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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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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和试点探索,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应当明确的是该制度不同于国外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其自身的特征。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贯彻和坚持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有助于消除"标定理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影响,保持与国际条约的精神相协调,顺应了世界刑事立法潮流。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还需要明确理解与具体适用,而且制度在适用对象、法律效力等方面只是最低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将来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我们期待随着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会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消除"标定理论"对未成年犯的影响。文章指出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要扩大,适用主体需建立联动机制,适用程序应明确制定操作规程。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应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3.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从现行前科封存的适用范围和消灭程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的前科消灭制度相比,这是一种不完整的前科消灭。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消除歧视、避免偏见、着眼未来,为未成年犯罪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今后在学习、入伍、就业等方面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机会。通过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建议构建完整的前科消灭制度,将前科消灭的程度从"封存"深化到"消灭",将前科消灭适用的范围从"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到"犯罪人、所有刑罚(特殊犯罪除外)",并设置一定的消灭考验期,与我国的缓刑制度、累犯制度形成衔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予以前科消灭,在法律上将其恢复为"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让其不再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  相似文献   

4.
作为维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保障措施,封存犯罪记录有助弱化其犯罪标签心理,消除制度障碍,推动其重新回归社会。为弥补立法不足、克服制度弊端、保障制度实施,应不断完善封存犯罪记录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探索构建"以封存为原则、以提供查询为例外"的制度模式,并将犯罪记录的封存和查询制度纳入法律监督,逐渐构建系统的犯罪记录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经过长期的试点探索,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显著意义。应当明确的是该制度不同于国外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灭制度,有其自身的特征。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适用主体、适用程序等方面还需要明确理解与适用,而且制度在适用对象、保护力度等方面只是最低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将来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随着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和民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会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完善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同时,也应当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制度”,从而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通过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来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对这一群体的特殊保护。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大进步。但是,由于立法与实践经验相对不足,这一制度还只是初步地建构起了一个框架,还存在着实体与程序上的许多问题,面临着可操作性的质疑。有必要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世界各国均规定了未成人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制度,旨在为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以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两高三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为标志,中国特色的犯罪记录制度初步建立起来。与国际刑事司法标准和法治发达国家立法相比,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仍存在较大差距。应当以宽容理念为指针,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创设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刑罚的功能目的、契合少年司法的发展趋势,有着独特的价值功能。但缘于立法建构的粗陋及法律语言的模糊,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多方面的适用困惑。梳理"上海模式"、"彭州模式"和"乐陵模式",司法实践中,适用该制度时应从封存范围、封存主体、作出封存的时间、封存的方式、查询的主体与事由等方面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创设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刑罚的功能目的、契合少年司法的发展趋势,有着独特的价值功能.但缘于立法建构的粗陋及法律语言的模糊,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多方面的适用困惑.梳理“上海模式”、“彭州模式”和“乐陵模式”,司法实践中,适用该制度时应从封存范围、封存主体、作出封存的时间、封存的方式、查询的主体与事由等方面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整体上说就是党的先进性,因此永葆党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根本性价值,包括认同价值和促进价值;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从个体上说就是党员的先进性,因此永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强化军魂意识具有着主体性价值,包括中介价值、示范价值和保证价值;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先进性是高度统一的,因此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现实基础,对我们强化军魂意识有着重要的发展性价值,包括基础价值和着力价值等。  相似文献   

13.
党的先进性源于党的阶级性,但先进性并不等于阶级性。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中,体现着时代特征。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制定正确政治路线和具体纲领来体现。党的组织路线服从、服务于政治路线。不同历史时期党员的标准、党员的成分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纲领决定了必须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将思想建设置于党的建设首位,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吸收新社会阶层中优秀分子入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著作权归属是委托创作合同的重要条款。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关系到委托人著作权的取得、受托人义务的履行以及双方利益的平衡。在债权形式主义的背景下,委托人通过委托创作合同取得著作权属于继受取得。由于作品的无形性和著作权登记制度的缺失,受托人移转著作权依赖法律推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开始移转,委托创作合同的书面形式往往成为著作权移转的公示手段。但是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与受托人移转著作权的义务构成对价,并对法律推定的著作权的移转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5.
婚生否认之诉是人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大陆社会伦理观念较为相近的台湾地区,其民法亲属编经过十余次修正,其亲属法日益与世界亲属法的潮流相融合。反观我国亲属法和民事诉讼法,仅就婚生否认之诉中适格原告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而适格原告是成功构建婚生否认之诉的前提。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成功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现状,论证我国婚生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不仅限于夫、妻及子女,还应有条件的包括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机关在地方立法中更科学合理地设定法律责任 ,立法者在拟定法律责任条款时 ,首先要体现地方立法的目的 ,同时 ,其内容的设定 ,还要体现出科学精神 ,具有可操作性 ,考虑该法在施行中的要求。但从我国现行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来看 ,仍存在法律责任条款不协调、缺乏衔接 ,法律责任条款过于原则 ,法律责任条款有明显空白漏洞等方面的问题 ,直接影响了地方立法的有效实施。针对地方立法法律责任条款存在的问题 ,应采取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法律责任条款的量化、避免法律责任条款的空白漏洞等措施 ,完善地方立法法律责任的设定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民法物权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民法相衔接的<物权法>的制订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广大学者对此各抒已见,而其中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各类办公机构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的重要意义和怎样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提高时间运用和工作效率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相似文献   

19.
军事法官的职务责任是我国立法机关为军事法官设置的非遵行不可的权利和自由的边界,是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对其理论的研究,应把内涵、目的、构成、特征等作为起点。内涵是指军事法官在军事审判活动和赋予的其他活动中所承办的事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律在军事领域的实现;实现军事司法价值的均衡;完成军事司法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它由职务责任主体、职务行为和责任三部分构成。内容包括一般职务责任和特殊职务责任。显示出行为主体单一性、职务行为内容的特定性、责任后果的多样性、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20.
权利失效原则是大陆法系一项重要的司法判例原则,它有助于补充现有相关制度的不足,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权利失效原则适用的客体广泛,包括形成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等。适用于形成权,其法律效力是使权利本体归于消灭;适用于请求权,其法律效力是产生相对人的抗辩权。我国应在立法中体现权利失效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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