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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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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担合同的民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形式监督和保证合同当事人严格遵守合同、正确履行合同,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发展的重要法律手段,因此完善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制度,对公平合理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高合同履约率、强化合同违约行为的制裁、促进经济正常有序地交往将产生积极意义。本文就完善合同违约民事责任实际履行中的问题谈些浅见。一、合同实际履行责任及其法律规定合同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得任意变更标的或采取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代替合同“的履行。合同实际履…  相似文献   

2.
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是贯串于我国社会主义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在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首先应针对合同不履行的状态,强制违约当事人实际地履行合同义务,其次才是针对违约行为及其损害后果,追究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偿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等)。  相似文献   

3.
王洪亮 《法学》2012,(1):104-114
继续履行请求权是给付请求权的一个效力,即诉请执行力,故准确地讲,继续履行请求权不过就是债的强制履行力,而非违约责任,但其具有违约救济的效果。强制履行的规范基础在于契约严守原则,其不仅约束债务人,亦约束债权人,其目的在于增强债的约束力。自债务人角度而言,基于强制履行之规则,债务人必须给付其所负担的标的物,不能通过损害赔偿替代标的物的给付。自债权人角度而言,债权人必须先为强制履行之请求或补救履行之请求,然后才能提起解除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强制履行力亦有其边界,对此,不仅要在债的层面考虑排除强制履行的事由,还需在合同层面考虑排除强制履行之事由。如在合同情况下,考虑债权人是否积极行使履行请求权以及是否可以以其他交易予以替代等排除事由。  相似文献   

4.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享有暂缓履行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权力。广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还应包括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以及一方违反合同或有重大过错时,或因合同是由于受对方诈欺或虚伪陈述而订立,受害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也可通过诉讼,在法律上终止合同,或者将终止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当事人,从而有效地解除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引入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信守合同,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对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有利于我国合同…  相似文献   

5.
实际履行,作为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是指当合同义务没有被履行之时,合同相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违约一方履行合同所定义务。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救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体现出了不同的地位。在大陆法系中,实际履行制度作为违约责任制度体系中的首选原则,其他的违约责任方式处于补充地位。而在英美法系中,损害赔偿则作为违约责任的首选形式,实际履行作为例外。但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之中,违约责任方式的第一选择却并非实际履行,被判决承担强制实际履行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寥寥无几。实际履行的在实务中并没有得到优先运用,这是值得反思的。尤其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之中,越来越多的案例似乎都采取这效率违约理论来加以解决,这对实际履行制度的设置带来这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正> 在现代的合同法理论和实践中,双务合同被视为最为典型和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相对等履行,以给付的交换为目的,即当事人都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了合同之后,合同的目的才能全面正确地实现。由于双务合同所具有的这种双方对等给付或者对等履行的性质,也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具有牵连关系,因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大都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在当事人一方未为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不为履行的权利,以保证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  相似文献   

7.
孙玉锋 《中国司法》2001,(11):49-50
《办理抵押合同公证的若干规定》、《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若干规定》和实践操作皆强调抵押合同对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的依附性,井要求主债权合同同时办理公证时抵押合同才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抵押合同的性质是什么?经公证的抵押合同有无独立的强制执行力?其与主债权合同的关系怎样处理才是恰当的?这些问题可以说是实践和理论的盲点,对此予以探讨、澄清、不仅具有理沦价值,更具有现实意义。 如果在公证抵押合同中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抵押债务人愿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承诺;一旦债务人真的…  相似文献   

8.
实际履行,就是要求签约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合同,在通常情况下,不允许以合同以外的东西来代替。实际履行属于我国经济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使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分配和商品交换,能真正落实。如果违反这一原则,就会破坏企业的生产计划和经济核算,影响国家计划的完成。因此,对经济合同的实际履行,不仅是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而且是双方对国家应  相似文献   

9.
在合同纠纷中,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是否正当行使合同权利而引起的纠纷所占比例较多,新的合同法实行以前,往往一有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就定为违约。新的合同法增设了一些保护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制度,尤其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给我们判断未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还是正当行使合同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相似文献   

