,避免仲裁员与案件的利益冲突,同时应该完善《ICSID公约》的规定,详尽界定仲裁员缺乏独立性的情形,以确保仲裁员独立性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新闻综述     
——北京仲裁委员会实施新的《仲裁规则》2008年4月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实施新的仲裁规则(以下简称2008规则)。2008规则修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取消国内仲裁案件的公证和公告送达,统一采用邮寄企图的国际通行做法;二、不再区分国际和国内仲裁员名册并在国际商事案件中允许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外选择仲裁员;三、增加了约定适用本规则,即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条款。此次修  相似文献   

11.
为应对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所面临的道德困境,Paulsson提出了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改由中立的机构委任仲裁员的主张,引起了国际仲裁界的激烈反应.一方面,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拉近了当事人与仲裁程序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人们对仲裁的信任,巩固了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模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此种委任机制带来了诸如仲裁员代理人化等严重的道德问题,阻碍了正义的正常输送,破坏了仲裁的正面形象.当今,仲裁的类型日趋细化,任何一刀切的解决方案,都可能适得其反.在经济领域,欲使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从困境中成功突围,有必要对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加以区分.对于投资仲裁,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具有可行性,但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确保委任机构的中立性.对于商事仲裁,废除单边仲裁员委任机制不具有可行性,但应采取必要措施以规避或降低此种委任机制给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应大力倡导独任仲裁员机制的运用;在双方当事人实际地位悬殊之时,有必要引入特殊机制,以保障仲裁庭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合意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商事仲裁的特色之一。在仲裁实践中,由于仲裁规则的设置有利于申请人,组庭程序从选择双方共同信任的仲裁员异化为排除己方不信任的仲裁员。笔者试图运用博弈论的方法,从孤立博弈和序贯博弈角度分析组庭程序中当事人的行为,在分析名单法、边裁选定首席仲裁员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组庭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论仲裁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论仲裁员徐前权所谓仲裁员,笔者认为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理解是指仲裁委员会按一定规则聘任的,以备仲裁当事人选定来仲裁其纠纷的人。狭义理解是指纠纷当事人按一定规则直接或间接选定的仲裁其纠纷的人。本文所指仲裁员一般是指狭义上的仲裁员。仲裁员在案件...  相似文献   

14.
论仲裁员的公正性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介绍仲裁的法律属性即仲裁的契约性和司法性入手,详细地分析了仲裁制度中有关仲裁员公正性保障机制的问题。文章认为:仲裁员公正性保障机制应当包括仲裁员的任职资格制度、仲裁员的行为规范制度、仲裁员的监督机制以及仲裁员的责任制度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任职资格制度是仲裁员公正性保障的前提;行为规范制度是仲裁员公正性保障的基础;监督机制是仲裁员公正性保障的关键;责任制度是仲裁员公正性保障的补充。文章进一步认为:仲裁的契约属性决定了仲裁员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应是仲裁员公正性保障之根本所在。文章针对当今社会转型时期诚信危机的现实提出:仲裁员应当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并在仲裁中严格执行披露和自我回避等仲裁员自我约束制度,仲裁机构应当建立仲裁员披露和自我回避的提醒制度。此外,应进一步完善仲裁员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形成仲裁员公正性保障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15.
谈仲裁员的操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员的操守问题在整个仲裁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当事人、仲裁机构、仲裁员本人、仲裁制度以及法院都具有重要意义。无论国外还是国内,无论仲裁机构、仲裁协会,还是仲裁员本人,都应重视仲裁员的操守。重视仲裁员的操守,一方面仲裁员要正确认识有关仲裁员操守问题的法律文件的性质和地位,在这些法律文件的指导下,力求做到廉洁公正、崇尚正义、认真严谨、谦虚勤勉、专业守密、力学上进,从而实现仲裁员公正、独立、效益、专业等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各方面要努力建立起与仲裁员操守密切相关的包括对仲裁员的考试与选拔、培训与评级、考核与奖惩、监督与追究责任等在内的一套多元化机制,从而把仲裁员的操守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为德国著名仲裁员Karl-Heinz Bckstiegel教授多年以来广泛参与仲裁实践的经验之谈。作者首先分析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对于仲裁案件管理的基础性意义,接着指出仲裁案件管理问题需要当事人与仲裁员双方通过协作共同解决,然后,作者分别从时间与费用的管理、当事人提交文书的效率、何时提交何种证据、证据开示、审理的准备与开展,以及仲裁庭的审议与裁决六个方面对仲裁程序特定方面的管理分享了他的处理经验,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范铭超 《北方法学》2014,(6):118-127
英国法传统上将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视为合同关系。根据《德国仲裁法》,仲裁员合同是通过仲裁当事人与仲裁员之间的要约与承诺形成的。在排除公权力干预的前提下,对争议进行公正、有效的仲裁,也包括确保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仲裁员与双方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影响,是仲裁员、指定仲裁员的仲裁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诉求。仲裁员追求的经济利益,超出对方仲裁当事人所预期承担的部分的利益诉求,即便存在仲裁员与指定仲裁员的仲裁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也应当服从于对争议进行公正、有效仲裁的诉求。仅从合同法出发解释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将无法满足仲裁员和双方仲裁当事人在仲裁方面共同的关于仲裁公正、有效地进行以及取得恰当的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个复合的法律关系,包含了以提供仲裁服务为标的的合同法律关系和以作出仲裁裁决为标的的身份法律关系,前者的依据是以仲裁员为一方,以双方当事人为另一方的双方当事人合意,后者的依据是法律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仲裁员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与关键所在。正如有学者所指出,仲裁制度的许多优势往往具有理论预设的先验性质,其能否实现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多取决于具体进行案件审理的仲裁员。一个优秀的仲裁员,从微观角度讲能够帮助当事人实现个案正义;从宏观角度讲,能够将仲裁化解商业冲突、保障商业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功效发挥到极致。中国仲裁制度发展时间尚短,因此与那些仲裁制度发达的国家相比,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拥有的优秀仲裁员与实践的需要并不相符。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有相当一批仲裁员在仲裁实践中不断追求人品的完善与学识的提高,为推动仲裁员职业群体向更高素质的发展孜孜以求、不懈努力。本刊编辑部从这一期开始,将设置“仲裁员札记”栏目,邀请一些从事仲裁工作多年的资深仲裁员谈谈从事仲裁工作的感受经验,讲讲对仲裁员角色的理解与领悟。编辑部真心希望这个栏目能够成为各位仲裁员交流观点与思想的园地,成为当事人与社会了解仲裁员职业的窗口。如果您是一名仲裁员,如果您也想谈谈自己的感受,那么请将您的感受记录下来寄给我们,我们期待着您的参与!  相似文献   

19.
编者按:仲裁制度一大优势即为“专家断案”,具备各领域专业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是保障仲裁质量的根本所在。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员队伍的专业素质,更好地促进仲裁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相互学习,北京仲裁委员会定期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由仲裁员组织选题、举行讲座、互动交流,在相互切磋申实现水平的共同提升。本期“仲裁讲坛”即刊登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著名法学家刘俊海老师在仲裁员沙龙中的主题发言。今后,本刊“仲裁讲坛”栏目还将陆续刊登仲裁员沙龙活动中的精彩发言及主题讲座,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20.
(2006年8月14日第四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吸纳学识精深、品行高尚之专业人才担任仲裁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仲裁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一)遵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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