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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的。虽然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但从实践看,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不同程度的监督缺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施秉良:关键是要有制度和机制作保证近几年来,我们宁波市一直对如何监督好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实践和探索,现已取得一定的成效。1999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到选举单位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本届以来,宁波市在继续推行县(市、区)人大…  相似文献   

2.
正人大代表如何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法第六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接受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代表主动接受监督。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2010年修改代表法,根据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特点和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的做法,还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当以多种形式向原选  相似文献   

3.
程瑜 《天津人大》2014,(3):40-41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法第六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相似文献   

4.
近日一项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问卷调查表明,有53.8%的人大代表赞成每年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认为代表述职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又是对代表的促进。但更引入关注的是,有46.2%的代表对述职“投了反对票”,担心此举会“增加代表负担,甚至流于形式”。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职务,由原选区选民直接选举或原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相似文献   

5.
3、人大代表的资格是怎样确认的?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是以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县级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以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投票选出后,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还须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经确认代表资格的代表名单,在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前予以公布。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关,所以,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先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每一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  相似文献   

6.
在今年的全国和地方人代会期间,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如何履职成为公众(选民)关注的话题。有专家认为,间接选举的代表可能产生对权力委托人责任模糊的问题。而湖南省衡阳市人代会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正在走出这种模糊。  相似文献   

7.
《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政体中,县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州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都实行差额选举,人大及“一府两院”领导人的选举也实行差额选举.实践证明,差额选举原则符合中国的国情,它的施行合民意顺民心。  相似文献   

8.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只有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这是由代议制的“谁授权谁监督”的原则决定的。具体来说,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乡人大代表就要由选举他的选区的选民来监督,由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由选出他的选举单位来监督,比如全国人大代表要接受选举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浙江人大》2013,(1):62-63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因故不能担任代表职务时,由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选民补选,补选由谁主持,法律没有规定。目前,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补选一般由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主持,而直接选举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补选,鉴于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即行解散,有的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补选,有的则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主持补选,  相似文献   

10.
人民政坛:各位好。当前,从全国人大到地方各级人大,都把推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代表工作的一个重点。新时期提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命题,有什么重要意义?黄金星: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密切联系群  相似文献   

11.
卢景 《楚天主人》2013,(10):39-39
<正>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选民群众之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由原选区选民直接选举或原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换届以来,当阳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抓基层打基础,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引导和规范代表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尤其是下选的人大代表,大部分很少到选区去联系群众,反映民声民意。为促进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开展了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选区人民群众进行述职,由选民对代表的工作开展评议。这是黔南州人大创新代表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  相似文献   

13.
《楚天主人》2011,(11):28-28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当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具体地讲,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就要由其选区的选民来监督,由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由选出他的选举单位来监督。  相似文献   

14.
许安标 《中国人大》2011,(23):43-50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国选举人大代表的方式,采取了以直接选举为基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以选区为单位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代表的制度。  相似文献   

15.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职权,参加行使地方国家权力。对代表问题的研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地方人大作用的一个关键点。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问题代表的选举产生,主要山选举法和实施选举法细则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自治州、设区的市、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大代表,由其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在直接选举中,根据我们对选举实践和选举法律制度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加…  相似文献   

16.
人大知识     
<正>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方式在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要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都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相似文献   

17.
人大代表向原选区及选民述职,并不是"论功摆好",而是为促进更好地履职。重庆市沙坪坝区十五届人大以来,探索实施的间接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不仅开创了全市先河,也开辟了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的新路。  相似文献   

18.
蒋松柏 《公民导刊》2013,(11):47-47
<正>笔者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是为了落实法律赋予其保证权而采取的有效手段,因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考评同级人大代表。虽然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且各级人大常委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的监督,但宪法和法律并没有规定地方人大常委  相似文献   

19.
《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地区的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代表联系选民的面窄小;二是代表履行职务的视野不够开阔;三是选民向上反映情况渠道不够畅通;四是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措施不落实等等。因此,要通过建立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双向联系,把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引向深入。县乡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他们来自选民,对选民负责,为选民服务,受选民监督。因此,双向联系的主动方在县乡人大代表。为了健康开展县乡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双向联系,作为主动方的县乡人大代表应建立以下制度:一、代表身份公示制。县乡人大代表应把自己的  相似文献   

20.
人大代表向选民作述职报告,接受选民的监督,是促进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2010年修订的代表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这一明确的规定,为代表述职这一发轫于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的探索,提供了最直接、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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