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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4 毫秒
1.
腐败者在腐败行为发生前都会对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做出权衡,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只有在腐败收益大于腐败成本时,腐败者心中的腐败动机才会产生,进而演变为腐败行为。因此,怎样去预防腐败就要从对腐败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开始。预防腐败要有一个先进的理念指导一增加腐败成本和降低腐败收益,进而设计出各种制度,构建一个良好的奖惩机制,并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才会在预防腐败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2.
刑法将一个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刑罚权的积极面,刑法将曾经属于犯罪的行为不再规定为犯罪是刑罚权的消极面。由于非犯罪化的主体是国家,它是国家价值评判的结果,也是国家对犯罪的反应形式,因而其实质在于刑罚权的退出,而非犯罪化的条件则是刑罚权退出的事实根据。当行为已经不具有法益侵害性、行为已经为社会公众广泛认同、对行为已经有更好的规制方式时,国家可以实行非犯罪化。但是,非犯罪化不能无视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不能导致鼓励犯罪和制造新的犯罪,在尚不具备非犯罪化的条件时,刑罚权理应积极地存在。  相似文献   

3.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腐败犯罪的审理经常出现"同罪异判""异罪同判"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腐败犯罪罪刑配置不均衡。随着《刑法修正案(九)》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对腐败犯罪的刑罚配置做出了重大的修改调整,以往的刑罚设置不均衡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新的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仍然存在瑕疵,如法定刑攀比、资格刑缺失、非数额情节的设置等瑕疵都存在于《刑法修正案(九)》与相关司法解释中。由此可知,《刑法修正案(九)》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不但无法彻底解决腐败犯罪罪刑不均衡的问题,而且产生了新的罪刑设置不均衡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使腐败本身具有犯罪性质,腐败犯罪主体高位化的趋势比较严重,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惩治腐败犯罪之立法,加大刑罚适用的力度与幅度,完善惩治法人腐败犯罪的刑罚制度,加强监督立法,从而有效地遏制和打击腐败犯罪的滋生和蔓延。  相似文献   

5.
心理对行为有巨大的作用。在现阶段消极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的情况下,研究引发腐败行为的原因,不应忽视对腐败者心理原因的分析。浅析产生腐败行为的心理原因,有助于全面了解腐败问题,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中规定: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同时又规定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受刑罚处罚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涵义不同,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和学理上都令人产生疑惑。犯罪最基本的特征是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法律特征中的“应受刑罚惩罚性”以“应负刑事责任性”取代更为确切。另外,在刑法中应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已满十四周岁降为已满十三周岁。  相似文献   

7.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经对我国生效,这对我国打击腐败犯罪、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外刑罚制度存在的差异以及各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分歧,使得我国在打击腐败犯罪的过程中出现死刑适用不平等的现象,这又成为刺激腐败犯罪嫌疑人外逃的一种动力。这一现象的产生对我国法制建设带来了危害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要么在中外双边引渡条约签订过程中,请求对方放弃坚持死刑犯不引渡原则;要么我国废除对腐败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8.
成本收益理论:腐败与反腐败的机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腐败者在进行腐败前大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收益与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比较和衡量,即考虑通过腐败究竟能取得什么样的收益和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就是收益与成本的关系。对于每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来说,只有当腐败收益大于腐败成本时,权力拥有者才会铤而走险并运用其手中的权力实施腐败行为;反腐败同样存在成本与效益的问题。腐败的成本收益和反腐败的成本收益,两者有所区别同时也相互依存,腐败者的收益往往包含于反腐败所能得到的收益中,而反腐败成本的提高往往为了提高腐败者的成本。因此想有效的控制或遏制腐败,就应当从提升腐败成本和降低腐败收益,甚至从减少反腐败成本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制度性建设。  相似文献   

9.
本文基于刑罚威慑理论,分析了刑罚在我国反腐败斗争中未能充分发挥威慑效果的原因,提出了运用刑罚手段防治腐败的基本思路和一些反腐败措施.发挥刑罚威慑作用的根本在于保证刑罚的确定性,以大幅度提高腐败成本.  相似文献   

10.
传统的过失犯罪都是实害犯,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现代化器械的广泛应用,过失犯罪危险化已受到学者的关注,本文论证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基础不仅仅是主观过错,更在于其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现实意义在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另外,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只应存在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在设置刑罚时应遵循谦抑原则。  相似文献   

