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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00 毫秒
1.
对于企业员工在任职期间泄露商业秘密、跳槽带走商业秘密从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企业会通过订立包含有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条款内容的合同等来自行保护,相关立法也顷向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而该文主要是从劳动者的角度,探讨作为劳动者应如何在竞业禁止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竞业限制制度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和劳动权之间利益协调的产物。法律历来将竞业限制只设置在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以至于其他主体侵犯商业秘密时只能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事后弥补,甚至在商业合作者侵犯商业秘密的场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也只是空白一片。竞业限制一方主体由劳动者扩展到商业合作者,将保护商业秘密的关口提前,减轻企业作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有效避免保密协议固有的缺陷,对于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具有显著的效果。  相似文献   

3.
竞业禁止本质上是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对劳动者择业自由权的一定限制,是各国协调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益冲突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对竞业禁止的概念理解、确立动机以及我国目前立法现状的分析探讨,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及吸收部委规章、地方法规的合理规定,提出在我国劳动法中设立竞业禁止条款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企业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职业选择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人才流动带来了大量的商业秘密侵权。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及利用法律的威慑力等几项措施,协调企业的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择业自由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是竞业限制设定的主要目的。在择业自由的视野下,竞业限制必须既合法又合理。判断竞业限制是否合法合理要考虑诸多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商业秘密本身的性质。竞业限制在充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要兼顾人才的合理流动,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达到企业利益、劳动者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正>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生产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相应扣减其工资报酬,这也是劳动争议高发的领域。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岗位和薪酬时应当合法运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依据并合理作出调整变更行为,以避免产生劳动争议,更好地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劳动者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以特别约定为成立条件。它虽然存在社会法倾斜保护的特性,但其本质上是一个合同义务。在离职后竞业禁止制度设计上,应引入劳动者分层及劳资博弈的理念,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去平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利益与劳动者的就业自由权。在法律性质确定与博弈分析的基础上,应重新理解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以及违约责任等制度,实现对离职后竞业禁止法律义务的准确重构。  相似文献   

8.
执行劳动法过程中工会的身份定位和重要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作川 《工会论坛》2005,11(2):13-14
法律就是保护权利和限制权力的。劳动法的重要原则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限制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力。工会要坚定地站在劳动者一方 ,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相似文献   

9.
《人事天地》2011,(10):54-54
本刊讯(通讯员 李志)为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陆川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2家。涉及劳动者人数0.953万人,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33份,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6420份,督促15家用人单位缴交社会保险149万元,  相似文献   

10.
劳动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是一项重要的劳动者劳动权.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者的工作由国家一包到底,劳动者根本没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权利.劳动法对该权的规定是整个劳动法中最具有创造性和革命性的内容,它体现了自由择业的权利,是劳动者摆脱对雇主的依附关系,获得独立地位的保证,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再次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有必要针对保护缺陷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探讨如何设置一些既能保障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同时亦能维护用人单位相关利益的具体措施,寻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赢.  相似文献   

11.
"就业黑名单"是一种针对特定劳动者的就业歧视行为,制作、发布"就业黑名单"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现行法律对此未纳入司法程序予以救济,劳动者以名誉侵权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被证明难以成为一个可靠的救济方式.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对劳动者负有保护义务,关于劳动者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应予以严格限制.制作、公布"就业黑名单",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承担惩罚性赔偿金,招聘单位对此类劳动者在求职时存在歧视,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竞争者越来越重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各国法律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既弥补了权利人保密措施的不足,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安全运行。标底是招标业主为准备招标而事先计算出来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本身属于一种商业秘密,这一属性常常被忽视。我国为标底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保护,通过保护标底不受侵犯.来有效地规范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法现象。  相似文献   

13.
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制度、观念、管理和政策法规等几个方面。解决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应打破城乡体制和政策分割,调整社会结构,实现社会结构的一元化。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体制,尽快把农民进城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和健全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和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民进城就业的资金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对进城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适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4.
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各国法律都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标底是商业秘密的属性常常被忽视。我国为标底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保护,通过保护标底不受侵犯,来有效地规范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法现象。  相似文献   

15.
商业秘密作为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内含极高的市场价值和潜在利润,可以给企业带来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文章从商业秘密的一般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等几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就业权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是实现劳动权的基础。农民工应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权,但事实上农民工没有资格成为城镇国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的正式职工,许多城市在劳动就业方面对农民工设置了许多制度性门槛,城市农民工有限的劳动就业权亦受到诸多侵害。应从实现平等机会权、同工同酬权、工资支付保障权等几个方面着手实现农民工劳动就业权。  相似文献   

17.
美国围绕侵权行为理论、维护商业道德理论以及产权理论而构建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三种理论指导下商业秘密的性质不同,而对商业秘密施以保护的手段和方式以及程度也不同,禁令制度和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运用是美国商业秘密救济制度的特色;日本从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保护商业秘密,多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包括精神损害请求权和严厉的刑事制裁显示出日本商业秘密救济制度的优势;我国商业秘密救济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总体而言,作为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救济制度应当说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事责任制度、行政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制度,但与实现保护商业秘密和减少侵权案件发生的秩序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究其原因是民事填平原则的赔偿制度对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的抑制作用有限,行政制裁自由裁量权宽泛,刑事制裁的严肃性受到怀疑,这些问题导致商业秘密保护的效果不能令人满意。应在立法、法院级别管辖、引入惩罚性赔偿金机制和借鉴禁令制度四个方面完善商业秘密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人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人才流动的频繁发生引起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现象屡见不鲜。竞业禁止制度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知悉和利用,是现代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这一制度已经被各国广泛应用,而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制度,只有一些法律规则零星散见于各种单行法和部门规章之中。需要对我国主要的一些法律规定进行整理,找出立法中的缺陷,结合各国经验,提出一些完善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通过商业秘密刑法保护对象,商业秘密确认程序,商业秘密诉讼程序,诉讼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对各方面的论述,明确了商业秘密刑法的保护范围,行政上的确认程序,刑事诉讼人的诉讼程序及在诉讼过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从而使商业秘密在刑法保护方面有了更明确的诉讼程序,完善了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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