10.
合同的履行,就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具体地说,就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我国,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实际履行和确当履行两项内容.依传统讲法,称之谓实际履行原则和确当履行原则。两者缺一不可。实际履行,就是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的履行,合同上约定的标的是什么就履行什  相似文献   

11.
论强化民事执行制裁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 ,利用国家强制力 ,强制债务人履行法律义务 ,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活动。强制执行通过采取对财产查封、冻结、扣押、搜查、拍卖、变卖等措施来实现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当这些强制措施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遇到阻碍时 ,国家必须用制裁的手段来排除妨害。民事强制措施以债务人之财产为对象 ,制裁措施则以对债务人人身之强制为原则。适用制裁措施是有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之必要保障 ,是国家强制力的终极表现。现行强制执行法律一般并未将强制执行措施与制裁措施严格区分开来 ,这不利于我们探讨制裁措施的…  相似文献   

12.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在一般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可以不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这是一般的原则。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如果有明文规定,即使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也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的,债务人仍然要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这是另外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保证人的责任范围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保证责任.”经济合同法第15条也规定:“保证单位是保证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关系人.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时候,由保证单位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表明,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就是说保证人的责任,不仅是对债务的担保,而且是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要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保证人代为履行的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呢?笔者认为,这首先要依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如果合同约  相似文献   

14.
英美法上的合同实际履行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英美法上的合同实际履行研究赵宗全合同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合同的履行问题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大问题。各国法律一般认为,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部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其应履行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可以采取相应的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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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实际履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际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继续履行,强制继续履行。实际履行制度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探讨远未深入,甚至对实际履行概念的界定还混说不一。本文一则着意对实际履行概念框定,二则从经济分析角度探讨我国实际履行制度立法的价值取向。 一、实际履行概念的嬗变与框定 “实际履行”在我国起始是被做为一项合同原则提出的,而这一原则又完全是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对于这一完全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原则,早在1980年起草《经济合同法》时,法学界就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见:一种是以王家福为代表所认可的概括传统公有制国家实际履行内涵的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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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欣 《中国律师》2000,(11):65-66
一、违约责任制度的性质与形态违约责任,学理上也称为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是当事人自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强制力后盾,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责任是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因而,只有在债务合法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其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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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违约包括拒绝履行和预期不能履行两大类。拒绝履行既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显示,也可以通过行为方式显示。拒绝履行的用语要确定,可被合理地理解为这种违约将会实际发生。拒绝履行的义务必须是合同的重要和基本性义务。在守约方接受拒绝履行之前,债务人可以撤回拒绝履行,并表明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使守约方不得解除合同。债务人的主观意图不是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债务人的言行构成先期违约时,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守约方也可以敦促债务人撤回拒绝履行,或者置拒绝履行于不顾,等待履行期限的到来。守约方有合理理由怀疑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时,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充分的担保,债务人若未提供担保则构成先期违约。  相似文献   

18.
合同履行中的经济成本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采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合同履行的法律问题。合同履行是投入产出过程,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的收益。如何使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成本最低,而收益最大,既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又是法学研究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了合同履行成本的基础上,采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分别分析了合同履行和不履行的成本构成及其影响因素,同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合同履行中降低成本的方式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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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关系为一种法律关系,具有权利义务内容,在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他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效力。债的履行是债的最主要的效力。一、债的履行概念及意义债的履行,指债务人按照债的本旨(即以满足债权为目的)实现其给付的行为,《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的履行将导致债的消灭,因而履行须以消灭债务为目的。但由于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往往有若干项或者持续一定期间,故其仅为消灭其中一项或一时债务的行为,也可成立履行。债与所有权制度毕竟不同,债权人不能仅靠自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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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先履行抗辩权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一条文规定的实际上就是先履行抗辩权的内容,这也是我国在立法上首次承认先履行抗辩权,因而,在我国也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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