11.
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反腐法律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存在反腐国家法律和反腐党纪党规的互相冲突,缺少一部统一的反腐败专门法,有关反腐败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备,影响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国家反腐败法和若干关键性反腐败单行法规与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罪名体系,加强反腐败立法协调,以满足依法反腐的现实需求,实现与国际反腐法律接轨,夯实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厚实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12.
整治腐败 重在以法治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腐败难治 ,根本在于腐败与权力紧密相联。权力腐败是腐败的核心问题。以法治权是遏制腐败最有力的手段。它包括完善反腐败的立法 ,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的司法 ,以及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同时 ,提高干部懂法、用法的能力 ,保证司法清廉是以法治权的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13.
法治财政:遏制腐败的利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财政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是,现行的财政体制存在着不少弊端,使腐败行为有条件得逞。这就提出了一个尖锐的课题: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法治财政。社会主义法治财政的本质,是依法治理财政,把"依法治国"的原则贯彻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这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必须强化预算的宪法意识;明确规定政府间的事权、财权界限;使全部财政活动公开、透明,并且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等等。  相似文献   

14.
腐败治理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措施、手段和方法的总和。法国出台《萨潘二号法》着力“强化惩治措施、创新预防方式”,推进反腐主体权力的协同运行,再次升级腐败治理机制。此次改革,法国以完善威慑与剥夺效应、强化发现与追惩能力为核心不断发展腐败惩治机制,以反腐败合规制度为代表勇于创新预防机制,形成贯通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一体化、层次化和体系化的积极治理立法范例。在我国监察和司法体制改革重叠的历史背景下,倡导腐败积极治理主义理念,科学借鉴成功经验,应严密刑事法网、提高刑事司法效率,改善“不敢腐”的惩治机制;应明确组织实体预防责任、探索监察机关合规监督程序,优化“不能腐、不想腐”的预防机制。  相似文献   

15.
据国际会议披露,中国内地近几年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300多亿来自政府官员贪污受贿的腐败所得。这种被外国记者称之为"中国特色的洗钱犯罪"主要有同步式腐败洗钱和衔接式腐败洗钱两大类,其猖獗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缘于现有的法律、管理和合作方面的漏洞。因此,要有效地同腐败洗钱作斗争,必须适应打击洗钱犯罪的大趋势,尽快制定《反洗钱法》,扩大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强化以审计制度为核心的干部管理体制建设。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理论与实践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既符合法的正义价值,又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同时还有利于撕掉犯罪标签和完善我国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但目前在我国实施还面临一些困境,即该制度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冲突,制定主体不适格,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和配套实施机构,极易导致司法腐败.因此,只有在充分的法律准备下才能在全国推广和实施.  相似文献   

17.
论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颁布以后,虽然有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已趋于完善,但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有关案件时,仍然遇到了不少法律问题,已经妨碍了贪污贿赂的查处工作.而这些法律问题是用单纯补充或完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无法全面解决的.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反贪污贿赂法,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最高刑是 5年有期徒刑 ,从刑法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看 ,都暴露出刑罚不当的问题。应从立法上解决此罪的刑罚不当问题 :1、将“不能说明”改为“拒不说明” ;2、扩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 ;3、将“财产来源不明”状态作为认定受贿等职务犯罪的证据 ;4、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档次 ;5、建立健全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相配套的反腐廉政机制  相似文献   

19.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合性犯罪,故而遵循"双打"的策略,即在打击受贿的同时也不放松对行贿罪的惩处,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司法实践中的行贿罪已经发生异化从而背离立法初衷。为了更有利地打击贿赂犯罪,应当调整刑事政策,引入举报豁免制度与污点证人制度,从内部瓦解行、受贿双方的同盟关系以更有力地打击贪污腐败。  相似文献   

20.
注意制度反腐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制度建设是反腐败的最根本途径,已经成为党内外的普遍共识。现实的悖论却是,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的情况下,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有些领域反而还出现了加重和蔓延的迹象。"制度反腐"进程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是解释这一悖论的关键。制度反腐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既源于一些价值、理念的偏差,又与反腐败制度体系本身的设计及其执行和运作有关。这些所谓倾向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虚置"、"制度短板"、"制度离散"、"制度冲突"、"制度盲区"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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