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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2 毫秒
1.
1981年7月31日,日本几家主要报纸都刊登了日本警视厅发表的青少年犯罪统计。该统计说明,当年上半年被逮捕的少年犯共85,000人,占全国被逮捕的刑事犯的43.8%,是历史上的最高纪录;罪行的严重程度也有加深的趋势,例如,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犯罪,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4%、22.7%、13.4%。  相似文献   

2.
<正> 一、少年法的宗旨日本《少年法》所说的少年,是指未满二十岁的人而言。战后,日本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成了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日本把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到对整个社会的威胁及违法少年将成为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3.
一最近,我们对某监狱八十六名重新犯罪的罪犯作了一次调查,发现有三个特点:第一,原判处轻刑(短期徒刑)的刑满释放后再犯的比例很高,第一次犯罪判刑五年以下的有六十一人,占调查人数的百分之七十点九;第二,所犯罪行升级,第二次犯罪所判刑期在十五年以上的有五十人,占调查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八点一;第三,犯罪间隔时间很短,第一次犯罪被判处有期刑,刑满后一年内重新犯罪的五十八人,占调查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七点四,三年以内重新犯罪的七十五人,占调  相似文献   

4.
<正> 前言日本少年违法行为,现在正处于战后第三次高峰时期。1980年达一年,从少年违法行为的数量来看,是战后最坏记录;从犯罪内容来看,显著增加了校内暴力案件和飞车案件,因而就犯罪质量而言,确实使人忧虑。这种暴力违法行为增加的背景,是今日家庭、学校、地区社会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盘根错节的反映。正因如此,成为一个根深蒂固的社  相似文献   

5.
金秋 《法制与社会》2012,(16):250+254
随着广州市花都区经济的稳步发展,花都区的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都在迅速增加,由此涉嫌犯罪的人数也有上升之势.在涉嫌犯罪的人群中,青少年犯罪比例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每年有超过十分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青少年犯罪的特征与预防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6.
为研究青少年犯罪原因和预防问题,我们从一九八一年以来所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每年抽出一百宗,对三百宗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犯罪性质、家庭情况、犯罪前职业、文化程度等情况进行了粗浅的调查分析.从调查分析情况看有六个高、六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六点个人建议.一、六个高.第一是侵犯财产罪占的比例高.三百宗案件中,盗窃、诈骗、抢夺、抢劫案件占百分八十一点五.其中抢劫占百分之四十点六,盗窃占百分之三十点三,诈骗占百分之四点六,抢夺占百分之二.  相似文献   

7.
杨春兰 《法制与社会》2010,(35):379-380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相似文献   

8.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1997年修改刑法时增加的新罪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为满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在1994年公司法出台、现代公司制度建立后,199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犯罪作出了规定,1997年刑法在对该罪罚金刑修改后,将该规定纳入刑法。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对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 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相似文献   

9.
<正> 一、少年法制史《少年福利法》和《青少年刑法》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特别法。它有着比较深刻的历史背景,早在1532年的刑法典中就为处理少年案件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此后,德意志帝国各州的法律纷纷提高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1871年的刑法典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全国统一规定为12岁。1923年的青少年刑法制定以后,又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14岁。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中业务上过失犯罪的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86,(4)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推广使用,交通运输之繁忙,由于业务上的过失造成的犯罪日益增加,其社会危害性也日益严重。据统计,苏联在1946年过失犯罪只占犯罪总数的百分之六,到了七十年代,过失犯罪即增长到百分之十二。二、三十年中翻了一番。在过失犯罪中,交通肇事达百分之七十五,占绝大多数;玩忽职守占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占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过失杀人的只占百分之三左右。刑法理论按不同标准将过失犯罪分为有认识过失与无认识过失;一般过失(即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重过失与轻过失等等。  相似文献   

