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除最高法院之外,加拿大法院体系分为联邦法院系统和(省)地区法院系统。与此相对应,法官的任命由两个体系分别产生——联邦政府任命和省政府任命。加拿大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加拿大税务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军事法院、军事上诉法院以及省高等法院、省上诉法院的法官都由联邦政府任命并支付薪水,省法院的法官由省政府任命并支付薪水。截止2008年10月1日,加拿大现有法官2000余名,省法院法官1000左右,联邦政府任命的法官1072名。如何确定适当的法院编制,不仅是我国法院亟待认真思  相似文献   

2.
一、美国法院设置和人员情况美国的联邦和各州都有宪法和各种立法,法院也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个独立系统,分别审理各自法律规范的案件等,涉及州与州之间的案件,由联邦法院审理。联邦法院设三级:最高法院、巡回区上诉法院、地区法院(相当我国基层法院),此外,还有税务法院、权利申诉法院等专门法院。最高法院有9位大法官,每位大法官有4位助手,另外还有管记  相似文献   

3.
作者近期率专家代表团对澳大利亚进行了访问、交流,了解到澳大利亚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方面不少新情况、新动向,其中一些理念和做法对我们会有一些借鉴作用,现将有关情况简介如下:一、法院的司法行政制度澳大利亚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度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相对独立,整个司法体制受英国影响至深。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上由司法部控制,但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一)关于法院人事工作。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法官都是由联邦总督或州总督任命的,但法官职位的控制、法官人选的提名及背景资料准备、书记官的管理等都是由联邦司法部或州司法部负责的…  相似文献   

4.
美国的法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没有独立的法官立法,散见于美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之中,其出发点,是为了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一、法官资格美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的任职资格,但实际掌握上是有的。由于美国法院体系包括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而两种法院体系法官产生的程序不同,因而任职资格也不尽相同。原则上讲,担任联邦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美国公民;在美国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得J.D.学位(在美国,任何大学本科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法学  相似文献   

5.
李华斌 《中国审判》2010,(11):35-37
“网评法院”栏目组的法官们: 你们好! 我叫孙福清,新乡市人。在今年的8月23日、9月9日我两次向同评法院栏目反映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不作为的情况。  相似文献   

6.
2014年10月8日,在位于纽约奥尔巴尼的美国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第三司法部门,美国律师史蒂文·M.怀斯以“黑猩猩的代理律师”身份与法官进行辩论,要求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保障4只黑猩猩的身体自由权利.此前,2013年11月2日,怀斯也以此身份向美国纽约州联邦法院提起保护黑猩猩的诉讼.他执着地这样做,有其目的.  相似文献   

7.
应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的邀请,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考察团一行5人,于1988年10月至11月对美国进行了为期4周的考察、访问,不仅比较全面地了解了美国的法官培训和法官制度,而且广交了朋友,增进了中美两国人民和两国法院、法学家之间的友谊。 美国实行双重政体制,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因此,美国的法院体系包括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体系;每个州又有自己的法院体系。这种双重法院结构以及法院体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成为美国司法制度的一个  相似文献   

8.
《特区法坛》2007,(1):F0002-F0002
200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曾浩荣院长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团应邀对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匈牙利司法安全监督部及奥地利维也纳州高等法院进行考察,受到热烈欢迎和友好接待。此次考察,增进了中国海南省高级法院与俄、匈、奥三国有关法院的相互了解,加深了中外法官之间的友谊,三国有关司法体制及法院管理、建设方面的有益经验给代表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相似文献   

