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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松 《政治与法律》2006,18(3):156-160
服刑能力是罪犯接受刑罚惩罚的能力。对一个具备完整服刑能力的罪犯实施惩罚是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的,对于一个服刑能力有缺损的罪犯实施强制性改造则是非人道的、非正义的。我国对服刑能力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立法上还有许多空白之处,致使服刑能力成为刑罚改造实践中的一个盲点。本文对服刑能力从内含之价值、认定以及对服刑能力受限者该如何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服刑能力是罪犯接受刑罚惩罚的能力。对一个具备完整服刑能力的罪犯实施惩罚是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的,但是对于一个服刑能力有缺损的罪犯实施强制性改选则是非人道的、非正义的。对服刑能力应当予以必要的关注。服刑能力的认定程序、认定标准以及服刑能力受限者的法律处置方法在《监狱法》应当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3.
“罪犯服刑能力”一般指罪犯适应监狱环境、承受刑罚惩罚的能力,它主要包括罪犯认知能力与行为能力。从实践看,它是影响罪犯安心服刑的重要因素,是影响司法公正的潜在要素,是影响监管改造质量的内在因素。而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我们对此问题的关注却十分不够。因此,加强对罪犯服刑能力的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4.
减刑是我国刑法中刑罚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有悔改表现的罪犯实施减刑有利于激励服刑罪犯积极改造回归社会。但少数服刑罪犯减刑后,不认真接受改造,有的甚至出现抗拒改造的情形。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设立罪犯减刑考验期,使减刑裁定成为附条件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裁定。  相似文献   

5.
几种特殊情况的减刑李岩,周瑛减刑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减刑制度,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中作了规定,但是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减刑,如服刑罪犯没有被关押,或是关押的场所与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不同,以...  相似文献   

6.
所谓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批(决定)后,可以不在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关押服刑,而放在社会上由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的方式。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犯罪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刑罚目的,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司法信箱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宣告判决前前罪刑罚已执行完毕,应如何处理? 编辑同志: 我们在审理罪犯于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案件中发现:在对被告人所犯新罪宣告判决以前,其前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对这类罪犯是否仍要依据刑法第六十六条予以数罪并罚?鉴于其前罪刑期已满,如何并罚?如不需要并罚,法律文书又应如何表述?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8.
《检察风云》2013,(4):6
"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大概是在2002年的10月,香港明星谢霆锋因妨碍司法罪被判240小时的社区服务,免去了坐监服刑,一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热聊的话题。中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10个年头。与监禁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罪犯不需要在监所服刑,而是在他生活的社区接受教育和改造。刑罚的执行者也由监狱变为罪犯所在街道司法所。一般来说,社区矫正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在外服刑不致于继续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矫正相继写入  相似文献   

9.
按照我国立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正在服刑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由刑罚执行机关提出书面建议,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也就是说,减刑、假释裁决权由人民法院行使,而提出减刑、假释的书面建议由刑罚执行  相似文献   

10.
1.监规纪律的运用监规纪律的运用,即监规纪律的适用,是实施监规纪律规范不可缺少的方式。是有效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罪犯的切身利益。同时,还反映了劳改机关监管水平的高低,对改造秩序和改造环境以及罪犯的改好率都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根据我国劳改工作的实践经验,对监规纪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平等,准确,及时,兑现。(1)平等。平等是指服刑的罪犯在监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基本精神要求劳改干警在适用监规纪律时,对每一个服刑的罪犯一视同仁,不因人而异。这个要求有以下含义:第一,不允许任何服刑的  相似文献   

11.
减刑制度相对于其他刑罚制度,实践应用最广。在对罪犯的惩罚改造过程中,绝大多数服刑犯罪人都可能受益于这项制度。它体现着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中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效益性原则。刑罚执行的人道主义和个别化,有利于对服刑犯罪人的有益改造。减刑的公平、公正与否,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刑罚目的和刑罚执行功能的实现。我国现行的刑事立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虽然对减刑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然而,在制度设计上比较宽泛和粗糙,亟待进一步完善,以使其适应我国新时代的法治要求,促进我国法制的发展。本文主要围绕监狱管理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对减刑制度引进听证程序进行法理分析,完善制度缺陷,实现公平、正义,构建法治的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2.
留所服刑,是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时,不再送交监狱而由看守所代为监管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这种刑罚执行方式节约了罪犯交付执行活动中的成本投入,为罪犯家属探视及感化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但近年来,一些留看守所服刑短刑犯人数持续上升,给看守所增加了关押和管理上的困难,容易引发安全隐患。为此,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  相似文献   

13.
监狱行刑客体与监狱行刑对象既密切联系,又有着原则区别。监狱行刑对象是指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他是监狱行刑客体的载体。而监狱行刑客体是指对于正在狱内服刑罪犯执行刑罚的具体指向。具体又分为惩罚客体和改造客体。监狱行刑的惩罚客体是罪犯的人身自由,某些罪犯还包括政冶权利。监狱行刑的改造客体是导致罪犯个体犯罪的主观恶性。...  相似文献   

14.
《人民调解》2007,(1):21-22
(接上期)2、关于美国的假释制度。假释是对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给以有条件释放的一种刑罚适用方法。通常,罪犯必须在监狱服刑一段时间,然后在有一定监督的条件下转到社区。缓刑和假释的主要区别是:假释人员需要在监狱服刑一定的时间,而缓刑人员则一般未进入监狱。缓刑和假释人员的共同特点是:(1)他们都实施了犯罪;(2)他们的犯罪都得到了证实;  相似文献   

15.
刑罚既具有惩罚的一面,也具有教育改造的一面。"惩罚罪犯的价值基础是公正,改造罪犯的价值基础是功利。"本文从刑罚的公正性和功利性要求论述了我国刑罚的目的应该是特殊预防与报应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罪犯孔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服刑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被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二年,余刑八年。该罪犯在一次劳动中脱逃。罪犯孔某在服刑期间,其家人以量刑过重为由申诉,结果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决,改判孔某有期徒刑五年。后孔某被抓获归案,依法追究孔某的脱逃罪时,涉及对原判刑罚的数罪并罚问题。按刑法规定,新罪所  相似文献   

17.
我国多年以来改造罪犯的实践证明,罪犯在服刑改造过程中的转变和转化是经过较长时间的考察,否则,很难准确地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制度作为我国创制的刑罚制度,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需要从理论上进行反思,从制度上进行改革,使我国的行刑机制与国际行刑制度合轨。逐步减小减刑使用的对象和条件,扩大适用假释的适用对象和条件理应成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罪犯的减刑同社会支持存在不同程度的正相关性。监狱惩罚制度和劳动纪律使罪犯很难建立起信任的人际关系,出于对亲人的信任感,罪犯更加倚重社会支持。建立监狱与社会支持的双向联系和沟通,改善监狱的服刑环境,让罪犯在接受刑罚的过程中体会到社会的人文关怀,这样会更加有利于罪犯的改造。  相似文献   

19.
《江淮法治》2013,(16):34-34
为进一步规范监外服刑罪犯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全程监督”的工作目标和职责要求.不久前.泾县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检察.共检察暂予监所执行、缓刑、假释等罪犯17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教育效果.  相似文献   

20.
社会志愿者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 ,现行的帮教活动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监狱工作的需要。对社会力量帮教监狱服刑罪犯活动应当进行创新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志愿者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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