11.
<正> 日本犯罪白皮书是法务省法务综合研究所编辑出版的、每年报道上一年1——12月发生与逮捕的犯罪统计数字。有些犯罪的数字,还与西方一些主要国家进行此较、分析,从中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的犯罪动向。根据日本1986年犯罪白皮书记载,1985年日本发生的刑事案件(确认件数)为2121,410件,此1984年增加了2%,成为战后犯罪的最高记录。其中,除大多数为利用现金信用卡、信用贷款卡犯罪外,其特征有二: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老龄者犯罪增加;二是1984年已  相似文献   

12.
<正> 第5031节定义本章所称"少年",是指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或不满二十一周岁,因被指控有某种少年犯罪行为,需要按本章规定起诉和处理的人。"少年犯罪"是指在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此种违法行为如果是成年人实施的,则已构成犯罪。第5032节地方初审法院的少年犯罪诉讼程序,移送刑事公诉  相似文献   

13.
詹巍 《法治研究》2016,(6):28-36
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效力认定是商事裁判实务中的难点,长期以来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的争议.“有效论”排除刑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缺乏依据,但传统“无效论”的主流裁判思路也应做调整.刑法应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个案中,应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和规范目的,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准确判断合同效力.根本标准是,合同承载的交易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所禁止或否定性评价的对象.当交易行为构成违反市场准入型犯罪时,刑法所禁止的仅系对市场准入监管的违反,而非直接否定交易行为本身.交易上的意思表示也不因犯罪而存有瑕疵.合同不因犯罪而无效.在交易行为上成立其他类型犯罪的场合,若合同目的或整个交易行为被纳入犯罪构成,则意味着交易行为被刑法所根本否定,相关合同因违反刑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若仅系交易的部分环节被纳入犯罪构成,合同目的并非刑法禁止的对象,则合同通常不因犯罪而无效.  相似文献   

14.
吉林省敦化县人民法院从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二上半年,共受理民事案件八百九十四起,其中农村案件四酉四十六起,占百分之四十九点一。在已审结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在规定脱逃罪的刑事责任时,使用了“加处”一词。而在刑法分则其他条款中从未出现过,因此,司法界对于“加处”的理解颇有争议。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逃脱羁押和监管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的,除按其原犯罪行判处或者按其原判刑期执行外,加处五年以下有  相似文献   

16.
日本是世界发达国家中未成年人犯罪率极低的国家,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去解释这种犯罪状况.笔者通过对日本福井县的实地考察,发现这一现象与日本发达的少年预防犯罪体系及少年司法制度有关,其主要通过裁判所优先主义、审前的调查先行主义和观察监护制度、审判处理时的保护处分制度以及审后的社会复归程序等防治措施,确保有效地改造青少年和收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效果.其经验十分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其一是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二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居多;其三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作案手法逞“英雄”,不顾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  相似文献   

18.
日本是世界发达国家中未成年人犯罪率极低的国家,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去解释这种犯罪状况。笔者通过对日本福井县的实地考察,发现这一现象与日本发达的少年预防犯罪体系及少年司法制度有关,其主要通过裁判所优先主义、审前的调查先行主义和观察监护制度、审判处理时的保护处分制度以及审后的社会复归程序等防治措施,确保有效地改造青少年和收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效果。其经验十分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9.
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关键在于充分发挥与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而目前我国的青少年法制建设却恰恰是一个薄弱环节,这与青少年犯罪占刑事发案率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很不适应。因此,本文试就有关地方青少年立法问题谈些意见。  相似文献   

20.
刑罚无疑具有预防犯罪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犯罪人作案前对刑罚风险的主观估计,而犯罪人自身对刑罚认知上的偏差,会影响刑罚预防价值的发挥。传统上,青少年犯罪常被认为是一种“不计后果”的犯罪,其实犯罪青少年对刑罚风险的感知、判断并不弱于其他犯罪人,刑罚对青少年犯罪仍有重要的预防作用,只不过其作用的大小因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有所差异。另外,一些相关因素,也造成了刑罚对部分犯罪青少年预防作用的“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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