9.
法官定额制度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前提。在我国 ,建立法官定额制度受多种因素制约。本文从中国法院的实际情况出发 ,首先讨论了人口、案件数量等基本因素对建立法官定额制度的影响 ,进而探讨了我国法院设置、诉讼程序以及法官管理体制等制度性因素对建立法官定额制度的制约。在此基础上 ,提出了在法院体制改革前提下建立中国法官定额制度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10.
美国法官爱“哭穷”
  每年元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都会以首席大法官的名义,对外发布一份报告。报告除了向全美人民汇报联邦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还有一个恒久未变的主题就是呼吁给联邦法官加薪。美国联邦法官的工资,难道真的低到需要首席大法官年年呼吁的地步吗?根据2013年的最新统计,全美874名联邦法官中,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年薪为22.35万美元,其他大法官则是21.39万美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为18.45万美元,地区法院法官为17.4万美元。而联邦参议员和众议员年薪均为17.4万美元,只与地区法院法官持平。再看行政机关,总统奥巴马年薪40万美元,副总统拜登23万美元,司法部长等主要内阁成员约18万美元,副部长们约为16万美元,已低于联邦法官的最低工资。  相似文献   

11.
李天明 《江淮法治》2012,(14):51-51
美国渡士顿的联邦法院5月31日裁定.1996年通过的《联邦婚姻保护法》歧视同性恋者权利,违反宪法。该法院法官一致认为。这一法律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剥夺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在退休金等联邦福利方面.该法律否认同性配偶的地位.也构成了歧视,违反宪法。  相似文献   

12.
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建立在法官自由裁量的基础上,同时在美国存在区际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其适用更为复杂。本文以相关典型案例为出发点,从联邦法院以及个别州法院对于该原则的主张以及理由来探讨此原则在实际应用中的利弊及根据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肖扬院长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开拓视野,吸收和借鉴国外好的做法?本刊特推荐美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所作的联邦法院2002年年终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出应优先解决创设新法官席位、填补司法空缺、增加法官薪水以及总结联邦法院管理局、联邦司法中心及联邦量刑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新颖,对我国目前的司法制度改革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现摘登如下。  相似文献   

14.
2011年9月20日至10月9日,应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波莫纳分校范威君院长的邀请,山东法院代表团一行18人到美国法院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参观法院、与法官或行政主管座谈、旁听庭审、参加培训,对美国的司法制度特别是法院管理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学习,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对我国的法院管理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一、考察培训的基本情况在美国20天的时间里,我们先后考察访问了四个法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全面  相似文献   

15.
《检察风云》2014,(19):76-77
美国法官爱"哭穷" 每年元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都会以首席大法官的名义,对外发布一份报告。报告除了向全美人民汇报联邦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还有一个恒久未变的主题就是呼吁给联邦法官加薪。美国联邦法官的工资,难道真的低到需要首席大法官年年呼吁的地步吗?根据2013年的最新统计,全美874名联邦法官中,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年薪为22-35万美元,其他大法官则是21.39万美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为侣.45万美元.  相似文献   

16.
9月14日,第九期全省法院政工干部培训班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开班。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国庆出席并为学员授课。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罗大乐主持开班仪式。来自全省各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  相似文献   

17.
时讯点击     
正北京法院开展向法官邱波学习活动2014年9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各界介绍法官邱波"铁肩担道义,铁案公天下"的先进事迹。北京高院作出关于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开展向邱波学习的活动。邱波于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代理审判长。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邱  相似文献   

18.
2012年8月19日至9月8日,应德中高级人才交流与经贸合作促进会(简称ASG)的邀请,省法院刘玉安副院长率山东法院代表团一行18人到德国法院考察学习少年审判制度。代表团的法官们积极参与,与德国的法官、律师等进行了深入沟通,对德国少年司法制度有了全面了解,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我国少年审判制度的建设思路。  相似文献   

19.
2006年10月24日至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院长论坛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省会所在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18家法官助理试点法院的院长或分管院领导,中共中央组织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政治部主任李克出席了论坛。本次论坛的主旨是认真分析研究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已经积累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围绕试点法院开展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情况、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遴选和法官教…  相似文献   

20.
2002年9月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资深大法官奥康纳、美国联邦司法中心主任史密斯法官一行七人访问了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曹建明代表最高法院和法官学院对奥康纳大法官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其简要介绍了中国法官教育培训事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法官学院的概况。奥康纳大法宫对能够有机会访问国家法官学院感到十分高兴,并对中国的法官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